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项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哪些费用不在抚养费的承担范围内?
396人看过
-
减刑的限制条件有哪些?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
170人看过
-
减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85人看过
-
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143人看过
-
什么是抚养费标准及适用范围
372人看过
-
刑罚减轻的适用范围
76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罪犯如何减刑?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减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关于减刑的适用范围,就中国的刑法而言,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 1、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称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不应列入探讨的减刑之中。理由是: (1)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是刑法规定的必然处理方式之一。 (2)判处死
-
适用抚养人和被扶养人赔偿范围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9赔偿范围中的被扶养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主要是其配偶和父母。
-
抚养费的内容有哪些,抚养费的范围是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1-04-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
-
哪些情况不属于减刑适用范围?西藏在线咨询 2025-01-221. 对于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 2. 对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并且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
-
哪些费用不在抚养费的承担范围?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8-19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