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5:30:15 51 人看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种类包括:

1.合同条文不完全,不完整,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没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这样导致合同过程中的激烈争执,最后导致承包企业的损失。例如缺少工期拖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的条款或限额太高;缺工期提前的奖励条款;缺少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处罚条款。

2.合同条文不清楚,不细致和不严密所致使承包方不能清楚的理解合同内容,造成失误。

3.其他对承包方苛刻的要求,如要承包企业大量垫资承包;工期要求太紧,超过常规;过于苛刻的质量要求等。

4.业主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分包商(特别是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工;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者发出错误指令等。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的承包方为了生存不得不与业主签订黑白合同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实质上这种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在产生了合同纠纷后,造成的损失无法得到弥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2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1、不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2、发包人因建设工程不合格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3、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以承包人非法分包、非法分包建设项目或者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合同,导致建设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收取当事人取得的非法所得;4、在施工过程中取得资质的,按有效合同处理。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1)无效合同的界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2)无效合同的处理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
    2023-07-21
    329人看过
  • 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合同履行阶段法律风险防范
    根据施工过程的一般规律,整个建设工程由众多环节组成,如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合同履行阶段等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法律风险,限于篇幅限制,本文针对项目建设工程的合同履行阶段,选取其中的几个方面,分析其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风险并提出一定的防范对策,以期与各位同仁交流、探讨。一、合同交底工作未受重视带来的风险合同交底工作应当是一切施工环节的基础,就是熟悉合同约定的内容熟悉项目工程。与一般合同不同的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履行,需要众多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毫不夸张的说,每一个施工企业的工作人员,都是施工合同的履行主体,因此,合同交底工作应当置于工程建设(包括各类分项工程)的起始阶段进行。然而在实践中,因合同交底不力导致施工企业工作人员对合同内容不熟悉,工作人员仅凭以往的施工经验开展工作,而忽略了每个合同约定内容的特性,有的施工企业甚至出现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没有完全了解施工合同主要内容的情形。这样会导致严
    2023-06-08
    461人看过
  • 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合同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GF-95-0202)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监理范围: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业主是指承
    2023-04-23
    125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类合同)的审查流程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及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2023-06-08
    38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的区别
    建设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关系的区别,建设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而劳务合同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的。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哪个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2)合同主体不同。(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4)合同的内容不同。(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二、建筑劳务分包范围和材料?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可以包材料。签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和应注意的地方有以下: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2、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3、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
    2023-02-25
    293人看过
  •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程序
    一、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程序(一)工期在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如果是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不一定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天数。因为招标文件通常规定本招标工程最长允许的完工时间,而承包人为了竞争,申报的投标工期往往短于招标文件限定的最长工期,此项因素通常也是评标比较的一项内容。因此,在中标通知书中已注明发包人接受的投标工期。合同内如果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在专用条款内还需明确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此项约定也是判定承包人是否按合同履行了义务的标准。(二)合同价款1、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内同样要注明合同价款。虽然中标通知书中已写明了来源于投标书的中标合同价款,但考虑到某些工程可能不是通过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如合同价值低于法规要求必须招标的小型工程或出于保密要求直接发包的工程等,因
    2023-06-09
    152人看过
  •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算建设施工合同吗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不算建设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一、哪些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下列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所谓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建筑法》第83条规定:“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3.抢险救灾等工程《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于本法4.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
    2023-06-20
    101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垫资承包施工
    垫资承包施工,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随着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日趋加剧,造成建筑企业带资承包、垫资施工已成为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大部分开发商为了降低项目开发的前期成本,以缓解建设资金的压力,作为发包方明确要求施工方垫资,否则建筑企业无法获得工程项目。垫资施工的建筑企业明知垫资之后会有风险,但为了不失去场,往往不得已而为之。一、建筑工程垫资形式有哪些1、全额垫资施工,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工程价款,而要等待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利用工程进度款的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比如在合同中约定为承包人报送的月进度报表经发包人确认后,于次月支付确认工作量的70%,这样实际上造成承包人在工程建设过程
    2023-03-19
    41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仲裁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能仲裁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仲裁:1.有仲裁协议,这是申请仲裁必备的首要条件,没有仲裁协议就不能申请仲裁。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行使解除权应当书面通知对方;2.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3.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5.合同解除后,还应当履行通知、协助、移交、保密等后契约义务。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施工合同范围包括:1
    2022-05-28
    458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应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获胜
    案情简介原告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2日签订了《建筑劳务合同》,约定被告将其承包的某工程项目分包给原告,由原告承揽除了单项工程外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约定原告须在签订该合同后3日那日交付300万保证金;2013年1月10日,双方又签订了《建筑劳务补充协议》,约定被告必须保证原告承包的工程在2013年5月底前开工,如果不能保证的,被告承诺对原告所交付的保证金按年息20%支付利息。原告于2013年1月23日前累计向被告支付了工程保证金290万元;自《建筑劳务合同签订》后,原告着手实施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修建临设、平整土地、打桩放线等,诉争工程至本案二审判决时,主体工程并未实际开工。原告因承包的工程无法开工,遂依据《建筑劳务补充协议》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保证金利息61万元、支付工程款6.6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办案思路及心得该案一、二审均由本律师代理
    2024-01-16
    494人看过
  •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设立若干互相牵制的岗位,实行基建项目全过程监督一是工程监理的监督。工程监理是一个专业性的行业,其职责是对整个工程从立项到完工,利用其专业技术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由于监理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为建设部门更好地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了保障。在工程项目投资较大,技术性较复杂的情况下,进行工程监理,从工程立项开始,包括图纸的汇审、材料的选定、合同的修改和实施、施工过程的监督、结算的审核等。二是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监督。为协调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需委派一名熟悉施工专业知识和预(结)算技术的人员(甲方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甲方代表监督施工合同的执行,及时协助监理处理日常事务、向建设单位领导汇报工作,对监理的签证进行现场监督,并且现场搜集资料,为日后的结算打下基础。三是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在工程项目立项前,审计人员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测试,对拟邀请投标的监理
    2023-04-11
    6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如何进行防范?
    建设工程合同又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一般规模大、周期长、投资多,而且其质量的好坏往往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是否安全。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需格外谨慎。那么,如何防范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呢?首先,发包方必需对承包方的主体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等级证书、安全生产合格证以及其以往承包工程的质量等。建议经验不够丰富的发包人可选择一些各级工商部门评出的“重合同、守信用”建筑单位,因为这些单位的资质条件已经经过工商部门的严格审核,信誉程度较高。其次,建设工程应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建人,并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操作。招投标应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定标时要综合评价投标人的报价、工期、施工方案等,择优确定中标人。实际中,许多工程未采用招投标方式订立建设合同,而是搞人情发包,导致“豆腐渣”工程泛滥成灾。再者,合同条款约定必须明确,以免给合
    2023-06-09
    455人看过
  • 施工合同管理与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具体要求为,当事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不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合同内容必须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是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1、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其效力。2、法律仅规定为承包人请求的应予支持,如果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否支持,法律并未规定。在一次实际案例中,北京仲裁委员会某仲裁员认为只有承包人请求时才予以支持。3、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2023-07-06
    33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的种类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一、如何区别转包与分包分包和分包的区别:在工程分包的常识中,承包商和分包商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商和承包商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工程分包是指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施工任务交给第三方。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二、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司法解释和司法意见均有散见的规定。具体有以下情形: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3-02-04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如何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需要注意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1)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有把握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2)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表3.2)一般,施工图设计阶段采用总价合同,技术设计单价合同,初步设计阶段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或单价合同 3)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有些紧急工程(如
    • 应该怎么解释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9-29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纠纷有以下六种: (1)因承包商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纠纷 (2)因发包人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纠纷 (3)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纠纷 (4)对竣工日期的争议纠纷 (5)对计价方法的争议纠纷 (6)对工程量的争议纠纷。 《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
    • 常见的工程建设合同种类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3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建设工程合同应该如何解释?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种类?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2-08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分为六种类型: 1. 由于承包商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纠纷; 2. 由于发包人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纠纷; 3. 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纠纷; 4. 对竣工日期的争议纠纷; 5. 对计价方法的争议纠纷; 6. 对工程量的争议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第七百
    • 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况,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种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0
      1、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取较为宽容和理性的对待,认为相关规范属于管理性规范,不是效力性规范,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三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审理时(各地细节稍有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种说法:起诉前、一审开庭前、一审辩论终结前、一审庭审结束前、审理期间)能够取得上述证照,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3、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