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能否取消大股东资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22:56 460 人看过

小股东能否取消大股东资格?小股东可以取消大股东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关于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对前款所列事项书面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大股东相关文章
  • 取消股东资格的手续
    一、取消股东资格的手续取消股东资格的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与一般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相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在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情况下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公司章程不能通过规定更高的持股比例要求剥夺小股东的股东会召集权和主持权。因此股东在其他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情况下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解除未实际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仅规定在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由此推知,若无公司章程的规定,解除股东资格的表决权比例为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二、取消股东资格的情形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
    2023-04-29
    380人看过
  • 取消股东资格的程序
    1、取消股东资格的程序与股东大会相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时,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公司章程不能通过,应当剥夺少数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因此,在其他股东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可以在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召开时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监事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对未实际出资的股东,行使股东资格解除的权利。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公司法》只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由此可以推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取消股东资格的表决权比例为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股东资格丧失,是指因法律原因或者法律程序丧失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2023-05-02
    288人看过
  • 未出资股东能否撤销其股东资格?
    未出资股东是可以撤销其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应当符合三个要件:第一,股东具有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形,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部分出资不应包括在内;第二,公司给予该股东补正机会,即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第三,公司应当依法召开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如果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
    2023-03-25
    432人看过
  • 大股东能开除小股东吗
    一、大股东是否能开除小股东1、大股东一般不能开除小股东,只有通过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才能将股东除名,大股东可以依法行使表决权,但必须是该股东经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才可以开除。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公司开除股东有哪些法律陷阱1、股东会解除股
    2023-04-20
    116人看过
  • 大股东能开除小股东吗
    一、大股东能开除小股东吗依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不存在大股东辞退其他小股东的问题。二、股东大会能否解雇股东吗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身份是因其出资而享有的一种资格,其享有的股权是因其出资行为而取得的管理公司事务的权利。股东与公司之间是一种投资关系,而非雇佣关系。股东对公司投资后,非因法定原因,其股东身份资格不得丧失。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有可能丧失其股东资格:股东自愿、合法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因质押权的形式而使得股东所享有的股权被强制转移;自然人股东的死亡或法人股东的破产导致股权被他人继承或继受。所以,在股东合法持有公司股份并属于股东大会成员的情况下,任何人不能将你解雇。三、公司股东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2023-04-26
    357人看过
  • 股东离婚分割股权其配偶能否取得股东资格
    股东离婚时对股权进行分割时,公司其他股东也不应享有优先购买权,股权受让人可以取得股东资格。一、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什么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若转让股东未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则其他股东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并可以主张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即额外支出费用。在发生侵犯
    2023-04-01
    31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大股东
    相关咨询
    • 股东大会是否能取消股东资格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9-02
      股东大会不能取消股东资格。没有经股东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强行转让其股权的行为,是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章程多数决的效力仅应及于公司经营管理的事项和股东共同利益的事项,而不应及于股东个人利益的事项。因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不能剥夺股东资格。
    • 股东大会能取消股东的资格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8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决定股权既是股东的身份权也是财产权,不能因除名丧失。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固有权利,是股东的合法财产权,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本人行使。《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和《物权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六条均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在没有经股东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强行转让其股权的行为,是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章
    • 股民能参加股东大会吗股东大会能取消股东资格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1
      股民有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只要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当然是正当方式获得的,都可以去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不能取消股东资格。股东资格非经股东自愿或法律规定不可被剥夺。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决定股权既是股东的身份权也是财产权,不能因除名丧失。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固有权利,是股东的合法财产权,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本人行使。在没有经股东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强行转
    • 股东因抽逃出资可否取消股东资格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2
      1.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因抽逃出资解除股东资格。但需要是抽逃全部出资的才可以解除股东资格,且除名前,应给予该股东补正的机会,即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只有该股东在公司催告的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才能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2.《公司法》第200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
    • 股东就要取消其股东资格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5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在合理期限内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的,公司以股东大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股东请求确认解除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时说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手续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支付相应的出资。公司债权人在办理法定减资手续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出资前,依照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