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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
建设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工程投入使用之日为竣工日期。
公司不给工程款是克扣工资的行为。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包括辞职后扣押工资不予发放的情况,可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填表投诉。如果投诉得不到满意结果,可以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
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确定;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按照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因承包人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按照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确定;经发包人同意提前进场施工的
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确定;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按照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因承包人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按照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确定;经发包人同意提前进场施工的
1、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确定 2、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按照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因承包人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按照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确定,经发包人同意提前进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的纠纷,通常是因为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问题引发的。 面对合同纠纷,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要分三步进行分析: 1、首先,看合同是否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条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确定,有如下两种不同的情形: 1、合同约定存在有效仲裁条款的,依法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情形,该案应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主要包括了以下步骤:第1步就是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完成之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问题,那么要及时进行整改。完成自检之后就由监理单位进行预验,也就是竣工预验收,监理单位在验收之后要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