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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的债权人一般指的是在施工合同中依法享有债权权利的人。由于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和发包人互负义务,因此也都享有享有的权利,双方都是债权人,例如承包人享有要求发包人支付价款的权利。发包人享有要求承包人按期完工、交付工程的权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实际施工人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对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实际施工人等的称呼。
工程施工合同算债权债务关系,且是相互债权债务的关系,针对施工任务来讲,承包方是债务人,发包人是债权人,针对施工费来讲,发包方是债务人,承包方是债权人。
看合同呀,合同开始一般会约定甲方和乙方的身份信息。如果实在没有,就看结尾签字处,怎么签的。再如果没有,就根据你们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什么,根据双方的权利义务来确定甲方和乙方。
看合同呀,合同开始一般会约定甲方和乙方的身份信息。如果实在没有,就看结尾签字处,怎么签的。再如果没有,就根据你们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什么,根据双方的权利义务来确定甲方和乙方。
这个与有几个合同有关。一个工程可以由几个实际施工人签订数个合同履行,也可以由几个人合伙共同签订一个施工合同履行,还可以一个人作为实际施工人签订施工合同履行。所以,核心是看合同约定,以及合同履行情况。
一、实际施工人认定需要以无效施工合同为前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目前通认的一种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主要有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劳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在于,二者的主体不同,而且二者的订立目的根本不同。劳务合同主要是指,民事主体之间以劳动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主体的服务民事合同。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的目的在于,完成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是指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具体包括了: 1、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就纠纷问题重新协商; 2、如果无法协商的话,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介入; 3、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向双方事先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以对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