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法院的评估不认可怎么办
法院的评估不认可怎么办

法院的评估不认可怎么办

2020-07-27 338
普法内容
对于法院评估不认可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以下评估异议的审查程序:执行员于收到申请书起3日之内,将案件移送裁决组进行审查,并告知当事人各方,执行裁决组于收案起5日之内书面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审查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和审查期限。合议庭应当公开听证进行审查,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不召开听证会,径行予以书面审查。合议庭作出裁定后,应及时向当事人各方送达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法院对评估的公司认可吗
    法院对评估的公司认可吗

    鉴定和评估需要找有资质的鉴定人,对方当事人同意即可,假如对方当事人不同意,需要协商,或让法院指定有资格的鉴定人,并不是自己随便找人鉴定评估就会被法院承认的。现实情况中,一般法院都是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选择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

    2020-07-23 1,118
  • 评估意见对法院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异议,怎么办
    评估意见对法院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异议,怎么办

    可以提出异议。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2020-05-19 499
  • 法院评估房子可以不去吗
    法院评估房子可以不去吗

    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去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有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

    2023-06-09 54
专业问答更多>>
  • 法院评估房产怎么评估

    一般按照评估的标的收费,个别的是可以协商的。 根据国家计委、房地产估价收费标准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该收费标准就是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2022-07-20 15,340
  • 法院评估报告不服怎么办

    不同意评估结果的话你可以申请复议,在签字的时候注明:本签字只代表签收。你如果不认可鉴定报告,你得提出不认可的理由,鉴定报告在程序上或者鉴定内容上那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进行第二次评估,只可

    2022-03-23 15,340
  • 房产评估法院认可后双方不离婚了可以退评估费吗?

    经过评估的被执行人财产,经拍卖、变卖未能成交,也未以物抵债的,评估机构已经收取的评估费不再退还,但不得另行收取费用。因此房产评估法院认可后不会退了。

    2022-06-30 15,340
  • 拆迁评估报告不认可怎么办

    如果对评估结果不认可,可以申请重新评估。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

    2022-04-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司法局评估不同意缓刑怎么办 01:05
    司法局评估不同意缓刑怎么办

    司法局评估不同意缓刑的,一般是因为司法所不接受判处缓刑的决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可以被判处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

    2,742 15,340
  • 评估报告不合理该如何办 01:11
    评估报告不合理该如何办

    评估报告不合理,当事人可以这样做: 1、当事人对于房屋评估报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天内,向相关的房屋评估机构提出异议意见,并申请复核评估的要求; 2、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申请的同时,应当指出评估报告中存在的

    1,607 15,340
  • 查封股权怎么评估 00:59
    查封股权怎么评估

    法院实行股权查封时,若是保全阶段的查封是不用评估的,只要查封“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在民诉法的司法解释中,这个范围的表述为“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被告的财产”。 若是在执行阶段的查封,在拍卖之前,就需要评估,还要收取一定的

    1,194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