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必需要规定合营期限吗?
答:根据1990年10月22日外经贸部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的规定,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属于国家规定鼓励和允许投资项目的,合营各方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
但是属于下列行业或者情况的,合营各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
(1)服务性行业的,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饮食、出租汽车、彩扩洗像、维修、咨询等;
(2)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
(3)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
(4)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
(5)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定合营期限的。
2.没有规定经营期限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何进行审批管理?
答: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的规定,合营各方在合营合同中不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除对外经济贸易部直接审批以外,其他审批机关应当在批准后30天内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的规定,合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6)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4.在何种情况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答:在下列情况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打算解散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3)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4)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5.因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企业如何解散?
答:因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如企业打算解散,应由履行合同的一方提出申请,报审批机构批准。
在上述情况下,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当对合营企业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宣告解散时,清算委员会的成员如何组成?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合营企业应当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委员会,由清算委员会负责清算事宜。
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当在合营企业的董事中选任。董事不能担任或者不适合担任清算委员会成员时,合营企业可以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审批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派人进行监督。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当从合营企业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有哪些?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执行。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该合营企业起诉和应诉。
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后剩余财产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合营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营企业解散时,其资产净额或者剩余财产减除企业未分配利润、各项基金和清算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为清算所得,应当依法缴纳所得税。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后还需办理何种手续?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清算工作结束后,由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结束报告,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告审批机构,并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账册及文件应当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资各方在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答:中外合资经营各方在解释或者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的,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调解解决。经过协商或者调解无效的,提请仲裁或者司法解决。
合营各方根据有关仲裁的书面协议,可以在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以在其他仲裁机构仲裁。合营各方之间没有有关仲裁的书面协议的,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当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62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期限、解散和清算
467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期限、解散和清算
301人看过
-
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247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
192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何解散
479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如何进行解散清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评估等方式确认企业总的净资产状况后,再进行分配1,中方取得的部分可以转让给外方、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可以参照章程或合同分配利润或者收回投资的方式分配。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确定合作企业财产的归属,往往不是对流动资产化或者负债逐笔分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对此章程或合同没有约定的。如果你们的企业是公司形式。因此、债务进行清算,
-
国内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2合营企业的解散,是指合营企业作为经济组织,由于企业章程规定或法定的事由发生,不能继续存在而终止其经营活动,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法律活动。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之规定,合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XX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中国的法律,经中国XX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合资方式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它属于股权式合营企业,由中外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批准登记而设立的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XX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外资企业解散清算手续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3的会、董事会依据经批准的章程,决议终止企业执行清算的,大体上经历以下程序: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是多久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7我国《公司法》未规定公司的最长经营期限,但中外合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则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业和情况应当约定营业期限,除此之外,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对此,《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设有明文。 1992年5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则对公司的营业期限作了明确规定。该意见第59条规定:“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订明营业期限。除特殊情况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外,公司的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