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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效力不是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如下: (一)出让人无权处分; (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 (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
善意取得应当具备的成立条件是: 1、善意第三人在受让不动产或动产时应当具备善意; 2、善意第三人所受让的不动产或动产须以合理的价格进行受让; 3、对于受让的动产与不动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进行了登记,不需要登记的也已经完成了交付。善意取
联系:善意取得正是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才适用的,其前提就是处分人对财产没有处分权,二者互为补充,协调保护着权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合法权益。 区别: (1)性质不同。无权处分制度属于债权法上的制度;而善意取得则是物权法规定的一种制度。 (2)构成
1、如果只是善意占有行为,没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是不构成善意取得的。 2、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
概念:取得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取得行为不合法,误以为自己的取得行为是合法的。构成要件: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合法。法律后果:取得的物受法律保护。
1、如果只是善意占有行为,没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是不构成善意取得的。 2、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
1、买受人基于善意; 2、支付合理的对价; 3、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认定买受人善意取得,那么买受人就是所有权人,就享有处分权,买受人再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肯定是有效的。不过需要指出的
区分借条与欠条主要从以下2点: 1、借条与欠条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借条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外一方;而欠条的法律关系则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或分红、也可以是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体来说就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 2、两者的诉讼
债务转移中债权人同意的效力和形式如下: 债务转移经债权人同意生效,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在原合同中的地位承担原合同债务,原债务人不再承担原合同中的责任。 债权人的同意方式既可以是明示的,即明确表示同意债务转移,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也可以
拟同意和同意两者主要体现在处理公文工作中,文件里领导签字地方会签批同意和拟同意,两者在意思及使用场合等方面具有不同之处: 1、意思不同,同意就是认同别人的看法,拟同意就是还未同意,需要有考虑的空间和权衡,也可能是打算同意; 2、使用场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