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效力如何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效力如何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效力如何

2021-02-08 106
普法内容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因合同显失公平损失较大方有权提出变更或者撤销,有过错的一方应该在合理赔偿范围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解决合同显失公平的问题
    如何解决合同显失公平的问题

    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应当及时撤销。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2021-02-20 65
  • 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的无效吗
    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的无效吗

    合同中存在显失公平条款,如果当事人自愿接受该条款的,显失公平的条款也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2021-02-26 109
  • 合同订立后如何撤销合同效力
    合同订立后如何撤销合同效力

    效力未定合同当事人撤销的方式是通知撤销。《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效力未定合同主要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法律其他规定。

    2021-02-05 58
专业问答更多>>
  • 合同订立有失公平的法律效力如何的?

    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订立有失公平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消: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

    2022-07-24 15,340
  • 合同显失公平,合同撤销权的效力

    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

    2021-04-06 15,340
  • 合同显失公平是如何的

    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凡是涉及双方利益的交易行为,最好是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如果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我们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致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无法正常实现,我们该如何处

    2022-08-27 15,340
  • 显失公平无效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何为公平?

    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无效解析: 1、何谓公平。 对于合同双方来讲,合同的公平究竟体现在合同各方的主观认知呢,还是应该有一个普遍的客观标准呢?有一句著名的格言,“一分钱或一颗胡椒籽可以构成一个有价值的对价

    2022-06-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显失公平的合同效力如何 01:11
    显失公平的合同效力如何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的其中一方,在受损害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时与其签订合同,致使该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又或者是仲裁机构对合同予以撤销。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具体情况的,可以认定为显失

    2,237 15,340
  • 显失公平合同如何认定 01:16
    显失公平合同如何认定

    显失公平合同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可撤销的事由之一。对于如何认定合同显示公平,有两个判断因素:1、主观要件: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存在一方故意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的主观恶意。也就是说,相对人

    1,817 15,340
  • 如何界定合同显失公平行为 01:14
    如何界定合同显失公平行为

    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可撤销的事由之一。对于如何认定合同显示公平,有两个判断因素:1、主观要件: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存在一方故意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的主观恶意。也就是说,相对人在明知行为人处于危困状

    1,496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