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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明有哪些形式

离婚证明有哪些形式

2021-01-08 113
普法内容
办理离婚证明有如下几种形式: 1、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符合条件且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该离婚证即可作为离婚证明适用; 2、是刚发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做出的准予离婚的生效裁决即可作为离婚证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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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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