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清偿责任与连带清偿责任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21:30:34 466 人看过

一、共同偿还责任与连带偿还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一)共同之债虽可准用连带债务之规定,但这仅是因为给付不可分,而非实质上有连带关系,因此,当给付变为可分时,即成为可分债务。而连带债务不问给付可分不可分,当事人之间均为连带关系;

(二)共同之债不可部分履行,连带债务可以部分履行;

(三)对连带债务,由于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所以,就一债务人发生之事项,如履行、免除、抵销、混同、请求等,有绝对效力,而对共同之债,除履行外,仅有相对效力。

二、该怎么清偿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连带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时,夫妻两方则要以各自的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债务,而并不是规定对共同财产不足的部分予以免责。这就说明夫妻两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是一种无限连带责任。

夫妻关系对内对外本身就是一种契约关系,在夫妻两方或一方向出借人求借时,只要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出借人出于此种出借意图即同意借款用于其夫妻二人的共同使用,那么,就可以认为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种默认的连带责任的合约。这显然是一种约定的连带责任。

无论是离婚时或离婚后,两方对共同债务均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不受离婚时两方协议各自负担债务(共同债务)数额或法院判定各自负担债务(共同债务)数额的限制,也就是说,两方之间对共同债务的份额承担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向任何一方或两方主张部分或全部债权,这在审判实务中也是不乏其例的。

当然,一方在对外偿还共同债务超过离婚时约定或判定的其应负担的债务数额时,该方有权向对方追偿。应该说明的是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各自负担的数额,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由法院判定,这只是离婚时两方内部对共同债务的处理,而不直接涉及对第三人即债权人的清偿问题。无论怎样约定或判定,都丝毫不能影响债权人向两方或任何一方对全部债权进行主张。

当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与对方则无关系,对方对此不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离婚后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清偿后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夫妻中的一方向债权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后,有权就超出其应当负担债务额度向夫妻的另一方追偿。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其意就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的,这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共同债务有向债权人全部给付的责任。这里强调的是任何一方即夫一方或妻一方。其基本特征为:

(一)是夫妻双方所负债务必须是共同债务。只有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设定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获取利益的债务,才能真正成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正是承担责任的基础。如夫妻一方从事正当教育、体育等活动或夫妻一方因行使了家事代理所负的债务,都是共有债务。

(二)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同一给付利益。债权人拥有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全部给付的权利。

(三)是夫妻中任何一方的完全清偿后,可以使另一方所负担的债务归于消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可以最大程度上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促进了财产交易的安全性。为此,基于这种理论和理由,不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婚姻关系解除后,夫妻如何协议分割财产,甚至经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仍然不能改变夫妻双方连带清偿责任。

既然是共同债务,我们依民法中的共同债务偿还理论可知,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同时向所有共同债务行使权利,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该义务,一方代偿后可以依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份额,就其超额负担部份向另一方主张追偿权。

所谓的夫妻共有债务代偿后的追偿权,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向债权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后,有权就超出其应当负担债务额度向夫妻的另一方追偿。实践当中夫妻一方所获追偿权具有以下条件:

(一)是夫妻一方向债权人履行的给付责任中超出其应当分担的部分,即替代另一方先行承担了给付责任。

(二)是夫妻一方追偿权必须是以存在连带责任为前提。三是夫妻一方所享有的追偿权必须以其行使了其配偶免除原债务为条件即全部消灭了夫妻对外承担的债务。

综上,夫妻中的一方向债权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后,有权就超出其应当负担债务额度向夫妻的另一方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追偿连带清偿责任的成功案例
    连带债务的成立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意思表示。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无证驾驶保险公司赔付怎么追偿无证驾驶有保险公司的赔偿是对交强险予以赔偿,追偿的是承担的财产损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交强险条例》第21条,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无证驾驶商业险不赔偿。《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
    2023-07-06
    168人看过
  • 连带清偿责任要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
    一、连带清偿责任要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连带责任是不分份额的,它是通过一个人全部承担,然后向另外一个人追偿,责任是根据责任认定书里确认的份额来进行分配的。1.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2.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连带责任人承担了连带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追偿。《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连带责任与担保责任的区别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
    2023-09-09
    273人看过
  • 吊销后股东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024-04-17
    390人看过
  • 债务人有连带清偿责任人
    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可同时或先后要求连带债务人全体或部分或一人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被请求之债务人不得以超出自己应付份额为由,提出抗辩。只要债务没有全部清偿完毕,每个连带债务人不论他是否应债权人请求清偿过债务,对没有清偿的债务部分,都有清偿的义务。一、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债权债务关系客体是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一)债权如何进行分类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3、单一之债与
    2023-03-10
    320人看过
  • 赔偿义务人与连带责任人的区别
    一、赔偿义务人与连带责任人的区别赔偿义务人是侵权行为的侵权人,有承担赔偿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在哪些情况下受到限制1.连带责任人须履行了义务。这里的履行义务,不应限于实际履行的行为,凡能因该债务人财产利益的减少而达到债履行效果的行为,例
    2023-11-21
    467人看过
  • 连带责任是几个人,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有何区别
    一、连带责任是几个人连带责任人的人数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其中数个债务人连带承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债务,称为连带债务。显而易见,连带责任的责任人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连带责任人作为多数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诸如合伙内的各合伙人,共同侵权的各侵权人等,另一种是补充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如保证合同中的主债务人和保证人。二、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有何区别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区别有:1.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还要求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连带关系。2.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连带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型责任,在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十种责任形式
    2023-07-01
    335人看过
  • 连带清偿责任的担保有期限吗
    连带保证责任是有保证期限的,连带保证有约定期限的,按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债务提供担保,而保证人是担保债务的重要方式,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两种。一、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有哪些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如下:1、债权人在担保期间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的;2、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3、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4、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5、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6、担保人在被欺诈时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即保证人,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
    2023-02-14
    50人看过
  • 如何阐释连带清偿责任的定义
    一、如何阐释连带清偿责任的定义阐释连带清偿责任的定义指的是两人以上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全部的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不能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的区别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的区别如下:1.责任不同;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主体关系不同;(1)连带清偿责任:债权
    2023-09-01
    294人看过
  • 第二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第二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7年3月,第一被告乙公司资产整体转让给第二被告某县经贸委,并经某县政府审批同意,由第一被告自愿委托第二被告某县经贸委成立由县经贸委主管的托管中心负责管理,第一被告乙公司的财务支付由第二被告某县经贸委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原告甲公司于2006年开始向第一被告乙公司供应水泥包装编织袋,截至2007年4月,第一被告乙公司共欠原告甲公司编织袋款13万元,虽经原告多次催收,第一被告仍未支付,原告于2008年8月向法院起诉被告乙公司、被告某县经贸委,要求第二被告某县经贸委承担支付货款的连带责任。[分析]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第二被告某县经贸委是否承担支付货款的连带责任,对此,存在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第二被告某县经贸委从2007年3月接受第一被告乙公司全部资产后,也按转让协议履行了义务,且第一被告乙公司至今并未注销该企业,第一被告乙公司具备独立承担义务的主体资格。
    2023-06-07
    499人看过
  • 股东如何应对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股东出现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虚假出资或者是抽逃出资情况时,是属于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相关股东都是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而对于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都是有义务承担补足资金或者是清偿债务的责任的,也就是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时都是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或者是对于公司设立时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股东的未出资部分承担补足责任。股东怎么承担债务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有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行为除外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
    2023-07-01
    353人看过
  • 如何向连带清偿责任人进行追偿
    在连带债务问题上,存在两种情形可以认定其成立:首先是基于相关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其次则是依据当事人之间明确表达出的意思表示。当两个或更多的特定主体依据法律被共同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自身权益考虑选择要求一个或多个连带债务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在分配连带债务人各自应负责任的比例方面,需要根据各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大小来予以判定;若事实情况下确实无法准确衡量每位连带债务人所应承担责任的具体程度,那么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于那些在实际履行责任期间超过了其独自责任比例范围的那部分连带债务人,他们有权向其他尚未完全尽责的连带债务人提出追偿主张。《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
    2024-08-17
    376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中的连带责任与共同责任
    经济纠纷案件中的连带责任及共同责任问题,不仅是经济法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也是经济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不仅在理论上有分歧,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很棘手。弄清经济诉讼中连带责任及共同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种类和范围,正确确定承担连带责任及共同责任的当事人在经济诉讼中的地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一《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第481页)对连带责任下有两个定义:1、连带责任指负有连带责任的几位当事人中任何一人均应承担的责任。债权人既可以向所有债务人提起诉讼,也可以只向其中一位债务人提起诉讼。被起诉的单个债务人可以再从其他债务人那里索取补偿。2、连带责任是指几个人共同承担的责任。如合伙人,如果一个人被控告,他可以坚持让其他人也参加诉讼;如果一人死亡,则其责任转移给活着的一个或几个连带责任人。共同责任是几个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共同承担的责任。每个债务人只对自己应承担的那部分债
    2023-06-07
    421人看过
  • 补充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区别,补充责任是否属于连带责任?
    一、补充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区别补充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区别在于:1.产生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责任中的多数责任是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对同一损害后果的清偿,各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各个责任人是依自己与权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来确定具体的债务。补充责任有的是基于同一原因产生的债务,有的则是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债务,但不管是那种情形,都是以主债务为准,主债务的计算方式和赔偿数额是唯一的,不存在多种计算方式。2.各个债务人债务承担顺序不同。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各债务人均负全部履行义务。而补充责任中只有主债务人需负全部履行义务,补充责任人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承担全部债务的补充责任还是部分债务的补充责任。3.诉讼主体不同。不真正连带责任中,权利人可以依不同的法律关系任意选择起诉债务人。而补充责任则不能选择,必须先起诉主债务人,除非主债务人不确定。4.承担责任之后的追偿权不同。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存在终局
    2023-06-18
    443人看过
  • 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区别是什么,连带责任的构成是什么
    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区别是承担责任的人数不一样,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数可以为多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补充责任人。连带责任的构成是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等。一、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区别是什么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如下:1.连带责任是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形式。2.而补充责任是由于侵权行为的竞合而发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不是一个责任,而是两个责任,即一个具有直接原因的行为造成的损害与一个具有间接原因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在后果上完全重合的时候发生的两个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二、连带责任的构成是什么连带责任的构成是: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
    2023-07-28
    36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怎样区分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1
      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之债权人,得对於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後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连带债务的成立连带债务的成立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所成立的连带清偿责任当事者的意思表示可以成立
    • 连带清偿责任追偿顺序连带清偿责任追偿顺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
    • 连带清偿责任人还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8
      一般的、担保人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有约定或者不可抗拒的事由除外。
    • 连带责任和清偿责任和责任赔偿如何区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1
      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之债权人,得对於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後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连带债务的成立连带债务的成立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所成立的连带清偿责任当事者的意思表示可以成立
    • 特殊清偿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怎么定义?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4
      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具体来说,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连带责任人对外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