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程序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41:26 138 人看过

公示催告有什么程序流程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持票人申请公示催告程序的,要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二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二十条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31日 1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示催告程序相关文章
  • 公示催告程序法定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公示催告条件:1、可以请求公示催告的票据,应当是进行流通的可以背书的票据。2、有权请求公示催告的当事人,应当是直接丧失票据的人。而该持票人的前手或该票据的出票人,是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3、申请人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在申请书中注明所丧失的票据的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的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以及有关的证明资料。4、人民法院接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符合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予以受理,并通知该票据的付款人停止支付。该停止支付应延续到公示催告程序终止时为止。如果认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公示催告的内容的,应在
    2023-06-13
    310人看过
  • 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有什么异同点?
    都是一种简便、快捷的处理案件的程序。都是非讼程序。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其特点主要有:(1)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且与债权人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2)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它不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争议,以债权人申请而开始,请求法院直接发出支付令,不需经过法庭审理,而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3)督促程序是一种简便、快捷的处理案件的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据持有人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其特点主要有:(1)引起程序开始的方式特殊。依据当事人的申请。(2)适用于特定的范围。只有两类情况:一是按照规定可以背
    2023-06-29
    276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是如何的
    1.引起程序开始的方式特殊。公示催告程序的发生不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而是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公示催告申请与起诉的要求和内容不同。2.适用于特定的范围。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两类案件:一是按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二是依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除此之外的其他事项,不得适用公示催告程序。3.公示催告案件无明确的相对人。通常的诉讼案件必须具有相互争议的两方当事人存在,起诉才有可能成立。而公示催告案件在申请之时,相对人必须处于不明确状态。如果在申请公示催告之时,申请人已有明确的争议对象,其申请就不能成立,有关利害关系人应提起票据诉讼。在公示催告过程中,出现向法院申报权利的利害关系人时,公示催告程序即应终结。4.审判程序简略。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判案件,不需要也不存在通常诉讼程序所有的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等阶段。就审理方式而言,主要是书面审查和公示方式。所以,公示催告程序比
    2023-03-15
    97人看过
  • 法院审理公示催告案件的程序
    一、公示催告的申请和受理(一)公示催告的申请。公示催告程序依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提起。(二)公示催告申请的审查和受理。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是否受理申请,应当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是否写明票据的主要内容,包括丧失的票据的名称、该票据的特征、失去该票据的有关情节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否具备;同时还应审查申请人有无诉讼能力和有无申请权以及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等等。经过审查认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予以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认为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二、审理程序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依职权向支付人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并发出公示催告的公告。这是公示催告程序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出无效判决的前提。(一)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停止支付的通知,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的申
    2023-04-29
    246人看过
  • 什么时候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一、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的情形除人民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公示催告程序正当终结外,以下几种情形将引起公示催告程序的非正常终结:1.在申报的期间没有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逾期不申请除权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2.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3.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未被驳回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4.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5.支付人在接到停止支付的通知前已经对该票据支付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二、公示催告的法律法规民诉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
    2023-06-18
    145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该怎么办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定义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从性质来看,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讼程序。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人根本无法知道有无利害关系人,更不知道利害关系人是谁,因此,公示催告案件也就没有明确的被告或者被申请人。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第1款的规定,从案件范围来看,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不能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事项,都不能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在具体的审理制度上具有明显不同于诉讼程序及其他非讼程序的独特性。主要体现为:1.公示催告程序由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两个阶段构成。2.公示催告程序的两个阶段均由申
    2023-06-03
    129人看过
  • 公示催告申请阶段的具体流程
    公示催告是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作出的决定,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法院受理后通知支付人暂停支付并公告,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报,法院审查并决定终止程序,通知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法院收到申报后,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示催告的申请程序是:1、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2、法院受理后,通知支付人暂停支付,并进行公告;3、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报;4、法院对申报进行审查,并决定终止程序;5、法院通知各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
    2023-11-25
    81人看过
  • 公示催告的费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公示催告的费用: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公示催告程序:一、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只能因申请人的申请而开始,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人必须是原合法票据持有人,其他人不能提起公示催告程序。至于申请人因何故对该票据拥有合法权利,则在所不问。②所申请的票据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③票据因被盗、遗失、灭失等原因不由原合法票据持有人掌握时,才能申请公示催告。至于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是否已设定权利,则不是法定条件。未设定权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有可能被他人在票据上设定权利,从而使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受损,也可以申请公示催告。④必须是相对人不明。相对人明确的,都属于票据诉讼。例如,因票据被涂改、伪造等原因,票据付款人拒绝付款的。⑤申请人必须是票据最后持有人,即票据丧失前持有该票据的人。经过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不得提出申请。⑥必须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即票据付款人所
    2023-04-29
    438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怎么确定由谁管辖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进行票据公示催告,必须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一、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只能因申请人的申请而开始,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人必须是原合法票据持有人,其他人不能提起公示催告程序。至于申请人因何故对该票据拥有合法权利,则在所不问。②所申请的票据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③票据因被盗、遗失、灭失等原因不由原合法票据持有人掌握时,才能申请公示催告。至于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是否已设定权利,则不是法定条件。未设定权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有可能被他人在票据上设定权利,从而使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受损,也可以申请公示催告。④必须是相对人不明。相对人明确的,都属于票据诉讼。例如,因票据被涂改、伪造等原因,票据付款人拒绝付款的。⑤申请人必须是票据最后持有人,即票据丧失前持有该票据的人。经过背书转让
    2023-06-13
    368人看过
  • 防范利用公示催告程序进行诈骗
    近来在与法院同志的交流中,得知在多起诈骗案件中,犯罪人利用公示催告程序屡屡诈骗得逞,不仅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给人民法院的声誉和审判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经笔者仔细研究,发现现行的公示催告程序确有严重的漏洞,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弥补。犯罪人利用公示催告程序进行诈骗的通常手法如下:(1)犯罪人先以合法方式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建立交易关系,并以接受对方签发的汇票为支付方式,以期合法地取得汇票。通常汇票的金额较大,到期日较长,起码超过四五个月。犯罪人一般会按约履行与出票人之间的合同,以免出票人因犯罪人违约提出止付而暴露犯罪意图。(2)犯罪人取得汇票后,立刻再与其他人进行交易,并以背书转让该汇票为支付方式。犯罪人选择的交易相对人(即票据的被背书人),通常与汇票的付款银行不在一个省份,并且与出票人或付款银行没有业务联系。(3)等到交易相对人(即票据的被背书人)履行合同后,犯罪人立刻到付款地的法院申
    2023-06-11
    166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的情况有哪些?
    公示催告程序主要在下列情形下终结:1、在公示催告以前申请人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撤回申请一般应在人民法院发出公示催告公告之前,否则公告不便处理。但申请人公示催告期间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2、在公示催告期间或除权判决作出前,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申报人或申请人起诉的,转入诉讼程序。3、在申报权利期间没有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公示催告申请人未在申请期间届满后一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裁决终结公示催告程序。4、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并经公告后,公示催告程序终结。一、民事诉讼程序种类包括哪些民事诉讼程序种类包括: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七种。《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一审普序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
    2023-06-27
    212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有哪些特点或表现
    一、公示催告程序有哪些特点或表现与通常诉讼程序相比较而言,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一)程序的非讼性从性质来看,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纠纷,而只能确认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并在一定期限内无人申报权利这一事实。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人根本无法知道有无利害关系人,更不知道利害关系人是谁,因此,公示催告案件也就没有明确的被告或者被申请人。一旦明确了利害关系人,公示催告程序就因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必须终结,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二)适用范围的特定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1款的规定,从案件范围来看,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不能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事项,都不能适
    2023-06-06
    282人看过
  • 公示催告程序应当符合哪些标准
    (一)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二)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两大类:一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二是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1、按规定可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丢失或消失,可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票据是一种载明具体金额,用作流通和支付手段的有价证券。票据的转让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交付的简单转让,一种是背书转让。所谓背书,是指执票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批注并签章的行为。做成背书签章的人,称为背书人。被记名受让票据权利的人,称为被背书人。背书转让是票据转让的最常见形式。只有按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才可以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
    2023-08-18
    307人看过
  • 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都是一种简便、快捷的处理案件的程序。都是非讼程序。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其特点主要有:(1)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且与债权人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2)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它不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争议,以债权人申请而开始,请求法院直接发出支付令,不需经过法庭审理,而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3)督促程序是一种简便、快捷的处理案件的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据持有人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其特点主要有:(1)引起程序开始的方式特殊。依据当事人的申请。(2)适用于特定的范围。只有两类情况:一是按照规定可以背
    2023-06-13
    29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更多>

    #公示催告程序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的效力如何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4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公开告示,要求不确定的或者不明确的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申报权利,如不申报即丧失其权利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示催告是公告依据有关规定某个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或者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催促利害关系人来申报权利。目的是解决该票据的权利归属问题。由于票据在背书上可能有多个转让人和受让人,当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后,谁是真正的权利人很难确认。票据是见票
    • 公示催告程序的含义? ?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1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即特别程序。其特点是:1.认定丧失票据或其他事项的事实而不是解决民事权益的争议;2.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阶段性,公示催告与除权判决是前后衔接的两个阶段;3.实行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申请公示催告程序需要具备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
    •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公示催告从性质来看,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纠纷,而只能确认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并在一定期限内无人申报权利这一事实。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人根本无法知道有无利害关系人,更不知
    • 民事诉讼法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的情形有哪些,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情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示催告程序终结:(1)在人民法院公告之前,申请人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2)在申报的期间没有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逾期不申请除权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3)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4)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未被驳回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