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职,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进行赔偿

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职,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进行赔偿

2022-03-01 17:5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1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损失。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进入用人单位,是以欺诈的的手段,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愿建立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五)项、第八十六条规定,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但应当按照出勤结清工资。赔偿损失与结清工资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律法规对此问题未作明确规定,一般来讲,用工发生工伤事故与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用人单位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已以冒用的身份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且在招用过程中不存在明显过错的,则本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应从工伤赔偿款项中扣除。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则仍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赔偿。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属于欺诈行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若用人单位未其购买了工伤保险的,需要本人身份与参保者身份信息一致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律师普法更多>>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用人单位违法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00:59
    用人单位违法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具备法定的情形,经过法定的程序,否则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不具备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的,都是

    1,761 2022.04.17
  •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治安管理处罚法 01:00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治安管理处罚法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一般会让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

    8,552 2022.04.17
  • 治安管理处罚法冒用他人身份信息 01:01
    治安管理处罚法冒用他人身份信息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会被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的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

    5,548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