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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诈骗的追回方法
    遭受电话诈骗后,应及时留存证据并报警,但能否追回损失还需考虑被骗人提供的信息和警方能否破案。罪犯通常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将诈骗所得挥霍一空,因此追回损失的机会可能并不乐观。通常情况下,一旦遭受诈骗,受害者很难追回损失。然而,在破案后,如果罪犯仍有资产可用于偿还债务,那么受害者就有可能获得部分或全部赔偿。多数诈骗犯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各种手段把钱提出,很快就会挥霍一空,以至于破案后罪犯无力偿还受害人。因此,被电话诈骗后应当留存证据立即报警。至于是否能追回,还要看被骗人提供的信息,还要看警方能不能破案,还要看骗子有没有把钱花掉。电话诈骗能否追回?看受害者提供的信息电话诈骗是一种常见的诈骗行为,犯罪分子通常利用电话或网络技术,通过虚假的的身份或冒充他人,欺骗受害者产生信任感,最终让受害者直接转账或提供敏感信息。虽然电话诈骗犯罪行为已经存在多年,但目前仍然存在许多受害者无法追回损失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电话诈骗属于诈骗罪,犯罪分子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对于受害者提供的信息,警方会进行调查,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程度和所犯罪行性质进行追究。如果警方能够追查到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受害者可以通过报案的方式进行赔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电话诈骗犯罪分子通常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警方在处理电话诈
    2024-01-26
    470人看过
  •  合同未到期被解除的赔偿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合同在到期前被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依照本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合同在到期前被解除,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月应得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
    2024-01-22
    181人看过
  • 商事仲裁主体
    商事仲裁
    商事仲裁是国际商事活动中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过商事仲裁机构组建仲裁庭,进行口头或书面审理,最终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在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选择商事仲裁,并在程序开始后决定是否继续。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解决争议时,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一种途径。商事仲裁机构是专门从事商事仲裁工作的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商事纠纷案件。仲裁庭由双方当事人合意选定或由有关仲裁机构基于当事人的授权或依职权指定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审理分为口头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方式。仲裁裁决是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在商事仲裁实践中,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对于是否选择商事仲裁和何时启动商事仲裁程序,决定权在当事人。商事仲裁机构是否予以受理和商事仲裁庭是否组建成立等,都应属于商事仲裁程序开始以后继续进行的步骤或程序。 商事仲裁主体:权责与限制 商事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解决商业争议的方式,主体的权责与限制是其顺利进行的关键。商事仲裁的主体包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当事人。仲裁委员会作为组织者和管理者,负责制定仲裁规则、指派仲裁员等,其权责在于保障仲裁程序的公正、有效进行。仲裁员作为独立、中立的第三方,应具备专业素养和公正裁决能力,其责任在于准确理解当事人
    2024-01-05
    150人看过
  • 仲裁独立原则
    仲裁独立
    仲裁独立原则保障仲裁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体现在仲裁与行政机构分离、仲裁组织相对独立、仲裁依法进行等方面,而仲裁管辖原则则基于地域和级别,确保案件被正确处理。这些原则的遵守有助于防止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维护仲裁的独立性。 仲裁独立是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主要表现在仲裁与行政机构脱钩、仲裁组织体系中的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三者之间相对独立以及仲裁依法独立进行等方面。仲裁管辖原则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其中地域管辖依行政区域划分,级别管辖则主要依据案件的性质、重大与复杂程度以及企业的类型等。这些原则有助于保证仲裁的公正性、权威性,避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仲裁程序中的独立原则:保障公正裁决 仲裁程序中的独立原则是确保仲裁过程中的公正裁决。根据该原则,仲裁机构及仲裁员应独立于任何外部影响,如当事人、政府或其他利益相关方。这种独立性确保了仲裁过程的公正性和中立性,使得当事人能够在公正的环境中解决争议。仲裁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不受任何利益冲突的影响,以便能够做出公正、客观的裁决。保障公正裁决是仲裁制度的核心价值,它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有效、高效、公正的争议解决机制,有助于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 仲裁独立是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确保了仲裁过程的公正性和中立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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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仲裁庭审流程
    国际仲裁是争端当事国共同选任仲裁人,审理争端并作出有拘束力裁决的法律解决方法。仲裁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按规定程序审理争端事由,裁决对争端当事国具有拘束力。 国际仲裁是一种由争端当事国共同选任的仲裁人审理有关争端并作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法律解决方法。它是指争端当事国可依其事先或事后所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端交付仲裁,由仲裁人根据仲裁协议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对争端事由进行审理,所作裁决对争端当事国具有拘束力。仲裁人由争端当事国协议选任,可由一人担任,亦可组成仲裁法庭或仲裁委员会。 国际仲裁庭的程序与规则 国际仲裁庭的程序与规则是指在国际仲裁案件中,为了保证公正、公平和高效的解决争议,国际仲裁庭制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则。这些程序和规则包括仲裁申请的受理、仲裁庭的组成、证据的提交和审查、听证会的进行、仲裁裁决的作出等环节。在程序方面,国际仲裁庭强调当事人的平等权利和听证的公开原则,确保双方有充分的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提供证据。而规则方面,国际仲裁庭遵循国际仲裁惯例和国际公认的仲裁规则,如《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等。这些程序与规则的制定和遵守,有助于保障国际仲裁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国际仲裁是一种受争端当事国共同选任的仲裁人进行裁决的法律解决方法。其程序与规则确保了公正、公平和高效的争议
    2024-01-05
    340人看过
  • 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在于: 1. 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而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 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 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2024-01-05
    488人看过
  • 在仲裁庭上怎样为自己辩护
    劳动仲裁开庭时,当事人应实事求是地陈述自己的诉求和辩论意见,以确保仲裁庭了解案情并作出公正裁决。双方权利平等,仲裁委员会将依法保护双方权益。当事人应有序陈述,避免不当陈述导致不利处境。 在劳动仲裁开庭时,当事人需要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或辩论意见,以便仲裁庭了解案情并作出公正裁决。为此,当事人在开庭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自己有利的观点进行陈述。同时,了解民事诉讼中当事双方的权力平等,仲裁委员会会依法保护双方的权利。当事人在开庭陈述时,应有序进行,避免因自身陈述不当而陷入不利地位。 仲裁庭自助辩护指南 仲裁庭自助辩护指南是为了帮助当事人在仲裁庭上有效地进行自我辩护而设计的。在仲裁过程中,自己辩护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但通过掌握一些关键技巧和策略,您可以增加成功辩护的机会。首先,了解仲裁程序和规则是至关重要的,这将帮助您理解如何准备和提交您的辩护材料。其次,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和文件,确保它们能够支持您的主张。此外,熟悉辩论技巧和口头辩护的基本原则,可以帮助您在庭审中更加自信和有说服力地陈述您的观点。最后,保持冷静和专注,遵循仲裁庭的规则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积极的交流和辩论。通过遵循这些指南,您将能够更好地为自己辩护,并在仲裁庭上争取您的权益。 在劳动仲裁开庭时,当事人应本着实事求
    2024-01-05
    144人看过
  • 特殊仲裁范围
    特殊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接受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申请,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但是,涉及公民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和特殊领域的经济纠纷等不适用仲裁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接受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申请。具体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如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合同纠纷,以及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如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但是,有关公民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和有关特殊领域的经济纠纷等不能按照仲裁法所确定的制度提交仲裁。 特殊仲裁范围下的争议解决机制 特殊仲裁范围下的争议解决机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根据特殊的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当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传统的诉讼程序相比,特殊仲裁范围下的争议解决机制具有更高效、灵活和保密的特点。在特殊仲裁范围内,争议解决机制可以涉及各种领域,如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投资等。特殊仲裁范围下的争议解
    2024-01-05
    290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仲裁财产保全是为确保仲裁裁决执行而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书、被申请人地址、有效担保。担保可为现金或实物,价值需相当。担保人需提交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所有权的材料。担保期间,担保人可继续使用实物,但需保证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仲裁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机构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裁决的执行,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临时强制措施。一般是对需要保全的财物进行査封、扣押或冻结。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有效的担保手续。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仲裁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差异及适用场景 仲裁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在实施方式、程序和适用场景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仲裁财产保全是在仲裁程序中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旨在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它通常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实施,具有高效、灵活的特点。诉讼财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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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能复印仲裁庭审笔录吗
    劳动仲裁庭审笔录的重要性及法律效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有权申请补正。除非涉及保密事项,劳动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可复印庭审笔录,只要单位签字认可,该笔录具有法律效力。庭审笔录是劳动仲裁庭审情况的集中反映。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6条规定,除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 因此,当事人可以复印劳动仲裁庭审笔录,只要单位在笔录上面签字认可了,该笔录就有法律效力。除非单位另外有证据推翻自己的自认事实。同时,庭审笔录是劳动仲裁庭审情况的集中反映,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并且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有权申请补正记录。除非涉及特定情况,劳动争议仲裁一般是公开进行的。因此,当事人可以复印劳动仲裁庭审笔录,并且只要单位在笔录上签字认可,
    2024-01-05
    6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