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如何认定商品房商业广告的性质

如何认定商品房商业广告的性质

2022-06-07 10:4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07回复

专业分析:

商品房商业广告的性质可认定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又称为“要约引诱”。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商业广告在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立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由于商业广告、宣传资料一般只能作为要约邀请处理,只要在合同中未有约定,便很难追究出卖人的责任。基于此,要求广告对出卖人有所约束,是非常必要的。而《商品房买卖解释》第3条明确将某些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合同的一部分。该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人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在通常情况下,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内容往往不够具体、明确,一般不含有要约的意思,性质为要约邀请,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合同的约束力。 2.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广告内容的约束力进行认可的,该广告和宣传资料即构成合同的条款。 3.将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作为购房合同附件的,该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合同条款。但正式合同对广告内容有实质性变更的,以正式合同的约定为准。 4.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决定作用的,应当将该内容视为要约,而买卖合同的订立则视为买受人对出卖人要约的承诺。 在这种特定的情形下,这些说明与允诺与正式合同条款共同构成商品房买卖的完整的交易条件,这些说明与允诺即具有合同条款的效力,亦应视为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出卖人违反该合同内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普法更多>>
  • 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如下: 1、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的内容往往不够具体、清晰,一般不含要约的含义,其性质是要约邀请,对双方没有合同约束力; 2、当事人在合同中承认广告内容的约束力的,广告和宣传材料构成合同条款; 3、商品房销售

    2022.04.14 467
  •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性质如何去界定呢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性质如何去界定呢

    对于商业广告和宣传资料,原则上一般应认定为是一种要约邀请。 若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说明和允诺,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即可视为要约: 第一、该内容是对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 第二、对房屋的说明和允诺应具

    2021.02.20 82
  • 法律如何规定商品房广告的效力
    法律如何规定商品房广告的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商业广告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具体的区分标准可以按以下几个原则: 1、原则上销售广告任属于要约邀请,只有在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的才属于要约。 2、如果广告内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

    2020.03.11 87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认定商品名称的性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应当认定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仅仅直接表示商品

    2022-02-15 15,340
  • 对于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应当如何处理?如何认定商品房的虚假广告

    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销售其所开发的商品房,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采用不真实的、甚至是欺骗性的、误导性的宣传来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开发的商品房的商业广告。商品房销售广告是一种广义上

    2022-02-15 15,340
  •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性质如何去界定呢?

    原则上,商业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应视为要约邀请。 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说明和承诺,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视为要约 首先,内容是对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 二、房屋的说明

    2021-11-11 15,340
  • 什么是商品房虚假广告,商品房买卖中的虚假广告应如何认定以及处理

    所谓商品房虚假广告是指为某种目的,以虚构事实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方法发布的含有不真实的内容,或对广告的主要事实表述不完整,欺骗和误导公众的广告。最常见的商品房虚假广告,其用语一般有如下几种:最低价、均价、

    2022-02-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开发商的广告与实际不符如何处理 01:12
    开发商的广告与实际不符如何处理

    我国《民法典》规定,开发商的广告的内容如果具体并且确定,那么就视为要约。如果可以证明开发商广告宣传的内容,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决定,存在事实上的重大影响,那么可以认定广告成立要约。如果开发商不按照广告宣传的内容,进行交付就构

    2,253 2022.04.17
  • 如何区分集资房和商品房 01:35
    如何区分集资房和商品房

    通常情况下,由国有单位进行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作为建房用地,且国家会予以减免部分的税费,再由参加集资的员工部分或者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属员工,不对外出售的,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员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之后过渡给员工个人,这是属于

    972 2022.05.1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