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关系与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7:01:40 70 人看过

债发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两者区别主要有:在债的关系中,债权债务是相对的法律关系,债权是指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债务则与债权相对,指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一、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在以上事由出现时,均会导致合同关系消灭。

二、债务的终止有什么主要原因

债的消灭,也称债的终止,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的法律现象。

债的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一)清偿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二)抵销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

(三)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四)免除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解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的单方行为。

(五)混同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六)债务更新债务更新,又称为债务更改,债务更替,是指当事人双方以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31日 2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关系与租赁关系能兼容吗
    可以兼容的的,融资租赁关系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和租赁关系兼容的情形。融资租赁其实是借助融资的形式创造融物的本质结果。先期不发生物权转移,只是在租金上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到最后处理残值的时候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这是一种结合融资融物的最新筹资方式。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3-06-15
    60人看过
  • 无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怎么写,债权债务是什么关系
    一、无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怎么写xx有限公司无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减少到400万元。本公司已于2015年08月09日在手递手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迄今为止,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至此,本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对外也无任何担保行为,如有遗留问题,由各股东按照原来的注册资本数额承担责任。减资后不会侵犯债权人利益的承诺。特此说明。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20XX年XX月XX日二、债权和债务是什么关系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主要分一下
    2023-05-04
    263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与银行存款
    存钱给银行是债权债务关系。银行与存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客户将其款项存入银行,使商业银行有债务义务形成的法律关系。存款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存款,与银行形成合同关系。银行是债务人,客户是债权人。客户填写开户申请,开户存款的过程是与银行签订合同的过程。客户到银行填写开户申请书,向银行提出建立合同关系的要约;银行为客户开户是对客户要约的承诺。存钱被吞怎么证明金额一、存钱被吞怎么证明金额1、存钱被吞可以用凭条上凭证号联系银行证明金额。在ATM机上存款后,若是出现了钱被吞的情况,因为ATM机没有进行点钞,因此存款凭条上不会有金额,但是上面会有打印的时间等信息。如银行存在过错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过错责任,如对此存在纠纷的,必要时可到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
    2023-07-13
    480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一、主要从两方面1、从法律关系的构成,即主体、客体和内容;2、从产生途径、形态分析。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有权是财产权,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财产债权化是普遍趋势,所以债权也是财产权。反映则是一种动态的流转性的财产权,财产所有权则是一种静态的归属性的财产权。在商品经济中,财产不能没有归属,也不能没有交换流转,总是处于动或静的状态,从而构成民事财产关系的整体。反映静态归属性关系的法律制度是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反映动态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则是债权,所有权和债权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民事财产权。二、从法律关系构成分析1、利主体不同,财产所有权主体特定,义务主体无需特定,而债权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2、体不同,债权的主体可以实物,也可以是行为,
    2023-06-01
    127人看过
  • 债务人与债权人关系的颠倒
    最近,证监会和国资委推出了以股抵债的试点办法,电广传媒(资讯行情论坛)的以股抵债方案已经进入实施阶段,理论界和市场上反映不一。赞成者认为是一个制度创新,或者至少是一个较为积极的政策信号,至少说明管理层在认真处理欠债不还的问题。同时,电广传媒试点方案的以股抵债价格接近净资产价格,应当是市场能够接受的。方案还要得到非关联股东的表决通过,多少体现了股东分类表决的含义,是对公众股东的保护。反对者认为,以股抵债充其量也不过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大股东以一元多的净资产融资,以融资后升值的净资产抵债,本来就不公平。同时,欠债不还钱,可以用股来充抵,这不是对欠债不还的大股东的惩罚而是奖赏,可能为大股东恶意逃债制造了合法借口。而且,以股抵债治标不治本,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问题,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也没有多大帮助。笔者认为,这一问题的本质在于?对以股抵债的办法怎么判断,不在于其具体方案细节,不
    2023-06-05
    202人看过
  • 委托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是相互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依附,缺一不可。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对于合同清偿是什么意思合同清偿是指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清偿与履行的意义相同,只不过履行是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动态方面观察的,而清偿则是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权的消灭的角度着眼的。依据债法原理,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为债的本来目的。债务一经履行,债权即因达其目的而得到满足,因此,清偿为债的消灭原因。从债权实现方面看,债务人履行债务固属清偿,第三人为满足债权人的目的而为给付行为,也属清偿。此外,在债权人方面,通过强制执行或者实现担保物权而满足债权的,性质上也为受清偿,只不过此种清偿不属债务人的行为。合同
    2023-03-04
    7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权债务关系和借贷关系的区别有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6
      债之关系,又称债权关系或债务关系,指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请求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其得请求给付的一方当事人,享有债权,称为债权人;其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这种得请求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为债权债务关系。借贷关系,指基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 债务债权关系的主体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0
      债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权利。本於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於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
    • 债务债权的关系是什么,解除债务债权关系样本如何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7
      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解除债务债权关系样本如下: 债权债务责任解除协议书债务人(甲方):债权人(乙方):乙方系甲方工程的分供单位,双方已就工程结算达成协议,结算金额为元(大写:肆万
    • 债权债务关系与民法典的不当得利的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8
      不当得利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我国《民法典》不当得利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到底有哪些关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06
      一方履行义务,一方享有权利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