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后装修部分怎么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09:40:18 278 人看过

(一)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二)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三)装修物构成附合时,其归属适用添附制度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部分无效要怎么处理

一、房屋租赁合同部分无效要怎么处理

1、房屋租赁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部分无效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合同全部无效,当事人应当返还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合同中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中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内容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4、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5、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6、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7、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0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租赁合同里对房屋装饰装修
    房屋租赁合同装修部分应按下列标准来算: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经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2、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经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一、承租人装修纠纷如何处理(一)承租人得到出租人书面同意的1、租赁合同是正常履行期满解除的,装修物一般将不予返还。而且此时,承租人再要求返还装修利益,法律是不会支持的。因为承租人已经充分享受了装修物带来的利益。2、租赁合同是非正常解除时,法院将结合双方对于合同解除有无过错来决定装修物的归属及补偿。若提前解除是由于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将取得装修的价值,对于承租人的损失不予补偿。反之,合同的提前解除是由于出租人违约造成,不能拆除的装修将归出租人所有,但出租人应对承租人所受的实际损失给予货币补偿。3、对于不可抗力或
    2023-03-08
    490人看过
  •  租赁房屋后能否进行自主装修?
    这段内容讲述了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需要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需要承担装修费用,并且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是如果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时,对于没有形成附合的装修物,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补偿装修费用,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进行房屋装修时,必须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承租人需要承担装修费用,并且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对于没有形成附合的装修物,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补偿装修费用,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能 否 自 行 进 行 房 屋 装 修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之一是“制定和实施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因此,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可以视为业主自行进行房屋装修的授权依据。然而,为了确保房屋装修活动的顺利进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明确装修的标准、程序、
    2023-09-06
    348人看过
  • 租赁房屋装修法律规定
    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装修要经过承租人同意,如果自行私自装修,未经过同意,出租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一、承租人装修费由谁支付(一)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承租人自行承担。(二)承租人私自装修的,装修费用自行承担,并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二、租房现在到期装修物归谁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添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与房屋无必然联系,租赁关系结束后仍归承租人并可带走。如果不愿带走,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折价出让给出租人。但是房屋装修的装饰物和后来的添附物就有所不同,比如地板、天花板以及抽油烟机、空调等物件,在拆除时会对房屋造成一定的损害。我国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2023-03-02
    381人看过
  • 装修物物处理房屋租赁
    分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和合同期限届满三种情况讨论: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人拆除(恢复原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补偿,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折价补偿,若出租人不同意利用,根据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同期限届满,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拆除,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不予补偿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拆除,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依下列情况处置: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人赔偿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人不予赔偿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根据过错分担责任可归责于双刀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分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一、租房到期装修物怎么归属租赁关系结束后仍归承租人并可带走,如果不愿带走,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折价出让给出租人。但是房屋装修的装饰物和后来的添附物就有所不同,比如
    2023-03-20
    248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装修期免租金
    租金部分要写清每月租金数额、付款期限以及押金,并保证租赁终止时,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应该注意,金额应有大写一栏。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一、个人租车位简易协议车位出租协议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五、在租赁
    2023-03-08
    222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装修归属的权责分析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改善是指不改变租赁物的外观形状,对其性能进行改良。增设他物是指在原有的租赁物上又添加另外的物。实践中,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多在装饰装修中进行。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规定,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房屋租赁后装修部分怎么算(一)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二)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三)装修物构成附合时,其归属适用添附制度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
    2023-07-07
    259人看过
  •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不租了装修费怎么办
    对于装修费的补偿,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
    2023-04-27
    345人看过
  •  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费用计算方法
    在租赁期届满时, 承租人可以获得出租人的许可, 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善。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这些行为, 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损坏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在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可以获得出租人的许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善。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这些行为,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 房 屋 装 修 如 何 承 担 费 用 ?在租赁房屋装修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
    2023-09-24
    322人看过
  • 房屋租赁承租人可以少装修吗
    租赁房屋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能对房屋进行装修。租赁房屋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装修的出租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形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一、解除租赁合同有什么事由法律对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作出为较为祥尽的规定,大致分为双方解除、承租人解除、出租人解除三大类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具体如下: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造成租赁物损失。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5、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租赁合同。6、承租人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7、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经催告在合
    2023-06-22
    464人看过
  • 怎么计算房屋租赁维修基金
    依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处理方法》的政策:一、产品住所的业主、非住所的业主依照所具有物业的修建面积交存住所专项修理资金,每平方米修建面积交存首期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所修建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分应当依据本区域状况,合理断定、发布每平方米修建面积交存首期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数额,并当令调整。二、出售公有住所的,依照下列政策交存住所专项修理资金:1、业主依照所具有物业的修建面积交存住所专项修理资金,每平方米修建面积交存首期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2、售房单位依照多层住所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所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产品房出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产修理基金交缴约好,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份额向售房单位交纳房产修理基金。售房单位代
    2023-06-15
    142人看过
  • 承租人装修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后对于装修物怎么处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事务是很多市场主体都可能面临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因为合同事务产生的纠纷也是数不胜数。本文就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装修物纠纷进行分析,希望对您有帮助。承租人装修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后对于装修物怎么处理(一)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民法典》第七百一十
    2023-06-25
    201人看过
  • 出租房屋装修后承租人不租怎么办?
    出租人同意对房屋装修后又不承租处理如下:合同无效的,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的,未形成附件的,由承租人拆除,形成附件的,按照各自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终止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着装修的,由承租人拆除。因拆迁造成的房屋损坏,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出租人收回房屋需要赔承租人装修吗出租人收回房屋一般不需要赔承租人装修费,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约定或者符合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三条同时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
    2023-07-02
    88人看过
  • 租赁房屋后还可以自行进行装修吗?
    承租人装修租赁的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承租人不但要负担装修的费用,出租人还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对于没有形成附合的装修物,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补偿装修费用,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租赁合同中租赁人有什么义务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尽到的合同义务有: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
    2023-03-20
    237人看过
  • 租赁房屋装修费如何承担的?
    一、租赁房屋装修费如何承担的?承租人装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要考虑在合同上有没有具体约定,一般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来协商解决。(一)双方有约定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专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达成了约定,应该按照约定执行。(二)双方没有约定的1、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本来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的话,装修费用应该由承租人自己来承担。因为承租人装修是处于自己利益的考虑,而且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是不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装修费用的。2、出租人同意装修的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取得了出租人的同意,由承租人承担装修及修复的费用。若无特别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承租人装修房屋的费用,只能承租人自行承担。另外,一般的情况主体结构的装修归出租人,附属设施老化的归出租人。屋内的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由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二、承租人能要出租人补偿装修款吗?承租人
    2024-01-14
    42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租赁期满后,可否要求返还部分装修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鉴于您与房东之间的合同属于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房东并无其他违约情况,所以您的请求不能被支持。具体法条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装修怎么处理,租赁房屋装修的价值应当怎样计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
    •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装修损失怎么算,租赁房屋装修损坏如何处理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8
      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
    • 房屋租赁合同上房屋归租赁人,房屋装修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2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未形成附加装修: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使用的,可以由承租人拆除。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已形成附加装修: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使用的,由双方根据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 房屋租赁装修折旧如何计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计入固定资产。如果装潢费用占原房屋价值的20%以上,或装潢改变了房屋的用途,或显著延长了房屋的寿命,可将装潢费计入固定资产,与原固定资产一起,于装潢次月起将(装潢费+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在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折旧。 二、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如果装潢金额较大,使用期较长,可将装潢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计入当月开始摊销,摊销年限可参照预计装潢后房屋的使用年限进行。 三、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如果装潢费与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