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算中哪些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8:10:10 161 人看过

根据新破产法第30条的规定,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

1、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仍然可以从事某些必要的民事活动,比如决定继续履行破产企业尚未履行的合同等,这就存在着取得财产的可能。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债务人财产也存在产生收益的可能,这部分财产应属于债务人财产。在这一时段内取得的财产,既包括实物财产也包括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

(2)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由于这种合同属于双务合同,破产财产在接受给付时有相应的给付,而且这种给付通常具有等价性质。

(3)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例如,公司股份的年终分红,在合资企业中获得的利润分配。

(4)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或转让所得。例如房屋出租的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带来的收益以及破产财产转让价值超过其账面净值的差额部分。

(5)继续营业的收益。在破产程序中,法院可能裁定准许债务人继续其营业,这时因企业继续经营所获收益属于债务人财产。

(6)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包括:因他人侵犯破产企业权利(包括无形资产权)而获得的赔偿;债务人因开办人补足注册资金所获得的财产;因债务人财产被错误执行而执行回转的财产等。

2、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指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相关财产权利。其主要构成为:

(1)企业自有的财产。企业自有的财产是指债务人企业所有的资产,包括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资产。主要包括:

①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这部分资产指企业现存的所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包括注册资本、利润,主要包括企业的发行股票或者债券,所筹集到的资金或者由此形成的固定资产等。

②破产企业享有的土地、水流、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水面使用权、采矿权。

③设定了担保权益或优先权的财产。原《企业破产法》规定,已作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本法中,这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债务人财产,具体包括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

(2)属于债务人企业的财产权利。债务人财产包括债务人企业所享有的一切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物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具有排他性,为典型的财产权利,主要有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矿业权、占有权、抵押权、留置权、典权等形式。因这些物权而产生的对他人的物权请求权,当然构成债务人财产。

②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债权。依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有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费用返还请求权等。债务人企业依法取得的对他人债权,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利益,应属债务人财产。

③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证券权利。破产宣告前,债务人企业因为票据行为、购买债券、股票等法律行为,取得票据、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作为上述证券持有人享有的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权利,构成债务人财产。

④应当由债务人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一般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知识产权主要是指债务人企业在工业产权方面的权利,即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或专有技术的权利等。

⑤债务人企业享有的股东出资缴纳请求权。法人被宣告破产时,不论它的成员或股东的出资期限是否已到期,凡承诺缴纳出资的法人成员或股东,只要其尚未完全向债务人企业全额缴纳出资的,均应当缴纳;债务人企业同时享有要求缴纳出资的请求权。

⑥其他财产权利。凡是债务人企业享有的、可以用财产价值衡量并可以变现为金钱利益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任何财产权利,如债务人企业享有的专有技术、商号等,也应当列入债务人财产。如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亦属于债务人财产。

公司在清算过程中,需要对自身债务作出处理。而对公司债务的清偿,一般是以其注册资本为限。但要是公司实收资本少于注册资本的话,那么应该补足各自认缴资本。而在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的时候。45天之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的话,那么就其视为自动放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如何规定
    一、什么是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财产是指破产案件受理时债务人企业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二、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债务人财产不仅包括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也包括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一)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指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相关财产权利。其主要构成为:1、企业自有的财产。企业自有的财产是指债务人企业所有的资产,包括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资产。企业自有的财产主要包括:(1)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这部分资产指企业现存的所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包括注册资本、利润,主要包括企业的发行股票或者债券,所筹集到的资金或者由此形成的固定资产等。(2)破产企业享有的土地、水流、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水面使用权、采矿权
    2023-06-08
    185人看过
  • 合同债务在关于给付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合同债务的给付义务有:1、原给付义务,又称第一次给付义务,是指合同上原有的义务。2、给付义务,又称第二次给付义务,是原给付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因特殊事由演变而生的义务。它主要包括:因原给付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义务;合同解除时产生的回复原状义务。一、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吗怎么用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债务人使用不安抗辩权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二、不真正的连带债务都有哪些呢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当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
    2023-02-24
    256人看过
  • 破产债务人的财产有什么范围
    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仍然可以从事某些必要的民事活动,比如决定继续履行破产企业尚未履行的合同等,这就存在着取得财产的可能。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债务人财产也存在产生收益的可能,这部分财产应属于债务人财产。在这一时段内取得的财产,既包括实物财产也包括财产权利。主要有几种: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由于这种合同属于双务合同,破产财产在接受给付时有相应的给付,而且这种给付通常具有等价性质;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例如,公司股份的年终分红,在合资企业中获得的利润分配;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或转让所得。例如房屋出租的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带来的收益以及破产财产转让价值超过其账面净值的差额部分。一、清算组的工作有哪些1、清算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项:第一,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2023-03-10
    326人看过
  • 婚前财产抵押的债务怎么处理,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一、婚前财产抵押的债务怎么处理在结婚前进行借贷,并且提供了抵押担保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负责清偿。如果借贷的款项用于婚后家庭生产的,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哪些属于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所负的债务,应当属于婚前个人债务,除非是因为结婚而负债,比如
    2023-04-19
    491人看过
  • 不属于破产债权范围的债权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2023-06-04
    116人看过
  • 法人债务债务清算的内容包括哪些?
    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合同义务。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进行审查,看看有无违规合同或者是非应当公司承担的债务,完成公司债务的确认后,将得到清算组确认的债务登记造册。一、注销公司需要监事吗注销公司不需要监事。公司的注销需要代表公司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因此可以发现,公司的注销只和股东有关系,跟监事是没有关系的。所以注销公司是不需要监事签字的,也不需要监视在场或者监事的身份证明等。注销公司的步骤如下: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自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由董事或股东大会决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组,指定有关人员清算,人民法院应当
    2023-02-28
    423人看过
  • 在婚前债务中,债务人配偶只在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范围内清偿
    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所负的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中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配偶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予以清偿。为了折中债权人与债务人配偶权益,债务人配偶承担的债务宜限在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范围内。这样可以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一定的合理性。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婚前债务婚后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在婚前债务婚后进行处理中,法院是不支持债权人让债务人的配偶承担结婚前债务人的债务,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那么该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一、离婚了夫妻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比如债权人和债
    2023-06-20
    198人看过
  • 债务清偿期个人债权收购范围
    《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关于收购范围和收购标准的相关规定(一)收购的个人债权范围本意见确定收购的个人债权是指居民以个人名义在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中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并有真实资金投入所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等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而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二)收购的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范围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指经纪业务的客户为保证足额交收而在证券公司存入的资金,出售有价证券所得到的所有款项(减去经纪佣金和其他正当费用),持有证券所获得的股息、现金股利、债券利息,上述资金获得的利息。金融机构处置以前法院已判决的属于收购范围内的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2023-05-01
    118人看过
  • 哪些属于共同债务,哪些又是个人债务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予合同而带来的债务为接受遗嘱或赠予一方的个人债务;
    2023-02-18
    490人看过
  • 非破产清算过程中,清偿债务人债务有无顺序
    有顺序可循,在程序上,非破产清算顺序的其它破产清算基本一致,都包括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通知申报债权及公布清算方案等。其中,股东和董事会是企业非破产清算过程中的主体,应该自觉履行各自义务。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1)接管公司财产;(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4)分配剩余财产;(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2023-04-29
    196人看过
  • 属于企业财务债务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债务融资主要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主要区别于是否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直接融资是单位之间直接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间接融资则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融资活动,如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一、融资方式有几种融资方式有: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5、海外融资。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
    2023-06-27
    266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的范围
    分为:1、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债务的第三人;2、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案外人;3、执行担保人;4、由于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所涉及的人。以上各类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具有协助执行人的作用,应排除于协助执行人范围之外。一、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行为主体,必须是应当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人(不包括这些人的亲属,但亲属可构成共犯);2、行为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3、行为人在判决、裁定生效之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不应以拒执罪论处。其次,行为人在行立案之后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应以拒执罪论处;4、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具体如下: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
    2023-03-14
    321人看过
  • 在破产清算中哪些属于优先债权
    在破产清算中属于优先债权的如下:1、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2、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2023-02-15
    315人看过
  •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
    一、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哪些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可称之为破产债权,其范围主要包括: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4、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5、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而预先行使追偿权而申报的债权。6、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7、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法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的债权。8、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二、破产债权的清偿
    2023-06-18
    5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被继承人债务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9
      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有: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
    • 遗产债务的范围有哪些,遗产债务的清偿方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5
      一、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程序和方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程序和方法一般是: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也可以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
    • 什么是债务人债务人个人财产范围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5
      债务人的财产范围是什么?1、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偿还取得的财产。2、因未履行合同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因为这份合同属于双务合同,破产财产在接受支付时有相应的支付,而且这种支付通常是等价的。3、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股份年终分红,合资企业利润分配。4、破产财产产生的孳息(孳息是指原物产生的额外收入)或转让所得。比如房屋租赁收入、银行存款、证券带来的收入、破产财产转让价
    • 哪些债务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4
      国家债务继承的一般原则优先协议继承,如果没有协议按公平比例继承,同时考虑各种有关情况。恶债不继承。中国XX继承的原则是,恶债由于违反国际法而不属国家继承范围,不得转移给继承国。所以在中国独立前的非法债务,不继承。
    •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有哪些债权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6
      根据《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根据本条规定,债务人财产由以下两部分构成:1、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产、货币和有价证券、投资权益和债权。有形财产包括厂房、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产品、办公用品等;无形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2、未成为担保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