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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需要公司法三分之二表决才算通过的事项如下:1.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
股东会表决会代表不是必须投票。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包括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但如果最终股东会议仍以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决议,则通过的决议对股东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
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是: 1、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外; 2、一般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重大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但下列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修改公司章程; (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一股一权行使表决权,公司法没有例外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另行约定其他表决权行使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
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股份多数决定的原则。所谓股份多数决定原则,是指股东大会依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志
股东会任免董事决议是指,股东召开股东会,就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事项进行表决,作出的最终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一般情况下任免董事需要召开股东会。但是如果股
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是任何侵害公司利益,而公司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侵害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共益权而产生的间接诉讼,它是与以股东私益权为目的的直接诉讼相对应的。根据侵害公司利益的人的身份的不同,提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法院宣告无效后,对于已经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变更登记,同时对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