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制定者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0 05:10:24 394 人看过

1947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工作部在河北省建屏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该法大纲是一个彻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改正了《五四指示》中对某些地主照顾过多的不彻底性。但是,在土地改革中出现的“左”的偏差,经过党中央和毛泽东及时发现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很快得到了纠正。

1947年7月19日,在刘少奇的主持下,中共中央工作部在河北省建屏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并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于同年10月10日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是一个彻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改正了《五四指示》中对某些地主照顾过多的不彻底性。但全国土地会议对于解放区上改不彻底和党内不纯的情况估计得过于严重;没有作出具体的政策规定来保证实施不侵犯中农利益和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原则;强调反对右倾而没有注意防止“左”倾。在土地改革中出现的“左”的偏差,经过党中央和毛泽东及时发现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很快得到了纠正。

《 中 国 土 地 法 大 纲 》 是 如 何 被 制 定 的 ?

《中国土地法大纲》是我国土地立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的制定对于我国土地制度的建立和土地管理体制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历史资料的记载,该法大纲的制定经历了多个阶段,包括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和通过等环节。

首先,在1929年4月,中国共产党在制定《井冈山土地法》的过程中,就开始着手制定全国性的土地法大纲。其后,在1930年至1931年期间,中央苏区根据地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土地法规体系。1931年10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后,立即发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这是我国土地法大纲史上第一部具有全国性的法律文件。

其次,随着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发展,我国的土地制度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为此,在1947年9月至1948年12月期间,中国共产党在晋冀鲁豫解放区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制定了《晋冀鲁豫解放区土地法大纲》,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最后,1949年9月,在全国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大纲》,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具有全国性的土地法文件。该法大纲明确规定了土地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对于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和恢复国民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制定经历了多个阶段,包括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和通过等环节。这些阶段的发展,使得《中国土地法大纲》逐渐完善,成为我国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土地法大纲》是我国土地立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的制定经历了多个阶段,包括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和通过等环节。这些阶段的发展,使得《中国土地法大纲》逐渐完善,成为我国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1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中国土地法大纲的核心要义包括哪些?
    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以乡或等于乡的行政村为单位,但区或县农会得在各乡或等于乡的各行政村之间,作某些必要的调剂。在地广人稀地区,为便于耕种起见,得以乡以下的较小单位分配土地。中国土地法大纲和土地改革法的区别(一)土地革命的短期目的不同。47年的主要是为了服务解放战争,赢得农民阶级的大力支持。而1950年的则是我党取得政权后,是为了将封建土地制度废除。(二)两者所处的阶段不同。1947《中国土地法大纲》是出于新民主主义胜利的前夜,1950《中国土地改革法》则处于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任务的阶段。(三)两者所处的政治背景不同。1947《中国土地法大纲》处于解放战争的关键阶段,1950《中国土地改革法》是新中国建立,百废待兴的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耕地
    2023-07-08
    317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法律规定大纲
    国有企业的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国有企业改制法律规定大纲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二(一)中央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2022-07-03
    429人看过
  • 《解放》历史事件巡礼--土地法大纲
    土地法大纲《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年9月13日中国共产党全国土地会议通过,同年10月10日公布施行。规定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和乡村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一切债务;以乡或村为单位统一分配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所有权归农户所有。山林、水利、芦苇地、果园、池塘、荒地等可分土地按标准分配;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矿山、大牧场、大荒地、湖泊归政府管理。土改前的土地契约、债约一律缴销;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他营业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本法公布前已平均分配的地区,农民不要求重分,可不重分。这个大纲在分配土地时,允许中农保有高于贫农的土地量,并分给地主同样的一份土地。既适应了农民的愿望,巩固了后方,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的土地改革提供了经验。经过土改运动,大约在一亿六千万人口的地区
    2023-06-10
    432人看过
  • 中国1947年土地法规定的土地分配制度是如何实施的?
    (1)只有一口或两口人的贫苦农民,会由乡村农民大会酌量分给等于两口或三口人的土地。(2)一般的乡村工人、自由职业者及其家庭,分与农民同样的土地,但如果其职业足以经常维持生活费用之全部或大部的人,不分土地,或分给部分土地,由乡村农民大会及其委员会酌量处理。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的土地分配办法该大纲规定的土地分配办法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中国土地法大纲》第六条除本法第九条乙项所规定者外,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
    2023-07-04
    158人看过
  • 钦定宪法大纲(1908)
    君上大权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二、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三、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四、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解散之时,即令国民重行选举新议员,其被解散之旧员,即与齐民无异,倘有抗违,量其情节以相当之法律处治。五、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六、统率陆海军及编定军制之权。君上调遣全国军队,制定常备兵额,得以全权执行。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预。七、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国交之事,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议决。八、宣告戒严之权。当紧急时,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九、爵赏及恩赦之权。恩出自君上,非臣下所得擅专。十、总揽司法权。委任审判衙门,遵钦定法律行之,不以诏令随时更改。司法之权,操诸君上,审判官本由君上委任,代行司法,不以诏令随时
    2023-04-24
    177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
    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质量,加强对规划编制过程的控制与引导,在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行编制规划大纲,明确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在土地利用战略定位、调控目标、主要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分区与空间管制、规划实施主要策略和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范规划大纲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评审。一、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成立规划大纲评审小组,对规划大纲进行审查。规划大纲评审小组由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领域专家和人员组成。二、评审原则规
    2023-04-22
    54人看过
  •  统计标准的制定者是我国的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统计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的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统计政策、规划、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全国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统计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的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统计政策、规划、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全国统计工作。 国家统计标准由谁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统计标准由谁制定?根据该法规定,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务院制定或者批准、订正。因此,国家统计标准的制定权属
    2023-08-31
    471人看过
  • 中国香港的土地制度是怎样的
    (1)现行土地所有制。香港在1997年7月1日前,为英国所统治,其全部土地俗称“官地”。我国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之后,香港土地全部回归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现行香港的全部土地均属于国家所有。(2)土地使用权制度。香港土地使用制是土地租用制,即:目前香港沿袭了英国的土地批租制度。其特点是只租不买断,除授予圣约翰大教堂永久业权外,其余仅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以一定年限出租给承租人。同时,在租用时,土地使用者要支付“地价”,政府还要与政府签订土地契约。(3)土地管理制度。香港特区政府现行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序列是司、局、署、处。地政总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辖下的部门,成立于1982年4月1日。专责管理香港政府的土地及行政,主要职能包括批出土地作发展用途、土地及物业估价、征收私人土地作公共项目用途、重批及修改土地契约、土地管制及执行契约
    2023-06-15
    416人看过
  • 中国土地法中有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规定吗?
    一、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2024-01-06
    365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大纲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主体,在房地产开发中起着至重要的作用,是房地产市场上最为活跃的角色之一。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房地产的开发,便不会有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继之后的房地产营销、销售、物业管理和房地产金融等,便成了无源之水。一般来说,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先于项目决策的,这些企业一般先于开发项目而设立,主要是一些房地产开发专营企业以及兼营企业,这些企业设立的目的主要或者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和经营。也有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在开发过程中项目准予立项后的,主要是一些项目公司,这些公司是以开发项目为经营对象的企业,而且其经营的对象只限于被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在完成其使命后其经营范围通常会做一定的改变甚至解散。实践中,很多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同时开发经营多个房地产项目,风险很大,为了规避风险,常有一些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与其它企业合作成项目公
    2023-06-10
    232人看过
  • 合同的制定者是谁
    合同的制定者是合同主体方共同制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
    2023-06-11
    140人看过
  • 中国的强奸罪谁制定的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中国的强奸罪谁制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明确规定,强奸罪这一理念及其涉及范围、法理依据乃是由我国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赋予其法律地位。强奸罪普遍被视作对他人人身权益的严重侵犯,构成了刑事犯罪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中国的强奸罪认定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的严格要求,当行为人实施了如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特别恶劣、涉
    2024-07-19
    337人看过
  • 中国的发展计划纲要
    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显著增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在世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基础。经过15年的努力,在我国科学技术的若干重要方面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掌握一批事关国家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和信息产业核心技术,制造业和信息产业技术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二是农业科技整体实力进入世界前列,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有效保障国家食物安全。三是能源开发、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技术取得突破,促进能源结构优化,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发展中国家反倾销“围堵”中国对墨西哥出口牛仔布的企业正在陆续提交关于不存在倾销的证据。来自中国纺织进出口商会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阿根廷还要延长对儿童套
    2023-07-02
    183人看过
  • 征地补偿标准制定者是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
    2023-07-02
    10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国有企业改制法律规定大纲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5
      国有企业改制法律规定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央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32条大纲内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9
      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冻结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执行者的定义是哪些国家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国家法律的制定者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级法律的制定者。 地方性法规由同级别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执行者是各种执法机关,比如检查院纪检委等~ 公安虽然是执法者,但它属于行政机关。 法院是审判机关,也不是执法机关。 国务院是最高政府,它是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但负责的是行政工作。并不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负责。 只是遵守法律进行
    • 中国大陆土地比美国大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3
      两国的统计数据不同,根据中国的教科书,是中国大;根据美国中央情报局的数据,美国大。美国国土面积(万平方公里):中国教科书:937.2615;美国中央情报局:963.1418。中国国土面积(万平方公里):中国教科书:960.0000;美国中央情报局:959.6960。如果算上台湾,中国是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的,国土面积世界排名第三。
    • 中国的宪法是谁制定并实施的啊?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7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的。 我国的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宪法是每一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中国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