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买受人和共同买受人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7:01:28 296 人看过

一、购房合同买受人和共同买受人的区别是什么?

购房合同中买受人和共同买受人没有区别。两者法律权利是一样的。双方都是共有人,如将来房产转让,双方都必须来签订买卖合同,否则该合同无效

购房合同签订时,如果有一名以上的买受人,通常会列为第1买受人、第2买受人等等,其称之为共同买受人,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买受人的第1、第2只是排名顺序不同,并没有什么区别。婚前共同买房,贷款共同承担,房产应当平均分配。其他特殊情况下的买受人,可以对于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份额进行比例划分,成为对应的共同所有人。

二、购房合同的共同买受人的关系和限制

1、理论上说,商品房购房合同的买受人就是买房子的人,法律规定中对于买受人数量是不受限制的。

2、办理房产证时,产权人就是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

办理房产证时,产权人就是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也就是房屋产权的共有人,可以写一个,也可以写多个,但是在写多个以上的时候为了避免产权纠纷,应当明确每个人的产权占有份额比例,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进行备案登记以后,就不能修改了。就是说,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以后,合同上的买受人就确定了,不能再增减。也就是说,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以后,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就确定了。

当然,房产证办理出来以后,去增、减名是可以的,但那相当于过户,是需要收取税费的(夫妻婚后房产除外)。

3、如果一套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该房产要进行交易是,必须有所有产权人同意方可进行。合同签订后,共同共有人没有签字,不同意出售房屋的,没有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2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贷款买房时房屋买受人和共同买受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个体经营者要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3、征信报告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财产证明;5、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一、贷款买房的基本条件是什么?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
    2023-03-02
    54人看过
  • 出卖人与买受人区别是什么
    出卖人和买受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如下: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因此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归买受人的义务。为保证出卖人能够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出卖人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如下: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2.受领标的物
    2023-02-16
    182人看过
  • 合同买受人是谁
    一、合同买受人是谁就是买卖的买方,买受人的义务和责任有以下这些:1、支付价款。买受人应按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2、检验和接受标的物。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检验,并在检验期内将标的物不符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符合约定。没有约定检验期的,应当及时检验,并将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如在合理期间或自标的物收到后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符合约定。但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出卖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除外。3、通知义务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买受人在履行检验后,如遇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如果买受人怠于通知,则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出卖人明知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
    2023-05-06
    296人看过
  • 网签合同共同买受人多少
    一、网签合同共同买受人多少当网签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买房人,共同买受人填一个,一个权利人角色为“买受人”。其他的权利人角色为“买受人共有人”。而且这个买受人也是贷款买房的主贷款人。房屋买受人就是房屋的买房,也就是购房合同中约定支付定金的人。而买受人共有人就是房屋的共有者,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所以,简单的理解就是买受人是买房子的人,而共有人就是买受人的配偶或子女,或者房屋产权共有人。二、什么是网签合同网签,网上签约的简称,在电子商务领域又可以称为电子缔约、合同网签。目前国际和国内采用线上签署电子文件的方式有多种,但大多数不具备法律效力。按照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唯一具备法律效力的网签是指签约双方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各自使用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颁发的买卖盾数字证书)在线签署电子合同及其他缔约协议文本。此类网签后的电子文件可以进行保存、提取、司法验
    2023-05-06
    46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购买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撤销购房合同?
    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买受人有权退房。3、按揭不能,买受人有权退房。4、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迟延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定期限,买受人有权退房。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买受人有权退房。7、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买受人有权退房。8、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哪些情况下才可以申请退房一、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如果你买了套内面积80平米的房,80*3%=2.4,意味着实测面积只有77平就可退房啦。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签合同说的什么时候交房,就得什么时候交,不然要合同干嘛,开发商再扯什么不可抗力,直接告他们。三、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还是同样的理,既然合同都签好了,开发商只要
    2023-07-18
    383人看过
  • 共有人和买受人的解读
    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某个物品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物品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物品共有人对共有物品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买受人又为称买方,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买受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价款。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在收到标的物后及时进行检验,既是买方的一项权利,也是买方的一项义务。检验是分清责任,进行索赔、理赔的重要依据。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
    2023-07-07
    466人看过
  • 买受人和共有人的差异
    买受人和共有人区别:买受人是相对于出卖人而言,共有人是相对于买受人自身而言,比如买受人的配偶和子女基于与买受人的特殊关系可以成为共有人。产权人指对财产拥有所有权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产权共有人是指多人对某一财产共同拥有所有权。应该说产权人享有的是权利最完全的形式,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各项权能,而共有人享有的就不是四项权能都有的。买受人有哪些义务1、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2、买受人的另一项义务是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应及时受领。3、买受人还负有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4、标的物的风险责任承担标的物风险责任负
    2023-07-05
    425人看过
  • 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期房购买需知道
    买期房签订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即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现房销售用的,用于已经建成了的商品房。不过两种之间的效力机会是相当的,只不过一个是及时交付另外一个是延后交付。期房买卖合同怎么签订1、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签订合同时应对每一个房间、阳台等实际面积进行确定,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应有明确界定,以免日后麻烦。2、合同里要有建筑及装修质量标准细则。如墙面材料、颜色、窗格材料、地面的辅设用料、卫浴设备、电线的铺设等。因为有些开发商为了吸引消费者购房,会有很多口头承诺,只有这些口头承诺以文字的形式在合同中出现,才具有法律效用,否则没在合同里出现的承诺,在消费者接收入住时发现没有兑现也会因无凭据而不能再加追究。3、合同应有对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的有效制约。现在,一般房产开发商都会对住宅区配套设施建设有种种承诺,如花园
    2023-07-04
    318人看过
  • 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一、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逾期付款的,可以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二、购房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1.继续履行,主要适用于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的情形;2.违约金责任、定金责任主要是依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执行,且违约金责任、定金责任只能选择一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2023-06-15
    256人看过
  • 夫妻双方买房和买受人分别是谁
    夫妻购房签署购房合同的是买受人。双方共同签署购房合同的可以在房产证登记上两个人的名字,产权人一栏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共有人一栏人数不限,该房产可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产权是什么样的夫妻用共同财产在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产权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并且表示房子只能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的产权就只属于夫妻一方所有,而非夫妻共同所有。二、婚后房产证加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
    2023-03-29
    279人看过
  • 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二)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三)先卖后抵押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四)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五)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六)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七)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
    2023-02-19
    287人看过
  • 安置房购买合同,购买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安置房买卖协议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已经取的房产证的安置房法律允许其上市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当然受到法律的保护。未取得的产权的安置房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双方签订的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一、开发商卖安置房违法吗?开发商卖未满五年的安置房违法,卖已满五年依法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合法。安置房是对被拆迁人做出安置的房屋,安置的对象一般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和征迁房屋的农户。对安置房上市交易的条件有严格的规定,安置房在五年之内不能进行买卖。二、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进行买卖吗安置房有的是具有所有权的,就可以买卖,如果只有使用权交易的话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不存在过户的说法。拆迁安置房若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三、安置房买卖有法律效力吗?安置房买卖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受法律保护。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2023-03-17
    458人看过
  • 买受人和共有人谁是产权人
    1、买受人又称买方。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是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买受人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若保险事故发生于买卖合同成立后,标的物所有权移转前,则原保险契约上的利益之归属应具体分析:若于买卖之际,出卖人纯为买受人之利益而投保,则保险赔偿金应属于买受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一、第三人对买到的货物主张权利该如何第三人对买到的货物主张权利可以暂停支付相应的价款。卖方在买卖合同中有权利担保义务方在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权利担保,是指卖方在不侵犯任何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下,应当保证对标的物享有合法权利,没有
    2023-06-27
    167人看过
  • 买卖合同是受买受人通过支付价款
    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因而属于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卖方不仅要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而且要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转移所有权,这使买卖合同与一方也要交付标的物的其他合同,如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区分开来。一、买卖合同的特征是怎样的(一)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三)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四)买卖合
    2023-03-15
    215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购房合同共有人产权和买受人是一样的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5
      具体的回答是: 1、买受人是民法典概念,指的是买卖合同中付款取得标的物的一方; 2、共有是民法典概念,与单独所有相对应,指的是一个物上的所有权由两个以上主体共同按份享有。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买受人可以是共有人,也可以不是;共有人也不一定是通过买受成为共有人(也可以通过赠与等)。但决定自己对房屋有没有权利的,是自己是否具备共有人的身份。
    • 买受人和卖受人有什么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12
      买受人和卖受人的区别有: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因此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归买受人的义务。为保证卖受人能够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出卖人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
    • 法人和共同受买人有什么区别?如果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7
      如果在婚姻期间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 怎么变更买受人的购房合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如果购房时采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则址分容易办理,如采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方式付款,则办理起来比较麻烦。可按以下办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
    • 购房合同买受人性别写错了,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0
      (1)购房合同上买受人的性别填错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会遇到一些麻烦,请将错误信息更正过来,以免不必要的麻烦。免得你不懂法律,造成消极后果。在我们没有正式建立法律服务聘用关系前,我们的上述意见仅供一般参考。而不属于你聘请的律师的专业意见,如果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顺颂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