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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以及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我国法律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1、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 2、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3、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发生施工合同纠纷时,合同履行地是施工行为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是在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即施工行为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不能约定管辖,应当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但是加工承揽类合同以约定履行地为标准确定管辖,也就是说,约定履行地优先于实际履行地。
建设建筑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的纠纷,通常是因为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问题引发的。 面对合同纠纷,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要分三步进行分析: 1、首先,看合同是否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条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合同纠纷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当事人可以向所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也即发生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建设施工相邻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第1种方式就是和解或者调解。调解是指的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通过说服引导的方式,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的解决争议。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第2种方式就是仲裁。要采取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