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仲裁时效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21:50:44 201 人看过

目前我国对工伤赔偿仲裁时效的有关规定

我国先后制定的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对仲裁时效期限的规定措辞有所不同。

1、1993年7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第82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20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由此可知,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经过了从六个月到六十天再到一年的演变过程,而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也经过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到“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再回到“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的演变过程。

何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多种情形均作出了规定,但遗憾的是,该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工伤赔偿的情形。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号)第1条规定:“目前劳动行政部门对处理劳动者工伤申诉没有时效的规定。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认定及可否享受工伤待遇发生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只要符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应不加区别地将职工负伤之日确定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和处理”。

因此,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对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起算点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劳动仲裁时效劳动诉讼时效,在某些方面存在相似之处,比如要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的时效,那么当事人就会丧失胜诉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7日 2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赔偿仲裁相关文章
  • 关于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问题
    现在的工厂里押工资不让我们回家,但是家里有事必须要回去,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律师解答:申请劳动仲裁要工资。相关法律知识:作为一种解决财产权益纠纷的民间性裁判制度,仲裁既不同于解决同类争议的司法、行政途径,也不同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当事人的自行和解。其具有以下特点:(一)自愿性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即是否将发生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提交仲裁,交予哪个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因此,仲裁是最能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争议解决方式。(二)专业性民商事纠纷往往涉及特殊的知识领域,会遇到许多复杂的法律、经济贸易和有关的技术性问题,故专家裁判更能体现专业权威性。因此,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能力的专家担任仲裁员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是仲裁公正性的重要保障。
    2023-06-10
    74人看过
  •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如何收费问题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4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60至61条、《劳动争议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268号附件)第2项规定:(1)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处理费主要内容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旅差费、证人误工补助和文书表册印制费等。(2)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后5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每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标准是: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0元。(3)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5日内预付,预付金额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视案情而定。结案后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与直接处理本案无关或超出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如旅差费标准)的开支不得列入处理费向当事人收取。
    2023-02-12
    302人看过
  • 关于“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时效”这一问题
    如果对劳动争议事件的仲裁裁决不满意,从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不起诉的话,裁决书会有法律效力。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民法典关于时效问题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
    2023-08-06
    42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有关社会保险问题
    目前,经常有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来咨询有关社会保险的问题。现简单将劳动争议仲裁中涉及到的有关社会保险问题归纳并分析如下,供大家参考:一、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要求用人单位将社会保险费直接赔偿给劳动者的问题。虽然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给劳动者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但根据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但无权要求用人单位将社会保险费直接赔偿并支付给劳动者。二、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请求不予审理。三、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
    2023-06-10
    68人看过
  • 劳动仲裁是否涉及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待遇纠纷也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关的工伤赔偿,不申请劳动仲裁也无法直接起诉,一般有确切的证据材料的话,社保机构不会不履行理赔义务的。对公司的做法,职工可以凭借相关材料申请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介入处理。属于工伤的范围包括哪些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
    2023-07-03
    229人看过
  • 劳动仲裁处理哪些争议问题
    一、劳动仲裁处理哪些争议问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的时间是多久?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人的申诉书后,应在填写《立案审批表》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
    2023-06-07
    333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前置依据,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
    一、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前置依据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前置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实务中,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以是否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过为前提的,即通行的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在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二、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
    2023-06-21
    264人看过
  • 关于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1998)
    江苏省劳动厅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1998]49号各市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企业改革的深化,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依法、准确和及时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对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处理问题1.企业在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因变更劳动合同与职工发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按履行劳动合同争议进行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妥善处理。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原则上应当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与职工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由于企业改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迁移
    2023-06-05
    194人看过
  • 关于工伤争议的处理问题
    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程度为7至10级的职工,因终止劳动合同与企业发生争议,如果双方不能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仲裁委员会可裁决终止劳动合同,但企业应依照有关规定支付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因工伤残1至6级,依照规定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家居外,在领取抚恤金的当初,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案情,裁决用人单位一次性计发伤者有关待遇,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一次性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经鉴定为伤残1至4级的,分别按照本人因工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90%、85%、80%、75%的标准,规定计发时间为20年;经鉴定为伤残5至6级的,按照本人因工负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70%标准,计发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
    2023-04-26
    295人看过
  • 南平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人事争议仲裁时效问题的处理意见
    经研究,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仲裁委员会”)正式运作前有关人事争议申请时效的问题按以下意见执行:第一条当事人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应当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向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第二条当事人超过仲裁时效期间提出申请的,市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三条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提出过仲裁申请(或者申诉),因当时没有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时效中断。2003年12月11日市仲裁委员会成立后,当事人重新提交《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可重新计算时效。第四条1990年10月24日至1997年8月8日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时效,适用《福建省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五条1997年8月8日至市仲裁委员会成立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时效,适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六条市仲裁委员会成立之后至2006年1月1日正式对外运作期间因辞职、
    2023-06-14
    367人看过
  • 关于工伤发生争议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在因公受伤的时候,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话,一般是需要用人单位赔偿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赔偿,或者是赔偿的金额没有谈妥的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那么关于工伤发生争议的时候,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呢?详情请看下文。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四、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
    2023-02-25
    22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若干问题探讨
    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三分之二的条款对劳动争议仲裁作了具体规定,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这也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解决制度的创新和突破。自1987年恢复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至今已有20年,以“一调一裁两审”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亟待发展和完善。在总结处理劳动争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处理劳动争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解,完善仲裁,加强司法救济,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目前,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程序存在一些问题,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2)仲裁时效过短;(3)司法解释已将举证责任倒置列为一项制度,但效果不理想。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列出了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退市、辞退等原因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2023-05-07
    20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解决不了问题?
    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争议应仲裁前置劳动争议应仲裁前置就是劳动争议要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因当事人超期申请仲裁未被受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应当理解为只要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无论仲裁机构作出什么处理结果,当事人不服,
    2023-07-07
    455人看过
  • 福建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南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审理工伤案件有
    福建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南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审理工伤案件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3-1南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你委十一月八日《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审理工伤案件有关问题的请示》(南劳仲[2005]第00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因第三人侵权所致的工伤,如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而发生的待遇争议,劳动者获得民事赔偿和工伤待遇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8条关于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
    2023-06-09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赔偿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更多>

    #工伤赔偿仲裁
    相关咨询
    • 关于工伤赔偿问题的争议仲裁前置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8
      讼,应先经过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为了防止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推逶不负责任,或者对有关问题的认识不准确,也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就劳动争议纠纷的有关受理问题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
    • 劳动仲裁怎么争议时效的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3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效的规定是,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一天。
    • 劳动仲裁与工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4
      劳动法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就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项劳动报酬所发生的争议。所有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当因工资待遇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 仲裁时效适用于劳动争议的哪些争议,仲裁时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8
      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适用于以下劳动纠纷: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有效期间为一年。仲
    • 工伤赔偿问题劳动争议中仲裁的种类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7
      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够帮你解决“关于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仲裁时效的问题”这一问题。 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由此可知,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经过了从六个月到六十天再到一年的演变过程,而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也经过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到“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再回到“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的演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