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不是有权享受征地补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21:20:56 250 人看过

死亡的人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死亡的人已经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任何民事权利,不能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一、发错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理

发错征地补偿款的话应该回收征地补偿款,然后再重新分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原则大部分要发给村民。

二、农村人去世没有户口有拆迁补偿吗

农村人去世未销户不能获得拆迁补偿。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去世即使未销户也丧失了民事权利,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后的补偿安置,是被拆迁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安置补偿权利。公民死亡后,虽然户口没有注销,但不再具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不可以享受拆迁补偿待遇。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三、保证人死亡后继承人承担保证义务么

保证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未到期,保证责任还未发生,则保证人享有死亡抗辩权,其遗产不能用来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已到期,保证责任已经发生,则保证人不享有死亡抗辩权,其遗产应当用来承担保证责任。

被继承人死亡后,虽然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但其生前个人所负有的债务并不因死亡而免除,其遗产仍将作为生前所负担债务的责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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