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告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15:04:25 101 人看过

行政诉讼原告的主要权利有:起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提供证据和申请证据保全的权利;申请回避权;补充变更诉讼请求权;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权;申请撤诉权;上诉权;申请查阅补正庭审笔录权。

一、不动产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权益有哪些

1、登记更正权。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2、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登记权及起诉权。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3、预告登记权。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的,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4、登记错误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二、挂名股东可以行使起诉权吗

挂名股东可以行使起诉权。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时,只以股东身份作为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没有任何附加限制或条件。可见,只要股东被公司和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承认为股东,就可以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是否无直接关系,股东是否实际出资,实际出资不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行使。因此,挂名股东也可以行使起诉权。

三、家庭经济纠纷怎么解决

家庭经济纠纷解决的标准:

1、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经济案件最适用的是一审普通程序。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适用的审判程序,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

3、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和提供证据、辩论、调解、上诉和执行;

4、除查阅本案资料外,当事人还可以复制本案相关资料和法律文件。原告可以放弃或改变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并有权提起反诉;

5、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有效判决、裁定书和调解书,支付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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