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男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8:25:27 474 人看过

离婚抚养权不会优先考虑男方。法律规定,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先由双方协议解决,如果二人协议不成,就抚养权问题向法院起诉的,那么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对抚养权进行判决,即如果女方的条件明显优于男方,那么法院会在抚养权上优先考虑女方。

离婚孩子抚养权什么时候判给男方

下列情况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子女抚养权权益保障:优先考虑原则
    由于绝育手术或生育能力丧失,有一方没有子女且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同时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考虑领养子女,给子女一个温暖的家。1.有一方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一方没有其他子女。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根据素材,抚养权优先考虑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在抚养权的优先考虑上,应当同时考虑父母双方的权益。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争夺可能会产生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2023-11-12
    470人看过
  • 孩子抚养问题:一岁以内是否优先考虑女方?
    离婚时,一岁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也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1、患有长期治疗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应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4、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与父亲一起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可以允许。孩子不到一岁夫妻离婚孩子归谁一、孩子不到一岁夫妻离婚孩子归谁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
    2023-07-05
    110人看过
  • 抚养权问题:孩子意愿是否应该被优先考虑
    抚养权孩子的意愿不一定是关键的。法律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而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听取孩子的想法和意见,并尊重孩子的意愿。但是抚养权归属的关键还是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为前提的。孩子的意见只是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参考因素,并不能决定抚养权的归属。离婚会问小孩的意愿吗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十岁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相关法律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
    2023-07-01
    117人看过
  • 孩子抚养权案件中,法院优先考虑哪些事项?
    争夺孩子抚养权法院优先考虑:1.双方的基本情况。这是指工资收入、受教育程度、思想品质方面的等等,谁的经济情况好,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谁就有可能取得抚养权。2.孩子生活环境。这是指孩子一直居住的房屋、孩子上学的距离远近、生活小区情况等等。3.10周岁以上孩子自己的意愿。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手术或者绝育证明。目前,该条款在北京区域适用性不是很高,很少有人能够提
    2023-07-06
    473人看过
  • 优先考虑抚养权的什么情况?
    一方有下列情形的,抚养权可以优先考虑:1、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如果孩子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没有其他孩子,另一方有其他孩子;4、孩子随其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优先继承遗产的情形有哪些优先继承遗产的情形如下: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可以多分,不应该多分,没有强制性。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对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2023-07-02
    291人看过
  • 争夺子女抚养权法院优先考虑什么
    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有以下情况的法院会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2024-04-19
    59人看过
  • 男方有焦虑症离婚能抚养孩子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
    2023-04-26
    373人看过
  • 子女抚养权优先考虑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一方没有其他子女。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2023-07-23
    253人看过
  • 当男女双方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时,优先考虑哪一方抚养?
    离婚36问36答!三种情形退还彩礼!四种情形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1、“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哪些情形下的“彩礼”需要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3、何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4、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中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要求离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该情形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准予离婚。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
    2024-01-24
    351人看过
  • 再婚夫妻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法律是否优先考虑
    7年前,马某前妻因病去世后,我嫁给了马某为妻。第二年,生下了一个男孩,今年已有6岁了。最近,我与马某因为感情破裂,双方协商后同意离婚,但是,双方都争着要抚养这个男孩,而我则认为,自己只有这么一个孩子,而马某还有与前妻所生的女儿,所以应对我给予照顾,请问,因夫妻离婚处理问题时,应优先考虑无子女一方吗?读者肖燕肖燕同志:虽然我国《》第二十九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争夺子女的现象仍经常发生,为此走上法庭的也很多。但有些夫妻在离婚时,一方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则无其他子女,在此情况中,对无其他子女的一方能否给予照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
    2023-06-11
    218人看过
  • 优先考虑哪些情形给予抚养权?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抚养权:1、因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孩子的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对方有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对于八岁以上的孩子,要考虑孩子的意愿。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判决,两岁以下子女一般与母亲生活。子女抚养权优先考虑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一方没有其他子女。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
    2023-07-05
    421人看过
  • 离婚时孩子谁有优先抚养权
    一、离婚时孩子谁有优先抚养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抚养权协商不成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女子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抚养权可以变更吗?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生而不养不仅背离父母应承担的道义和法律责任,也不利于未成年的健康成长。夫妻离婚后,一方的或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情况发生较大的变化时,均可提出变
    2023-06-17
    292人看过
  • 更改小孩抚养权对子女有利应优先考虑的情形
    一、更改小孩抚养权对子女有利应优先考虑的情形(一)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二、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 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2022-04-13
    74人看过
  • 出生即离婚,女方不考虑抚养孩子
    哺乳期是孩子的一个特殊时期,为了保护孩子和妇女的权益,在哺乳期做了专门的规定。哺乳期离婚是很特殊的情况,当然,最好不要离婚,特别是在哺乳期内,不仅涉及抚养权,还涉及财产分割,很麻烦。诉讼离婚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出于对女方及子女权益的保护,一般来说男方如果起诉离婚,必须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比如孩子为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但是女方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离婚可以一个孩子不要吗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2023-07-08
    407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离婚对方要求优先考虑抚养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5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的,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
    • 女方有抑郁症,男方有2个孩子,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优先考虑女方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09
      2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有下列情形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而父母的抚养能力主要指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和是否有教育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子女抚养权在哪些情况下会优先考虑男方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
    •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哪些因素, 如何判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
    • 法院考虑离婚案件中优先考虑考虑夫妻一方的哪些情形的,子女抚养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
      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