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什么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0:32:46 430 人看过

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以下权利:

一、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以下义务:

一、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

二、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具有共同偿还的责任,首先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不足以清偿的则由个人负连带责任。

三、因管理共同财产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共同财产支付。

一、夫妻财产能赠予子女吗?

夫妻财产可以赠予给子女。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婚前财产如何共享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可以通过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婚前财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不具有上述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2023-07-07
    392人看过
  • 一方有没有权利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没有权利变卖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不可以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有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共有财产的法律特征如下:1、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共同共有可以约定,“约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2、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共同共有
    2023-04-26
    405人看过
  • 夫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
    夫妻对于财产享有以下权利:1.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权。2.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使用权。3.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夫妻对于财产承担以下义务:1.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2.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存在连带责任。3.因管理共同财产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共同财产支付。一、夫妻共同债务不予处理怎么办夫妻共同债务不予处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明确了偿还的责任――应当共同偿还;偿还的方式――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用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各自应清偿的数额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清偿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下
    2023-03-06
    452人看过
  • 离婚后,孩子是否有权分享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孩子一般不能分财产。离婚时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子女不参与分割,但约定给予子女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约定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夫妻一方隐匿、转让、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离婚时,夫妻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离婚是否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属于其个人所有,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因此离婚分割的财产应当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一般不能作为共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各类工资以及奖金、生产或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婚内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该财产属于被继承人或
    2023-07-02
    351人看过
  • 对共有的财产夫妻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对共有的财产夫妻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对共有的财产夫妻都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3.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应该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
    2023-11-02
    436人看过
  • 法定夫妻女方是否享有共同财产
    法定夫妻女方是享有共同财产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夫妻共同财产特征(一)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二)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
    2023-03-31
    386人看过
  • 妻子享有继承丈夫婚前财产权利
    法院以为,奚女士和三个继子女都为胡的第一顺序法定继续人。位于本市天目路上的一间二层楼房是胡天给以前妻张兰花的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产权的二分之一归张兰花所有。因张兰花先于胡天赐去世,张兰花的产权份额由其继续人胡天赐和三个亲生子女各继续八分之一,胡天赐拥有的产权份额共计八分之五。胡天赐去世后,其产权份额由其继续人即奚女士和三个继子女各继续三十二分之五。奚女士诉称,2003年6月其与再婚丈夫胡天赐相识恋爱并共同糊口,同年9月30日登记结婚。婚后,丈夫胡天赐身患多种疾病,对其照顾护理直至去世,尽到了做妻子的义务,现要求继续丈夫和丈夫前妻的房屋产权份额。三继子女共同辩称,此房屋是其生父胡天给以生母张兰花共同财产,属生父与继母的结婚前的财产,因此继母无继续权。再婚的奚女士,在丈夫去世后与三个继子女为丈夫和丈夫前妻留下坐落于上海市天目路上的一间二层楼房的继续产权份额发生争议,并告上法院。7月5日,上海市
    2023-04-25
    124人看过
  •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三的孩子有没有权利继承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出轨一方的部分小三的孩子是有权继承的,对于属于另一方的部分小三的孩子无权解除。小三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出轨方的部分就属于其遗产的组成部分,所以小三的孩子是有权继承的。一、私生子可以继承吗私生子有继承权。私生子即非婚生子女,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继承的地位上也是平等的,因此非婚生子女对于生父母的遗产也享有法定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非婚生子女属于第—顺序继承人。二、小三带着孩子要抚养费怎么起诉小三呢对于小三介入家庭的情形,并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因为小三介入家庭是在道德层面才能去谴责,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但如果丈夫与小三的情形,属于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处理。“小三的孩子”
    2023-03-19
    92人看过
  • 夫妻一方有没有处分共同财产的权利
    夫妻一方有处分共同财产的权利,但仅限于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二人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否则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另一方有权追回被配偶擅自处理的财产。一、找小三要钱可以要回来吗夫妻对共同财产,有老公给小三买的东西或赠与的财产原配有权要回来。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二、老公给小三转的钱,我有请求要回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分开描述,如果丈夫将其个人财产转移给小三,那么妻子无权要求其返还。但是如果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支付给第三者,那么妻子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返还财产。因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
    2023-03-30
    287人看过
  • 夫妻对共是不是有财产享是不是有平等处理权
    一、夫妻对共是不是有财产享是不是有平等处理权夫妻对共是不是有财产享是不是有平等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是不是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是不是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是不是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是不是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是不是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女人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人婚前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属于以下性质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
    2024-01-09
    61人看过
  • 股权股利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股份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方式:一般认定婚前财产中的股份不是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老婆赚的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老婆赚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老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赚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老婆如果从事个体及投资,取得的生产经营及投资收益,或者通过脑力劳动获得知识产权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但是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双方约定女方赚的钱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个人所有。二、民法典婚
    2023-02-04
    243人看过
  • 丈夫放弃继承权对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什么影响吗
    当事人对继承的放弃,并不当然意味着对配偶财产权的侵害,或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构成擅自处分。继承权的实现,除了要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基础事实外,实际上还应附有条件即被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只有继承遗产之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遗产分割之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继承人共同共有的财产。一、财产继承权的涵义财产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
    2023-03-11
    435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是否具有处理权?
    该段内容讲述了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时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有效的。但是,处分共有的重大的不动产的行为需要经过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才可以。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另一方有权追回。因此,夫妻双方在处理重大事项时需要尊重对方的意愿,共同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在夫妻之间,对于共同财产,他们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行为有效。但是处分共有的重大的不动产的,应当经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才可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另一方有权追回。 【 不 动 产 处 分 】 夫 妻 双 方 需 共 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
    2023-09-10
    320人看过
  • 婚前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分配
    无约定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有特别约定,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的,男方的婚前财产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的婚前财产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双方有约定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指的是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婚前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四类:1、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一方婚前财产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在日常生活当中,离婚财产的分割大多数情况之下都是关于房产的分割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毕竟房屋的价值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很多人都想要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实际上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
    2023-07-02
    6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为什么不能共同享有财产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3
      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双方当事人去当地公证处办理:第一、办理财产公证时,需要涉及财产当事人亲自去公证处办理;第二,办理财产公证时,需要携带当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身份信息证明;第三,办理财产公证时,需要携带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比如房产证,车辆绿本等第四,办理财产公证时,需要当时就财产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 继女有什么权利继承夫妻共同财产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26
      夫妻共同财产继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如果继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则继女可以继承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继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继女不可以继承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怎么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6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具有绝对权利是否有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9
      只要两人是住房共有人,就对住房拥有同样的处置权利和产权。没有时效限制,除非办理了产权权益公证,住房属于一方,或是办理了离异析产过户给了一方。
    • 对共有的财产,夫妻都有什么权利,有哪些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7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由一方自行作出决定,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如果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需要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擅自处分的,则另一方可以申请认定该处分行为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