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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别如下: 1、土地性质的定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 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
划拨土地办土地证不需要交契税: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本来是无偿使用,要是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明,必须要向国土资源部门补交足额的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以申请办证。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
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的材料有用地申请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事先到土地所在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其程序如下:(一)土地使用者应当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土地所在市、县人民政府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
继承划拨土地条件: 只要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政府征地需要经过以下批准程序:1、需要征地的建设项目按法律规定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县、市政府申请建设用地。3、县级以上政府制定征地方案。4、征地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报上级有权机关批准。例如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国务院批准
划拨和出让土地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2、取得方式不同; 3、权利义务不同; 4、期限不同; 5、房屋类型不同。 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