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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宣布破产要坐牢吗

    一般来说,个人宣布破产是不用坐牢的。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一旦破产,一般是不会追究到个人及及个人财产的,但是前提是个人所欠债务必须是法人以其合法行为取得的。2、如果不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个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家里的财产可能要用于清偿了,不过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3

  •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法第43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0

  • 破产中适用债务抵销的情形

    1、破产法上的抵销权人仅限于破产债权人,而民法上的抵销权无此限制,与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主张。这种差异缘于破产制度本身的特征。2、破产抵销权的行使,不受债的种类和履行期限的限制。民法上的抵销,以债务标的种类相同和两者均已到期为条件。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0

  • 什么是破产债权人

    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1)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例如: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对债务人享有给付请求权或者义务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的债权人。(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1

  • 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它不同于一般债权。破产债权主要有: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③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④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0

  • 债权人怎么去法院申请公司破产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2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1

  • 如何向正在破产清算的公司主张债权

    在向正在破产清算的公司主张债权前需要分清是什么债权。属于破产债权的,必须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没有在此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3

  •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何正确的认定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在申请破产以及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破产费用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包括:1)破产申请费用;2)破产管理人为收回破产财产提起诉讼或进行其他法律程序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破产管理人以破产企业名义应诉而发生的诉讼费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3

  • 债权人申请破产后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申请时,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还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1

  • 企业注销债权怎么收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2

  • 法人变更工商债权债务会撇清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1

  • 什么债权不是破产债权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四)债权人参加破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0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利与弊有哪些

    有助于实现债权,但是如果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会根据财产状况按比例分配支付欠款是不利的。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3

  • 债权人能不能不同意破产

    债权人同不同意不是必要条件。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还有其他方法。中国企业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

    吴莉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2024.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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