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在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
在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

在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

2021-04-27 90
普法内容
在下列情形下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是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被欺诈或者被胁迫订立的;或者合同是对方利用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不利状况时订立的,且合同显失公平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合同一年后可以撤销或变更吗
    合同一年后可以撤销或变更吗

    合同签订一年后可以解除或撤销,但要符合解除和撤销的情形,否则要负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解除合同; 3、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

    2021-10-18 53
  • 撤销或者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
    撤销或者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020-01-30 113
  • 撤销权可在哪些情形下实施
    撤销权可在哪些情形下实施

    撤销权可在下列情形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撤销权人因欺诈、胁迫而成立的合同为受害人;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为误解人,

    2022-04-14 283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

    2022-05-14 15,340
  • 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

    2022-06-01 15,340
  • 合同有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

    2022-06-23 15,340
  • 哪些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合同撤销或者变更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基于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情况签订的合同;可变更合同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2022-06-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法可撤销合同情形有哪些 01:49
    合同法可撤销合同情形有哪些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以下八种,具体情形为: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是指一方在

    2,319 15,340
  •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01:30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可以知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权利不同,合同适用的撤销情形也不一样。 首先,在赠与财产没有进行所有权转移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意思就是说,如果动产没有交付、不动产没有变更登记,不需要任何

    2,274 15,340
  •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01:08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1、监护人不履行自己应尽的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但为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家庭暴力、虐待或对子女明显的不利的,

    820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