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的区别在于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8:37:21 323 人看过

债务债权的区别在于:

1、债权是民法权利,即债权是民法权利,要求他人为某些行为,债务是民法义务。也就是说,与债权人为债务相比,它必须是一定行为的民法义务;

2、从会计意义上讲,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等。债务是指过去交易和事项形成的;

3、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和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单位或个人的当前义务,包括各种贷款、应付款和预付款,有时也指债务,为了偿还所有债务而工作。

一、合同债权转让方式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方式: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二、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企业对应收帐款的追收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

防范应收账款过时效的方法如下:

1、建立完整的应收应付账款制度,明确规定催讨应收账款的方法,避免证据的缺失。企业应当明确规定催讨应收账款应当以获得账款或者书面凭证为目的。在无法直接获得存款的时候,应当有保留证据来支持诉讼请求的意识。具体可以与债务人订立新的履行义务的计划或协议(或制作相关的备忘录、会议纪要等);保留义务人发来的承诺履行义务的信函、传真等,或者已经履行部分债务的证据;发出催款函,并要求其签收,保留邮寄催款函的证据;向债务人发出律师函,并保存好邮寄凭证和律师函内容的复印件;由公证部门证明催款的事实;

2、建立合理的应收应付账款管理体系,借用信息化系统,建立预警机制。明确记录每一款项所依据的合同和负责人,能够清楚直观的将责任明确到每一道工序每一个负责人身上。及时建立预警机制,对每一笔款项的即时状态要有明细记录,并且能够到期应收应付账款的自动提醒,使相关人员对延期付款迅速作出反应,防止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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