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适用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3 20:00:38 237 人看过

离婚协议是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离婚方式,具有基础是双方意愿、性质是直接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离婚、需进行登记方能产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等特点。此外,离婚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的特征包括:1、离婚协议的基础是双方意愿;2、离婚协议的性质是直接协议离婚,即依据离婚协议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3、离婚协议适用于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离婚;4、离婚协议需进行登记方能产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的登记要求

离婚协议的登记要求是离婚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离婚协议的登记要求旨在保障离婚协议的生效和执行力。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离婚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离婚程序中,登记离婚协议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必要环节。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婚登记,则婚姻登记机关具有权要求当事人补办登记。这也就意味着,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对于离婚协议的登记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务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以确保离婚协议的生效和执行力。

离婚协议的登记要求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必要环节,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务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以确保离婚协议的生效和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1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协议相关文章
  • &&&监察建议书的适用范围
    监察建议书的适用范围如下:1、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公民权益的行为时;2、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已经给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造成损失,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时;3、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纠正其不正确的决定、命令时;4、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给予政纪处分时;5、确认被监察的个人有严重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暂停其行使职权时;6、进行例行检查、专项检查、专题调查中,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由于工作失误,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限期改进时;7、对于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的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8、对于控告、检举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使用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三条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
    2023-08-10
    346人看过
  • 调解协议书的适用范围及效力研究
    私下调解协议书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私下签署的协议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私下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是调解书必须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据此,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方式。二是调解书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其同意,调解书也应当同时送达其签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
    2023-07-03
    213人看过
  • 竞业协议适用的范围及限制是什么?
    竞业限制范围,就是指劳动者所承担的义务范围,即劳动者不得经营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有哪些竞业限制的具体补偿可以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成功起草协议双方签名。竞业限制若没有约定补偿,工作单位应付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30,而且不能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前提是要劳动者有履行竞业限制,若没有履行,则没有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
    2023-07-05
    322人看过
  • 协议离婚的适用限制
    夫妻有一方不愿离婚,下列情况可诉讼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得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1、不得协议离婚的情况:(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3)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
    2023-07-05
    312人看过
  • 主合同中补充协议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一、补充协议怎么写才有效补充协议一般这样写:一、主合同编号以及主合同中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二、注明签订补充协议的原因三、变更主合同条款的内容要写清四、写明补充协议的效力五、写明补充协议的生效时间六、最后要有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签章是甲乙双方对协定补充事项的意思表示,表示愿意按照补充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二、购房合同可以加备注吗,可以假设需要的条款可以要求增加补充条款。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合同的内容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时间在后的
    2023-06-25
    81人看过
  •  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
    该内容主要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和解的规定。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和解的内容可以是一方自愿放弃一部分或全部权利,也可以是一方满足另一方的要求,还可以是双方都作一些让步。和解虽然发生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双方自己的事,但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和解的内容,可以是一方自愿放弃一部分或全部权利,也可以是一方满足另一方的要求,还可以是双方都作一些让步。和解虽然发生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双方自己的事,但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即这种和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对双方当
    2023-09-14
    309人看过
  • 国际税收协定的适用范围
    国际税收协定的适用范围,主要是从两个维度加以定义的:一是人的范围,二是税种的范围,也就是税收协定适用于哪些人和哪些税种。此外,也包括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一、人的范围早期的税收协定一般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公民,也就是以国籍原则来确定协定的适用范围。然而,随着跨国投资和人员流动的日益频繁,完全按照国籍原则来行使全面的税收管辖权越来越脱离现实,难度颇大。因此,各国逐渐放弃了国籍原则,转而采用居民原则,一般都在所签订的协定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换言之,除了纳税无差别待遇、税收情报交换和政府职员等个别条款之外,不是缔约国的居民,不得享受协定的待遇。之所以将协定的适用范围限于缔约国的居民,是因为只有一国的居民才对本国负有无限纳税义务,要就其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向该国纳税。也只有这样的人,在其所得来自缔约国双方国家时才存在被双重征税的可能,也才有权利要求其居民国
    2023-06-07
    469人看过
  • 离婚协议范本:适用于无子女夫妻
    写没有孩子的离婚协议书要包括:1、写明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和基本信息;2、写明离婚的原因以及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3、写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4、写明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离婚协议上应当有夫妻双方的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单方离婚协议书模板<p>单方离婚协议书模板 一</p><p> </p><p>__________,男,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公司员工,</p><p>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室;</p><p>__________,女,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族,无业,</p><p>地址同上。</p><p> </p><p>______
    2023-07-07
    433人看过
  •  离职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法律保障与适用范围
    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赔偿,但以十一个月为最高限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则通常不会支付违约金,而是会给予员工两倍的工资作为赔偿。未签订合同的员工被辞退时,单位通常不会支付违约金,而是会给予员工两倍的工资作为赔偿。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以十一个月为最高限制。未签合同离职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其离职时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根据该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作为劳动报酬。另外,《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
    2023-11-12
    388人看过
  • 协议离婚内容范围有哪些?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4-04-18
    196人看过
  • 统一适用权的适用范围
    普遍管辖,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国际罪行,由于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不论犯罪行为发生于何地和罪犯国籍如何,各国均有权对其实行管辖,此即为普遍管辖。普遍管辖权是现代国际社会有效惩治与防范国际犯罪的重要法律措施,我国刑法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使用普遍管辖权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按照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追诉的犯罪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国际犯罪。第二,追诉的犯罪是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之内。第三,追诉的犯罪系发生在我国领域之外。如果是发生在我国领域之内,则应依据属地原则适用我国刑法,二不需要依据普遍管辖原则。第四,犯罪人必须是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如果犯罪人是我国公民,应当依照属人原则适用我国刑法,也不需要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第五,对追诉的犯罪,我国刑法有明文规定。第六,犯罪人是在我国领域内居住或者进入我国领域。因为只有这
    2023-07-12
    141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范本,离婚协议书范文,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某某,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女方:某某,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
    2023-08-05
    320人看过
  • 无效婚姻适用范围
    无效婚姻适用范围:无效婚姻的适用范围有: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即使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婚姻仍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一方向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时,婚姻无效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则这种无效婚姻已转变为有效婚姻。一、民法典规定无效离婚案件法院如何处理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上与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相比,有些不同: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2、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
    2023-03-23
    437人看过
  • 离婚补偿请求权的适用范围过窄
    离婚补偿请求权只适用于分别财产制而不适用于共同财产制,这样在共同财产制下,一方因抚养孩子、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的,仍只能在分割财产时享受适当照顾。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或早已物化为另一方的无形资产时,连起码的照顾都可能得不到。同时,如果选择分别财产制,而在离婚时双方财产相差悬殊,应吸取外国的净益分配制。一、二婚夫妻财产怎么分配二婚夫妻财产分配具体如下: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在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都应进行平均分割。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二、孕妇离婚财产怎么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
    2023-02-06
    6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协议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备。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民政局会提供简单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之间的情况不复杂的,... 更多>

    #离婚协议
    相关咨询
    • 在法院办理协议离婚离议书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在法院办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且有通过诉讼被法院判决无效或被撤销可能,并且在适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在法院办理协议离婚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严格意义上来讲仍属于诉讼离婚的范畴。即夫妻双方在达成统一的离婚意向并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合法处理后,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民事调解书》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二、在法院办理
    • 遗赠扶养协议书适用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1、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继承顺序中,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都没有的,就按照法定继承。
    • 设计师保密协议适用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7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婚前财产协议适用于范围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6
      婚前财产范围比较广,既可以是房屋、车辆、工资、奖金,也包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股票、股权等。而婚后共同财产主要看财产取得的日期是在结婚日前还是结婚日后。如果财产取得的时间是在结婚证颁发的日期之后,就是共同财产。 案例一:薛先生是某通讯公司职员,婚前他与未婚妻以男方的名义贷款买了房,并商定婚后共同还款。正准备办喜事时,双方家长竟不约而同地提出来让他们去做财产公证。薛先生表示,既然父
    •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的适用范围?如何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1、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可以就协议所涉及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约定共有的,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按份共有、部分共同共有。 2、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部分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对婚后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可以进行概括性约定,也可以进行具体性约定;可以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约定,也可以对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