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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性质不同,反诉是被告针对原告的本诉提起的,是一种独立的诉,具有诉的性质。而反驳则只是被告反驳原告的一种诉讼手段,不是一个独立的诉,不具有诉的性质。二是前提不同,反诉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并不加以否定。而反驳则
反驳和推翻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反诉是被告针对原告的本诉提起的,是一种独立的诉,具有诉的性质。而反驳则只是被告反驳原告的一种诉讼手段,不是一个独立的诉,不具有诉的性质; 2、前提不同,反诉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
1、本证,就是主张某种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 2、反证,指对一方当事人的主张起否定性的作用,或者用以否定对方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3、反驳证据,又称证据抗辩或证据反驳,是指证明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存在瑕疵,使该证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旨在抵消或吞并其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反驳也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用以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诉讼权利。然而,反诉与反驳有着明显的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旨在抵消或吞并其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反驳也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用以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诉讼权利。然而,反诉与反驳有着明显的
重审、前提不同,不具有诉的性质。而反驳则只是被告反驳原告的一种诉讼手段、提起的时间不同1。反诉只能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2;而反驳则可以在一审。反诉因为是新的诉讼请求。反诉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
是性质不同,反诉是被告针对原告的本诉提起的,是一种独立的诉,具有诉的性质.而反驳则只是被告反驳原告的一种诉讼手段,不是一个独立的诉,不具有诉的性质;反诉和反驳是前提不同,反诉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
赠与与继承的主要区别在于,赠与法律关系可以发生在任何人之间,而继承的法律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人之间。因此,二者的产生基础有所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能够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包括了法定继承人以及遗嘱继承人。这里所说的法定继承人主要是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条规定,罚金属于刑罚,是附加刑的一种,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与主刑同时适用。罚金是人民法院经过刑事审判判决被告人有罪,并承担刑事责任之后判处的刑罚。即罚金产生在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和经过刑事审判之后。 而违法所
判决和裁定,虽然都是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作出的一种决定,两者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的区别在于以下3点: 1、两者的适用事项不相同。裁定一般要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的问题,目的旨在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