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解决农民工问题。3、农村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4、取消农业税。5、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覆盖城乡。6、形成积极就业政策体系。7、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8、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10、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2、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政策。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标准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
1、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采取劳动就业培训的方式;
2、男性在45到60周岁,女性在40到55周岁的,年缴费额度是100到800档次,政府缴纳50%以上,集体缴纳30%,失地农民个人承担20%;
3、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在失去土地当月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无需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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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占用农民耕地给钱, 国家有法律规定国家对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7你好,看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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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失地农民是否有保险?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30在征收了农村土地之后,对于农民来讲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自然需要对他们之后的生活作出安排,提供一定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土地被全部征收或者部分征收的农民来讲,就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让他们每个月可以领取到一定的养老金。所以,土地征收后,失地农民是有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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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占用农民耕地给钱的法律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3你好,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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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农村乡镇企业用地有什么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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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国家有规定土地所有权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20农民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一定地域范围的农民集体对其土地所享有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