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增补受伤部位如何报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0:06:07 318 人看过

法律咨询:我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多处受伤,在已经申请工伤认定成功后,在新的检查中,又发现了新的受伤害部位。请问,我是要重新申请鉴定,还是补交材料后,才能在工伤认定结论里新增受伤害部位呢?新增了受伤害部位后,已经做完的工伤登记是否还需要相应的补充手续?我的工伤医药费报销有没有期限?

市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规定,工伤职工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前,认为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遗漏了受伤部位,在提交诊断证明书等相关医学文件后,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可做出增补受伤部位的决定。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增补受伤部位的决定,一并作为工伤职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依据。

依据工伤医疗费用结算管理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受伤部位或职业病的门(急)诊、急诊留观和在外埠医疗机构治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汇总;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职工,由其所在街道、乡(镇)的社会保障事务所汇总。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障事务所持处方底方、医疗费收据、费用清单和申报结算凭证,在每月1日至20日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结算。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障事务所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工伤职工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后,应在7日内转交工伤职工。

工伤职工治疗受伤部位或职业病的住院费用,采取工伤医疗机构先记账后结算的方式,职工出院后由工伤医疗机构持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明细单、申报结算凭证,每月1日至20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结算。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受伤部位或职业病时发生的外购药品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2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工作中受伤做手术,如未鉴定成工伤给报销吗?
    问:我之前在单位参加过医保,辞职后一直没交费。现在如果只交医保可以吗?需要补费吗?需要什么证件到哪里办?答:本地城镇户籍的未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形式参保,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到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申请缴纳医疗保险。根据现行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医疗保险的,可暂不补缴,待再次缴费后,从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外地户籍人员须有工作单位方可参保,且不能单独缴纳医疗保险。问:我在单位工作没戴眼镜,打磨造成左眼受伤,去医院住院诊断是外伤性白内障,后在三院做手术。住院两次都是按照自费工伤走的,现在出院在家休息,过几天上班。单位叫我签字,说给办理工伤,叫我去劳动部门鉴定。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没有鉴定成工伤,治疗眼睛的自费钱能报销吗?其他补助能有吗?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您首先需要做工伤认定,待伤情不再发生任何费用再做工伤等级鉴定。之后,您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因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
    2023-06-10
    149人看过
  • 工伤鉴定为未达等级如何报销
    一、工伤鉴定为未达等级如何报销从相关劳动法律中,要是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这些工伤待遇是不能剥夺的。关于工伤待遇,具体情况如下:1、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是单位一开始就要求员工承担的,就要开始注意单位的举动,看看是不是有赖工伤的嫌疑。一旦发生公司方面有着这种行动的,建议就是及时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比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方式,最后还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就可以走诉送程序处理了。2、如果因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或者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和工伤后经医院同意的必要的休息期间,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即休息期间,单位应支付全薪和全部福利。因此,按照上面的规定,员工不能鉴定伤残级别的,单位还应该负担按时发薪、发福利等。二
    2023-06-07
    418人看过
  • 工伤鉴定标准与头部受伤认定
    头部受伤工伤鉴定标准,在我国伤残等级分为一到十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级进行划分。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赔偿的标准,按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计算结果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因工受伤一定要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经过工伤认定的或者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级工伤鉴定标准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2、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3、三级工伤鉴定标准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
    2023-07-01
    412人看过
  • 工地受伤,如何申报工伤,如何办理工伤认定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或者工资单。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须提供能够作出有效证明的两人以上证人证词,并根据最高院证据规则,证人证词必须分别作出,证人签字确认并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3、首次就医病历等医疗资料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5、用人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局盖章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6、近亲属代为申请的,需提供能证明与伤害职工为近亲属的有效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授权委托书。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1、属于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2、属于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发生事故时的两人以上的证
    2023-02-24
    381人看过
  • 头部受伤如何鉴定是刑事案件轻伤
    一、头部受伤如何鉴定是刑事案件轻伤头部受伤鉴定是刑事案件轻伤的标准是:分为轻伤一级与轻伤二级。轻伤一级包括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等等。轻伤二级包括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等等。二、轻伤的赔偿标准1.医疗费。2.误工费。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4.伙食费。5.护理费。6.交通费。7.造成残疾的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8.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三、轻伤可以判缓刑吗轻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判
    2023-10-06
    368人看过
  • 手部受伤工伤如何赔偿
    法律综合知识
    一、手部受伤工伤如何赔偿在手部受到伤害且经鉴定确认为工伤情况下,其理赔范围通常涵盖了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诸多方面。至于最终的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则需要依据工伤的严重等级、治疗所产生的实际花费,以及劳动者的月度工资水平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确定。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在遭受伤害之后务必及时向所在用人单位汇报,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及相应的赔偿事宜。《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些规定为手部受伤工伤的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
    2024-07-13
    308人看过
  • 手指受伤工伤鉴定如何进行?
    一、手指受伤工伤鉴定如何进行?1、手指受伤工伤鉴定需要向相关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的申请。员工手指工伤,需要在伤情稳定后,进行工伤鉴定,再按照鉴定等级申请相应的赔偿。工作性的伤害首先是需要进行工伤的认定,确定是属于工作性伤害之后,才能够进行下一个步骤,比如说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这将会直接的关系到最终的赔偿的计算方式,但是需要等到伤情稳定的情况之下再做。2、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2024-01-19
    359人看过
  • 工伤医保不报销的部分单位报销吗
    工伤医保不报销的部分单位报销么工伤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任意一家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就医地所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协议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结算,跨区域的由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相互结算,工伤职工只需在就医协议医疗机构结算即可,极大地方便了工伤职工就医。《办法》明确规定,职工在本市任何一家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符合“三个目录”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就医地所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结算。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每月应按照工伤医疗费实际结算额统一进行核算。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区别医疗只涉及劳动者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药费,是针对劳动者自己生病(非工伤非职业病)需要治疗而产生的医疗费,而工伤不仅仅包括治疗的医疗费,还包括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康复训练费用、安装假肢假眼假牙费、伤残的有伤残护理费,这些费用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俗称的政府支付),而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3-05-04
    386人看过
  • 单位报工伤到哪个部门去报销
    一、单位报工伤到哪个部门去报销单位报工伤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职工工伤保险可以单独买吗1.社会保险是公司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包括在社保里,不可以单独购买。2.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我国,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司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2023-06-05
    360人看过
  • 增加工伤部位咋办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2023-03-01
    449人看过
  • 职工受工伤如何就医工伤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抱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及住院伙食费的报销标准的介绍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2023-04-22
    164人看过
  • 工伤认定受伤部位不全怎么办
    1、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职工在接受治疗过程中新发现受伤部位的,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充受伤部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2)原工伤认定决定;(3)医疗诊断证明。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后,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同时将原工伤认定决定文书收回并存档。重新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应保持原文号不变,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因治疗过程中新发现受伤部位,原工伤认定决定撤销,重新认定”字样。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二、工伤认定不予受理
    2023-06-26
    391人看过
  • 工伤部位清单:详解各部位受伤情况
    1、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职工在接受治疗过程中新发现受伤部位的,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充受伤部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2)原工伤认定决定(3)医疗诊断证明。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后,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同时将原工伤认定决定文书收回并存档。重新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应保持原文号不变,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因治疗过程中新发现受伤部位,原工伤认定决定撤销,重新认定”字样。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吉林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根据
    2023-08-08
    354人看过
  • 受伤后如何向相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机关机关应当及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办案机关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当事人认为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与对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鉴定结果公平、公证的,且符合《刑事诉讼法》回避规定的,可以申请回避,或者要求变更鉴定机构,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回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车祸做伤情鉴定有什么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作用包括能确定伤残的等级,可以确定误工的时间,实践中,没有伤残级别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在医院未出证明,或者受害人认为医院的证明不符自己实际的情况
    2023-07-11
    21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咨询一下工伤鉴定增补受伤部位是什么情况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9-05
      关于工伤鉴定增补受伤部位的报销,依据有关规定,工伤职工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前,认为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遗漏了受伤部位,在提交诊断证明书等相关医学文件后,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可做出增补受伤部位的决定。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增补受伤部位的决定,一并作为工伤职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依据。 依据工伤医疗费用结算管理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受伤部位或
    • 面部受伤如何鉴定面部受伤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6
      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 如果受伤部位多怎么工伤鉴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21
      1、如果有多处受伤,做工伤鉴定的时候会综合评估计算的,符合晋级原则的,会给予晋级的。 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 工伤认定书受伤部位认定不全如何补充认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7
      一、可以直接提交资料,向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申请补充认定。 二、参考资料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工伤[2008]7号r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切实保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程序,现就有关r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三、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职工在接受治疗过程中新发现受伤部位的,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
    • 导致身体多部位受伤的,如何鉴定伤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我们代理过大量同类型案件,均取得满意结果。本律师竭诚为您提供全程优质法律服务,如有需要可致电免费咨询。同时欢迎您来律所见面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