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会保险是否属于仲裁处理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9:01:14 115 人看过

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而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一、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条例

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45岁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二、社保缴费中特殊缴费是什么

社保缴费里的特殊缴费是指补缴以前年度的保费。

由于缴费时间和形式不同,当年保费选择日常缴费,补缴以前年度保费选择特殊缴费。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保的特征如下: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三、社会保险基数是什么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共涵盖五大险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社保是否在仲裁范围之内?
    该段内容讲述了社会保障是否属于仲裁范围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员工向用人单位索赔相关保险待遇,可能会引起争议。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这类案件既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也不属于人民法院范围。而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但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足引起争议的,则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社会保障是否属于仲裁范围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员工向用人单位索赔相关保险待遇,可能会引起争议。如追索工伤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或劳动者退休后,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的范围;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这类案件既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也不属于人民法院范
    2023-09-04
    445人看过
  • 补缴社保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案情简介杨某系某机械厂合同制工人,1995年杨某和某机械厂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了3年劳动合同。2002年左右,某机械厂经营状况差,效益不好,决定让包括杨某在内的部分职工待岗,杨某服从某机械厂的安排在家待岗。2003年双方续签的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未续签劳动合同。至2007年,某机械厂由于改制,需要置换职工的身份,随作出解除杨某劳动合同的通知,并电话通知杨某,但该通知一直未向杨某进行书面送达。随后,杨某多次找到某机械厂有关部门领导解决,双方就缴纳社保、补发工资、安排工作等事宜发生争议。至2014年,杨某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机械厂为其补缴2007年之后的社保、补发工资、并安排工作。办案思路及心得本案的重点争议焦点是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请求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对于该焦点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此类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
    2023-02-02
    494人看过
  •  撞树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在车祸发生时,如果受伤的是第三方,保险公司不会对此进行赔偿。因此,在购买交强险时,需要注意交强险主要针对的是驾驶意外事故发生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在发生单方面事故时,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进行赔偿。因此,在选择保险时,需要了解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区别,以保障自己的利益。车祸发生时,不能立即购买交强险。如果发生单方面的事故,保险公司不会对此进行赔偿。单方事故从来就不是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交强险是强制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主要针对的是驾驶意外事故发生时,对第三方(除了保险公司、投保车辆的驾驶员外的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第三方责任险也是不会赔付的。 交 强 险 是 否 包 括 单 方 事 故 的 赔 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强险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机动车因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强制性保
    2023-09-12
    98人看过
  • 案例分析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管理范围
    被诉人辩称,第一,根据先刑后民的诉讼原则,在答辩人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后,处理完结之前,仲裁机构不能自行立案处理,只有在公安机关侦查后确定答辩人无罪并不受处罚时,仲裁机构才能受理申诉人对答辩人的申诉,或者在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答辩人有罪时,移送监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申诉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二,申诉人对答辩人的申诉是属于经济纠纷范围,对申诉人要求答辩人支付罚款和赔偿损失的请求,劳动仲裁无权进行确认。第三,申诉人对答辩人作出的《处罚决定》的依据是《条例》,《条例》的适用范围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而申诉人是合资企业。因此,申诉人对答辩人做出《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是错误的。若适用《条例》,那么《条例》中同时也规定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第四,申诉人的申诉理由是不成立的。综上所述,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2条之规定及诉讼规则,申诉人
    2023-11-23
    363人看过
  • 社保能否被纳入仲裁范围?
    劳动仲裁,是我国为维护劳动者其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一种司法救济措施。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其他司法解释的规定,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而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对劳动仲裁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为劳动者提供多种救济权益的渠道。社保担保的范围(一)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二)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三)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四)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2023-07-01
    223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超出请求范围属于超范围仲裁吗
    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最终裁决可能高于或低于所请求的具体数额,这种情况与法律规定的超范围仲裁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在此不应当将法律规定扩大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
    2023-04-27
    282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是否属于民法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支架作用,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它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支架作用,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它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颁 布 对 中 国 有 何 重 要 意 义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对中国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保险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5年颁布的
    2023-09-02
    283人看过
  • 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工伤纠纷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11、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发生的争议。12、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发生的争议。13、法律、法规、
    2023-06-26
    372人看过
  • 劳动仲裁属于哪个范围
    申请劳动仲裁的争议范围包括:公司与劳动者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发生的争议。一、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纠纷有哪几种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
    2023-03-08
    466人看过
  • 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补缴范围是怎么样的
    一、参保补缴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2018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缴费办法(一)缴费年限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2018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
    2023-05-30
    481人看过
  • 公积金是否属于劳动仲裁案件的受理范围
    一、公积金是否属于劳动仲裁案件的受理范围住房公积金问题在劳动仲裁的管辖范畴之内。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劳动仲裁所涉及的纠纷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是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与解除方面产生的争议;其次是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培训以及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引发的争议;此外,还包括了因员工被解雇、辞退或主动提出辞职、离职而引起的相关争议;最后,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
    2024-07-24
    193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裁定保险不在保险范围内
    一辆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然爆胎。当司机停下来换轮胎时,他被左手的轮胎弄伤了。伤残评定为9级。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司机4万元。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车上人员的附加责任险,而保险公司辩称“司机下车后受伤,不是在保险车上”是拒付的理由。车主不能接受保险公司的索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庭审中,双方争论激烈,各执一词。近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车主的仲裁请求。去年5月凌晨2点,熊某的货车在江西长津高速公路上全速行驶。突然,一声巨响后,车身剧烈颠簸。他立即刹车,下车检查。他发现右前轮爆胎了。与车主丁某商量后,熊某决定自己换轮胎。当熊某将爆胎取出,将备胎对半放置时,突然轮胎掉了下来,重重地打在熊某的左手掌上,鲜血直流。丁某安装备胎后,看到熊某痛苦呻吟,脸色苍白。他担心发生意外。他立即将车调头,将熊某送往南昌治疗。经X线检查,熊某左手中指骨折,需住院治疗。熊某是丁某雇佣的司机,丁某已经支付了熊某的所
    2023-05-31
    104人看过
  • 社保补缴案件不应纳入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2014年6月19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明确:自2014年7月1日起,本市各级仲裁机构不再受理社会保险缴费争议案件;当事人应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处理的方式来解决社保费问题。上海市明确出台这一规定,为仲裁机构是否应该受理社会保险补缴案件放出了一个新信息。近年来,劳动仲裁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上升幅度较大,特别是涉及社会保险方面的纠纷占了近半数,而这其中,又几乎都是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案件。以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4年的案件数量统计来看,受理补缴社会保险类案件占到受理案件总数的40.6%。甚至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于补缴社会保险其实并无争议,用人单位愿意为劳动者办理补缴,只是由于缺乏正常补缴的途径,所以采取虚构争议事实,通过仲裁审理达成仲裁调解
    2023-06-10
    158人看过
  • 牙病是否属于医疗保险范围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根据国家规定:“医疗保险又称健康保险,是保险人负责承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支出以保险医疗费用的人身保险。在我国,该险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作为主险的附加险办理,如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种较为常见。因为不管是团体人身保险(保险责任包括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还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只包括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人都只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部分,而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因此为了获得更充分的保险保障,投保医疗保险很有必要。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所需费
    2023-05-09
    27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8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
    • 社保是否属于仲裁范围,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21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当事人的仲裁的申请,应当受理。
    • 单位处分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
      在司法实践中曾一直存在分歧。根据目前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单位做出的如罚款之类的处分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应该说是区别对待的。简单说,区分为涉及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变更的和不涉及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变更的。单位处分是用人单位对违纪的劳动者做出的一种惩戒,也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体现,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原则上不应干涉,但一味的不予干涉将会导致自主权滥用,劳动者权益无法有效保护。因此,根据上
    • 社会保险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5
      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也受理。社保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全国差异性如此之大,有三种途径救济,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但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社会保险的争议种类较多,且牵涉行政部门,司法实践中,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社保争议在不同的地方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表现为: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社保争议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之间三方的社保争议。例如:劳动仲裁部门;向劳
    • 请求职工补缴社会保险属于否受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4
      请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社会保险、福利等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