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6 16:40:26 87 人看过

财产保全是一种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或进行过程中,法院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标的物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手段。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情况紧急、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提供担保、案件有给付内容、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申请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一、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或进行过程中,法院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标的物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手段。

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7、申请人提供担保。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步骤: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当事人为了保全可能被对方当事人主张的财产权益而向法院申请的一种保全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财产受到对方当事人可能采取的民事行为,可能导致其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提出申请,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2. 当事人因防止其财产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在起诉前采取保全措施。

3. 当事人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在起诉前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其即将到期的合同能够继续履行。

4. 当事人提出申请,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以避免当事人自己的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5. 当事人提出申请,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对方当事人可能采取的民事行为,导致其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谨慎申请,避免滥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同时,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申请,采取符合法定程序的措施。

财产保全是法院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标的物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手段,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适用范围广泛,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谨慎申请,避免滥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申请,采取符合法定程序的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5日 1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
    一、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车辆保全后可采取的措施是查封、冻结、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二、财产保全的时间是多久?财产保全是分为两种: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届满,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
    2023-04-16
    93人看过
  • 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在何时解除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使其判决、裁定能顺利得以执行,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所有的一定范围内的财产所采取的限制财产所有人行使财产权利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财产保全主要有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两种。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民事争议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民事争议还未进入诉讼程序,但相关民事争议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在起诉前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为要件、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裁定并按程序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对于财产保全措施的时限,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但从相关立法精神分析,无论是诉前财产保全
    2023-06-06
    163人看过
  • 税务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规定,税务机关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一、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
    2023-06-07
    90人看过
  • 什么是证据保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证据保全
    (1)诉讼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诉讼证据保全的采取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应当在诉讼进行过程中采取。在诉讼开始之前提出的,是诉前证据保全申请。二是,被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待证事实有联系。这种联系只要求是形式上关联,实质上的关联性如何以及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所具有证明价值的大小和强弱等则在诉讼证据保全阶段无需要求。三是,须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可能灭失”的原因,可以是客观原因,也可以是主观原因,如物品腐烂,证人即将灭亡,掌握证据的人可能故意毁损证据等。“以后难以取得”,是指证据虽然不至于灭失,但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将来获取它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或者成本过高,如证人出国定居等。(2)诉讼证据保全,是指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2023-06-14
    65人看过
  • 海关在什么情况下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海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费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一条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变卖所扣留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
    2023-03-16
    357人看过
  • 对方没有财产,能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前进行保全的,这个一般发生的情况是比较紧急的了,法院方面也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决定的。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他房产已经抵押出去了,法院也就不能进行保全,只能通过法院查询知道房产的状况。如果法院不能保全,你就不起诉了。因为法院要求诉前保全措施,应当保全后半个月内起诉。财产保全程序(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
    2023-07-18
    31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防卫措施?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2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警察必须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使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丧失侵害能力或者中止侵害行为:(一)暴力劫持或控制飞机、船舰、火车、电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时;(二)驾驶交通工具蓄意危害公共安全时;(三)正在实施纵火、爆炸、凶杀、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时;(四)人民警察保卫的特定对象、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时;(五)执行收容
    • 采取逮捕措施是啥,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决定依法逮捕。根据法律规定,采取逮捕措施的条件有: (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尚未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具备以以条件的,应当进行逮捕。
    •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3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
    • 财产被采取保全措施后可否予以解除?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财产保全措施,是人民法院基于一定的条件和原因而采取的。如果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条件和原因发生变化,财产保全措施就会变得不必要了,这种措施就可以解除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有两种:(1)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经申请人向
    • 什么情况采取留置措施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15
      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能执行留置措施往往是会符合相关情况,要是当事人觉得自己被采取了留置措施后是很不公平的事情,自己没有犯罪自然它也会被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