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产拆迁费的发放过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04:30:28 215 人看过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的有关内容规定如下:

一、根据《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自住人、执行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出租住房的承租人住房确有困难的(以下统称住房困难户),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申请拆迁安置补助:

(一)住房困难户申请拆迁安置补助,必须在拆行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而且对补拆迁房屋的补偿款低于规定的补偿低限。

(二)住房困难户申请拆迁安置补助,应当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拆迁人提出。执行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出租住房的承租人住房确有困难的,拆迁安置补助申请由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共同提出。

申请拆迁安置补助的住房困难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拆迁安置补助申请表》。

2、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情况的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在拆迁范围外另有正式住房:

1、本人或者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的国有土地上自有或者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的;

2、在拆迁范围外的国有土地上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的房屋或者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的房屋(以房屋年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的;

3、本人或者其配偶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规划市区内的集体土地上自有正式房屋的。

(三)拆迁人应在收到拆迁安置补助申请3日内,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人情况及其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对基本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拆迁入应在拆迁范围内于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有人提出异议的,由拆迁人重新核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者经重新核查申请人符合规定条件的,拆迁入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拆迁安置补助费。

(四)申请人对拆迁人的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复核;经区、县国土房管局复核,被拆迁人符合规定条件的,拆迁人应当给予安置补助费。

(五)拆迁安置补助标准按照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和规定补偿低限的差额确定。拆迁补偿低限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和规定面积标准计算。

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

2002年12月31日前,城近郊区规定面积标准按照每户30平方米计算;远郊区、县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居民住房水平自行确定。

(六)拆迁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和使用。对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自住人的拆迁安置补助费,由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自住人领取,应当用于购买或者承租住房;对执行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出租住房的承租人的拆迁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领取,并应当全部用于改善承租人的住房条件,不直接支付给承租人。

二、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子2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

(一)单独立户;

(二)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迁范围内无正式住房;

(三)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自建房居民向拆迁入申请拆迁安置补助,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其户籍证明等材料。经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自建房居民,拆迁人应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和规定面积标准给予拆迁安置补助。

2002年12月31日前,城、近郊区规定面积标准按照每户20平方米计算;远郊区、县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居民住房水平自行确定。

三、根据《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根据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城、近郊区按照每平方米20元补助;远郊区、县按照每平方米15元补助。由拆迁人出车搬迁的,不予补助。

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补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四、根据《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补拆迁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潢前搬迁的,提前搬家奖励费按照提前的日期汁算,城、近郊区每户付给500元至5000元;远郊区县每户付给200元至2000元。

五、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被拆迁人根据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至1500元给予-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属出租非住宅房屋的,对承租人的停产、停业损失,由被拆迁人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给予补偿;双方没有约定的,由被拆迁人参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对承租人给子适当补偿。

六、本规定所称的户,按照2001年l1月1日时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认定;拆迁居民自建住房和原集体土地上:尚未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按照2001年户,按照2001年l1月1日时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认定;拆迁居民自建住房和原集体土地上:尚未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按照2001年11月1日时公安机关发放的户口簿认定,但是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在拆迁范围内分别立户的,按照一户认定。

2001午11月1日以后通过办理房屋交换、赠与、析产和房屋租赁分户等手续新增的户,以及通过办理籍分户新增的户,不予认定。

七、今后房屋拆迁中各项补助费标准的调整,由市国土房管局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人相关文章
  • 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北京房地产律师拆迁法律摘录
    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规文号:京国土房管拆字(2001)1147号颁布时间:2001/11/16为规范房屋拆迁评估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规文号:京国土房管拆字(2001)1147号颁布时间:2001/11/16为规范房屋拆迁评估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评估活动的,适用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房屋拆迁的评估机构须是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并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认定、公布的可以从事房屋拆迁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第三条拆迁人应当委托具有拆迁评
    2023-04-23
    454人看过
  • 北京市对拆迁的厂房如何补偿
    1、土地、企业的房屋价值补偿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由土地所在的区位和用途来决定,企业的土地用途一般为工业用途,虽然价值要低于住宅和商服类的土地,但因为企业的厂房、仓库占地较大,所以在拆迁中土地区位补偿价往往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房屋重置成新价主要指的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通俗讲就是房屋的建造成本价,这个成本价是比较固定的,一般都是1500-2000左右。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方所委托的评估公司往往将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合并计算,也就是说,被拆迁人从评估报告里看不出来土地值多少钱,房屋值多少钱,从而也很难去质疑其合法性。很多地方的拆迁人甚至会告诉你,这个项目的拆迁就没有土地的补偿项目,如此种种,都是为了掩盖拆迁方在土地中获得的巨额利润。2、装修附属物补偿关于
    2023-04-03
    211人看过
  • 北京如何领取房屋拆迁费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的有关内容规定如下:一、根据《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自住人、执行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出租住房的承租人住房确有困难的(以下统称住房困难户),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申请拆迁安置补助:(一)住房困难户申请拆迁安置补助,必须在拆行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而且对补拆迁房屋的补偿款低于规定的补偿低限。(二)住房困难户申请拆迁安置补助,应当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拆迁人提出。执行本市规定租金标准的出租住房的承租人住房确有困难的,拆迁安置补助申请由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共同提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的住房困难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已按要求填写的《拆迁安置补助申请表》。2、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情况的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2023-04-22
    211人看过
  • 北京17拆迁户状告回迁房开发商
    因收到的回迁房与购房合同中的楼层不一致,刘女士等17名拆迁户将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山后法庭审理了此案。原告刘女士等17人称,2006年11月,凤凰城开发公司与17名原告签订了回迁房性质的购房合同及补偿协议,合同中约定了被告所建房屋为地上5层地下1层,总高度为15米。但刘女士等17人在收房时发现,被告所建房屋的地下1层变成了首层,并在应该没有跃层的楼房上加盖了跃层,从外面看,该楼形成了7层楼房,与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楼层数不符,故将凤凰城开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凤凰城开发公司交付合同中约定的合格房屋。庭审中,被告凤凰城开发公司辩称,他们交付房屋的位置与合同中约定的楼号单元号是完全一致的,至于房屋的户型、朝向,在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该公司认为,由于现在被拆迁户的拆迁价格已经攀升,刘女士等原告对此心理不平衡,才诉至法院的。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3-06-08
    144人看过
  • 北京市公房承租人拆迁费用的核算标准
    北京市承租公房拆迁补偿的标准拆迁纠纷据产权单位的不同,公房又有国家直管的公房和单位自管的公房以及经营单位托管、代管的公房。危改中往往涉及到公房承租人资格及补偿对象问题,公房承租人变更、拆迁补偿安置引起的矛盾。公房承租权可以继承吗一、公房承租权可以继承吗1、公房承租权不可以继承。公有住房的承租人享有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一切权利,对公有住房拥有实际控制与支配的权利,可以转租、转让并获得差价。对公有住房进行拆迁,承租人可以直接获得拆迁安置。因此公有住房承租权是一种可以直接获得独立财产补偿的权利形式。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
    2023-07-04
    252人看过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政策解读
    (北京)问:为什么要对原《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答:我市原《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依据国务院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原《办法》自1998年12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房屋拆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6月,国务院对原《条例》作了重大调整。我市原《办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按照《条例》精神,我市对原《办法》进行了相应修改。(北京)问:《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是:明确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兼顾对房屋承租人的安置。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行政管理,明确管理程序。充实和完善法律
    2023-07-02
    143人看过
  • 北京房产税费纠纷频发细数北京房产税费细则
    在选购房子的时候,大部分购房者都会重点关注房屋价格,交通情况以及配套设施完善程度等方面。只有极少数人会关心购房之后产生的房产税费问题。而房产税费的缴纳在购买房产时占有相当比重,在购房前适当了解北京房产税费常识,不仅利于合理规划财产、做好购房预算,还可避免因房产税费问题和开发商之间产生摩擦。专家提示,购房时除了交购房款,还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呢?以下为购房者们梳理了一个有关购房税费的明细,其中包含房产税费,但因各地政策或买方付款方式不同等原因,不同性质的房屋出售时在税费上有很大的区别,所以以下仅提供基本税项介绍,供买房者们参考。契税根据国家规定,除了要缴纳房产税费,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4%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
    2023-06-11
    116人看过
  • 北京市强制拆迁的法律程序规定
    为防止强制拆迁时可能会产生的矛盾,北京市制定严格的强制拆迁新规定,强制拆迁要走八个程序,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包括:(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4、强制拆迁的期限;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
    2023-04-23
    169人看过
  • 北京共有产权房对拆迁的影响
    一、北京共有产权房对拆迁的影响房产共有权对拆迁补偿无影响,共有人可平分或按份分享补偿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方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置换。若选择置换,市县人民政府需提供相应房屋,并结算二者间的差价。在旧城改造中,被征收人若选择原地段置换,政府应提供改建地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商铺拆迁补偿主要包括: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商铺拆迁时租户必有赔偿,但承租人可向出租者主张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
    2024-07-19
    153人看过
  • 北京房产过户费怎么算,北京房产过户在哪里办理
    北京房产过户费计算在不同的收费项目当中有不同的计算标准,具体有契税、交易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费用。北京房产过户是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进行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北京房产过户费怎么算北京房产过户费的计算可以参考以下: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或二套以上房产按买价3%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2.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3.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4.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5.房屋价格必须要由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你还需交几百元的评估费。6.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二、北京房产过户在哪里办理北京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一般有专门
    2022-08-23
    66人看过
  • 房地产拆迁项目开发过程
    (1)开发商的设想是整个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出发点。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开发设想是房地产开发商最为关键的工作。从这项工作来看,整个房地产项目开发已经进入了状态。开发假设能否准确反映市场需求,将决定未来整个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成败。这就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认真研究房地产市场的走势,确定不同地区的发展前景,把握不同项目的市场需求。可行性研究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第二步,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开发商提出了这个想法,但这个想法是否有真正的市场前景还需要研究。可行性研究是房地产项目开发不可缺少的阶段。政府是否批准该项目,银行是否同意给予资金支持,需要参考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可行性研究可能会有两个结果:一是可行性研究表明这个想法是不可行的,那么即使开发商不同意,项目开发的整个过程实际上也就结束了;二是可行性研究表明这个想法是可行的,那么就不出意外,项目就可以进行了进入最后阶段。目前,在我国,普遍忽视可行性研究,或将可行
    2023-05-08
    444人看过
  • 北京拆迁法
    强制执行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北京市制定了最新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确保国有土地有效征收,减少拆迁纠纷的发生。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建议:1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区县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二是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工作,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补偿行为进行监督。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实
    2023-05-08
    457人看过
  •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京政发〔1995〕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对执行中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一、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须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报《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申请划拨用地的,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在原用地范围内实施拆迁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三)购买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新建的房屋须提交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安置用房的质量验收证明;(四)异地安置期房的开工证明;(五)租用的周转用房提交周转用房的租赁合同;新建周转用房,提交建房批准文件;(六)安置用房的设计图纸;(七)异地安置期房资金到位证明;(八)拆迁委托协议书和拆迁资格证明。二、区、县房
    2023-04-22
    117人看过
  •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降低房屋拆迁管理费标准的通知
    【阅读全文】市房地局:根据《关于取消和调整建设项目收费的通知》(市计基字〔1997〕第0711号)文件的规定:降低房屋拆迁管理费的标准,由按拆迁安置补偿费的0.5%降为0.3%。你局需持本通知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井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后,方可收费。本通知自1997年8月14日起执行。特此通知。(完)
    2022-04-23
    329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人
    词条

    拆迁人是指根据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需要,对土地、房屋等进行拆迁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需要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拆迁人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拆迁资质和许可证,以确保... 更多>

    #拆迁人
    相关咨询
    • 北京市产假发放时间表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26
      1、基本产假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北京相关政策的,产假可再增加1-3个月,最长为7个月产假)。 2、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拆迁过渡费发放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4-16
      拆迁过渡费发放规定如下:1、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3、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 北京市最新拆迁规定哪些门市房拆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3
      ,通常门市房拆迁可以要求置换商铺.具体的补偿项目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损坏补偿、职工安置补偿等等。其中营业损失补偿是比较大的一项补偿项目,可以积极争取,可以参考《企业拆迁中的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最有利》一文。可以电话咨询或者登陆栩锐北京企业拆迁维权律师网学习拆迁法律知识.
    • 北京市北京区律师如何做好北京市房屋拆迁维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4
      拆迁中的权益保护北京拆迁专业律师提供前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拆迁成为您已有或将有的一段特殊经历。房产,对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甚至是全部的财产。正在或即将经历房屋拆迁的您,是否已经意识到拆迁中的权益得失将对您及家人日后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是否在为如何在家庭重要财产的变迁中充分保护自己及家人的权益而苦苦思索,苦恼困顿?赵律师在百余起拆迁纠纷处理经验的基础上,对拆迁中您行使法定权利
    • 北京市居住证的发放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5
      北京市居住证颁发条件:根据《北京市实施办法》,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1。来北京人持有的临时居留证在有效期内已满6个月;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条件:在北京有合法稳定的就业(指未来在本市可能就业6个月以上);在北京有稳定的住所(指未来在本市可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在北京连续学习(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训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