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无法通过公证处完成永久居住权公证

无法通过公证处完成永久居住权公证

2021-11-17 15:5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1-11-17回复

专业分析:

1、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必须提交具有代理资格的证明;(三)需要公证的文件;(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2)受理。公证处应当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经营范围;(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应当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档案。公证处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和起草法律文书。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保证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三、出具符合条件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签订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是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普法更多>>
  • 无产权居住证上的是不是永久居住权
    无产权居住证上的是不是永久居住权

    不可以转让永久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得转让。

    2021.03.18 85
  • 永久居住权协议如何进行公证
    永久居住权协议如何进行公证

    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等等材料。

    2020.05.13 121
  • 无产权证永久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无产权证永久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居住权不可以转让。根据尚未生效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于2021.1.1实行)

    2021.02.13 86
专业问答更多>>
  • 永久居住权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取得日本永久居住权的条件: 1.工作后留日。不一定先在日本留学。如果有日本高校或公司愿意聘请担任一定职务,即可办理“教授”或“国际知识人文业务”或“企业内转勤”签证。同样的,当在日本工作达5年后,可以

    2022-07-07 15,340
  • 永久居住权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房屋使用权的一种,由房屋所有人设立,居住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他人的房屋。 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因此,设立居住权合同是居住权生效的要求之一。

    2021-11-22 15,340
  • 永久居住权的住房能过户吗

    产权的正式称谓应为所有权。所肴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

    2022-07-07 15,340
  • 居住权公证

    居住权不需要公证。设立居住权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主体合格,意思真实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视为有效。公证具有较强的证据力,但不是公证赋予其法律效力。

    2022-01-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01:06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

    17,141 2022.04.15
  • 幼升小居住证不通过怎么办 01:06
    幼升小居住证不通过怎么办

    幼升小居住证不通过的处理办法如下: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开具居住登记证明。以河北省为例,对于急需居住证明的外来暂住人口可在申报居住登记时,向派出所申请开具居住登记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在邢台、石家庄等地办理驾考、车辆购置税等,必须具有本地户籍或持

    4,444 2022.05.11
  • 广州无居住证能办身份证吗 01:03
    广州无居住证能办身份证吗

    广州无居住证能办身份证。没有居住证,提供以下证件也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

    2,066 2022.05.11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