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与共有人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9:42:56 154 人看过

一、买受人与共有人的区别

买受人指的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而共有人指的是对某一财物享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二、买卖合同的主体原则

买卖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其他组织;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和经济实力;不论其有无上下级关系,他们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实施不公平竞争和不平等交换;不得利用公共权利搞非法垄断,签订“霸王合同”;不得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强迫他人接受不平等条款。

(二)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自愿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与谁签合同,签订什么样的合同;自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协商补充变更合同的内容;自愿协商解除合同;自愿协商确定违约责任,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的合同行为。

(三)公平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变更合同,都要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除少数无偿合同外,当事人一方不能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

(四)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用欺诈手段骗订合同;不得擅自撕毁合同,要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搞合同欺诈

(五)守法原则:是指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四)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五)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共有人和买受人的解读
    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某个物品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物品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物品共有人对共有物品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买受人又为称买方,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买受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价款。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在收到标的物后及时进行检验,既是买方的一项权利,也是买方的一项义务。检验是分清责任,进行索赔、理赔的重要依据。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
    2023-07-07
    466人看过
  • 非法集资参与人和受害人的区别
    一、非法集资参与人和受害人的区别参与非法集资的就是那些主动参与的个人或者公司企业,比如去投资、买、卖甚至宣传非法集资产品的那种,直接参与了整个非法集资的过程。而受害者呢。就是那些因为非法集资而损失惨重的个人或者团体,他们往往在不懂的情况下被牵连进来,被动承受损失。《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非法集
    2024-07-12
    83人看过
  • 代理人与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有什么区别
    代理人与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区别:1、委托行为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代理行包括法律行为;2、代理行作用于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而委托行为则作用于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3、代理行为是单方行为,为委托行为属于双方行为。一、表见代理的无权代理行为由谁承担民事责任?表见代理的无权代理行为一般是由代理人承担责任;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二、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具体是:1、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这是指行为人根本没有得到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的代理;2、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这是指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代理关系存在,行为人有一定的代理权,但其实施的代理行为超出了
    2023-06-22
    430人看过
  • 必要共同诉讼人与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一、必要共同诉讼人与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区别在民事诉讼中,必要共同诉讼人与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诉讼标的的角度来看:(1)必要的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即所有诉讼当事人对于同一诉讼标的享有共同的权利或承担共同的义务。(2)普通的共同诉讼,虽然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但每个诉讼标的都是独立的,不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完全相同。2.在诉讼请求的数量上:(1)必要共同诉讼只有一个共同的诉讼标的,因此也只有一个诉讼请求。这是因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之间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的诉讼目的是一致的。(2)在普通共同诉讼中,由于存在数个合并审理的诉讼标的,因此也就有数个诉讼请求。这些诉讼请求虽然属于同一种类,但各自独立,不受其他诉讼请求的影响。3.其他。三、是否需要同意审理在是否需要同意审理的问题上,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也存在显著差异。1.必要的共同诉讼
    2024-07-22
    69人看过
  • 赡养人与共同赡养人的区别是什么
    被赡养人和共同赡养人的区别:1、主体不同。被赡养人就是子女需要履行赡养义务的对象,即父母、祖父母等老年人。共同赡养人是指对被赡养人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的非独生子女群体。2、权利义务不同。被赡养人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共同赡养人对被赡养人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一、赡养老人的规定是什么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二、独生子女怎么赡养老人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
    2023-03-17
    21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受害人与被害人区别
    1、被害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诉讼参与人之一。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居原告地位,被害人不是诉讼当事人,只作为一般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但又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2、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的条件和方式是什么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地位平等,该平等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二是人民法院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所谓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指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公民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地位、权力、财力有何不同,他们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应当保障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二、刑事诉讼法的代理种类有哪些刑事代理的种类:(1)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即公诉案件被害人
    2023-03-13
    454人看过
  • 社保:公司购买与个人购买的区别
    公司买的社保与个人买的社保的区别为:1、缴纳的险种不同,一般公司缴纳的社保有五险,个人买的社保只能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2、缴费比例不同,公司帮个人全部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和公司分别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中公司负担更多,个人买的社保缴纳费用是自己全部负担。社保卡和医保卡两者有什么区别1、是医保卡的应用范围窄,只用于医疗保障范畴,而社保卡应用领域宽,可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2、是医保卡只能在固定区域内使用,而社保卡执行全国统一标准,全国通用。3、是医保卡安全等级较低,容易被复制,而社保卡安全等级较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2023-06-30
    290人看过
  • 共同诉讼与代表人诉讼的区别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共同诉讼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一般将共同诉讼分为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是共同诉讼的一种,只是由于人数众多,法律要求推举代表人参加诉讼,以便程序的进行。诉讼代表人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的重要概念。诉讼代表人,是指在代表人诉讼中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该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构成代表人诉讼的条件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同一种类(这是构成共同诉讼的前提)。代表人诉讼根据起诉时当事人人数能否确定分为两类: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诉讼与共同诉讼的区别在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形式上的区别);具体诉讼由诉讼代表人进行而不是由全体当事人进行(实质上的区别)。但是代表人诉讼的基础仍在平共同诉讼,众多当事人之间具有共同的或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
    2023-06-14
    85人看过
  • 买受人共有人什么意思
    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某个物品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物品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物品共有人对共有物品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买受人又为称买方,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一、按份共有是什么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的特征是:(1)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按份额享有不同的权利。各个共有人的份额义称为应有份,其数额一般由共有人事先约定,或按出资比例决定。在按份共有关系产生时,法律要求共有人应明确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各个共有人应有部分不明确,则应推定为均等。(2)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是根据其不同的份额确定的。换言之,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持有多大份额,就要对其共有物享有多大的权利和承担多大的义务。份额不同,各个共有人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各不
    2023-03-20
    134人看过
  • 如何鉴别财产共有人与非共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2)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3)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5
    2023-07-22
    256人看过
  • 买受人和共有人谁是产权人
    1、买受人又称买方。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是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买受人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若保险事故发生于买卖合同成立后,标的物所有权移转前,则原保险契约上的利益之归属应具体分析:若于买卖之际,出卖人纯为买受人之利益而投保,则保险赔偿金应属于买受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一、第三人对买到的货物主张权利该如何第三人对买到的货物主张权利可以暂停支付相应的价款。卖方在买卖合同中有权利担保义务方在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权利担保,是指卖方在不侵犯任何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下,应当保证对标的物享有合法权利,没有
    2023-06-27
    167人看过
  • 单位受贿罪与个人受贿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单位受贿罪与个人受贿的区别是怎样的单位受贿罪与个人受贿的区别个人受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个人受贿罪中,行为人索取他人财物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要要件,而在单位受贿罪中,无论是索取他人财物还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均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个人受贿罪不以情节严重为要件,但单位受贿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要件,单位情节较轻的受贿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二、单位受贿与受贿罪有什么区别单位受贿与受贿罪区别如下:1、受贿罪中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而单位受贿罪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之条件时,才能构成犯罪,如某国有单位虽然索贿但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尚构不成单位受贿罪。另外值得注意,受贿罪中索贿的刑法明确规定要从重处罚,而单位受贿罪中索贿则不是法定从重处罚情节。2
    2023-04-20
    320人看过
  • 特别法人与一般法人的区别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九十六条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是特别法人。在我国,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数量众多,但由于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其民事主体地位,在一些情况下这些组织不能顺利从事民事活动。因此,草案增加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此外,草案还在法人一章中增设第四节“特别法人”,将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等涵盖在内,以利于这些组织更好地参与民事生活,利于保护其成员和与其从事民事活动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关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法人地位的问题,有的部门、地方和一些基层干部群众代表提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履行
    2023-02-23
    57人看过
  • 遗嘱人与赠与的区别有哪些
    遗嘱与赠与协议的区别如下:1.生效时间不同。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办理。2.遗嘱是单方的行为;赠与是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2024-07-28
    27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买受人和共同买受人有区别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12
      买受人和共同买受人有区别,具体情况如下: 1、买受人又称买方。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是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买受人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若保险事故发生于买卖合同成立后,标的物所有权移转前,则原保险契约上的利益之归属应具体分析:若于买卖之际,出卖人纯为买受人之利益而投保,则保险
    • 房产证的共有人与共有人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9-04
      产权人和共有权人本质的区别在于产权比例,产权人为100%,房产共有人的产权在房产证的附记中注明各自的权利比例,在以后出售中,可以按照该比例分得售后的款项。共有权人只有待该房产的所有人均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抵押,换句话说共有权人没有单独处置房产的权利;你说的学位房,是否是学区房,学区房是看房产证主本的;物业费的收取,要看谁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但不论是谁,不交物业费的话,遇到法律诉讼,所有权利人均会受
    • 出卖人与买受人区别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12
      出卖人与买受人区别是什么? 出卖人和买受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如下: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因此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归买受人的义务
    • 买受人和卖受人有什么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12
      买受人和卖受人的区别有: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因此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归买受人的义务。为保证卖受人能够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出卖人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
    • 要约人与受要约人的区别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10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有以下区别: 1.要约人是指提出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 2.受要约人是指同意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