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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是什么原因?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是什么原因?

2021-03-29 70
普法内容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后果具体如下:一般认定擅自出售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无效行为,同时,另一方有权追回房屋。但如果买受人为法定善意第三人的,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另一方不得追回房屋。只能在离婚时主张过错一方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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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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