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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1、损害赔偿纠纷。如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等。 2、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纠纷。 3、其他纠纷。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
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权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若房屋租赁合同没约定管辖法院,都是不需要考虑的,直接去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诉讼即可。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可选择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一、房屋租赁纠纷形式有如下几种: 1、租期及押金纠纷; 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 3、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 4、租赁备案纠纷。 二、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
1、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4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3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达到法定或者约定解除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解除备案,具体情形如下: 1、出租人或承租人应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没有正当使用租赁房屋。承租人有义务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根据租赁房屋的性质正当使用租赁房屋,如果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或者方法使用租赁房屋,导致租赁房屋收到损坏,房东有权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