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人员
关键词:年龄达标缴费达标
对于在职人员,年龄方面,需要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此外,还需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2、失业人员
关键词:三类人员可办理
凡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后停止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三类人员,可在本市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类人员分别为: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在本市就业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出国(境)定居人员;根据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本市的外来从业人员。
3、灵活就业人员
关键词:女性需年满55周岁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虚账实记”记账年限及视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符合国家关于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可以领取养老金。
4、从事特殊工种人员
关键词:累计一定年限可提前退休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另外,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规定掌握。
5、因病完全丧劳人员
关键词:满足4个条件可提前退休
对于因病完全丧劳人员,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符合本市规定的申领养老金条件。
6、境外来沪工作人员
关键词:可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
哪类人没有资格领取养老金
428人看过
-
上海养老金领取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229人看过
-
上海农保养老金的领取满足什么条件
231人看过
-
上海领取养老金的计算
146人看过
-
上海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流程
230人看过
-
养老金计算方法与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349人看过
领养,就是将他人的小孩收为自己的子女,领养的小孩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领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 一是在领养人和被领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 二是对被领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 更多>
-
申请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申请领取养老金需要哪些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6人人都说我们缴纳社保,对于我们最为有用的应该就是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了,医疗险可以用于看病住院报销费用而养老险呢可以在我们退休的时候领取养老保险金解决我们的养老问题。那么申请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申请领取养老金需要哪些条件?
-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4.5%,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1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那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
-
养老金领取条件(试行)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8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本政策施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 2、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养老保险的; 3、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15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
上海市领取退休金的条件是哪些呢?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5上海市领取退休金的条件是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退休年龄政策最早见于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目前执行的基本法规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该文件对不同类别人员的退休年龄有不同的规定:一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三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
-
上海领养老金人员死亡如何处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6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的,其家属可以向经办机构申领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抚恤金等,具体办法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执行。则,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和有关办事细则,家属可以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领取丧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