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船承运人制度的立法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5:46:22 144 人看过

【内容提要】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介于对外贸易和运输行业之间的服务行业也面临着一场深刻的变革。一部分继续以托运人或者承运人的身份,从事着传统的单证服务、码头服务、海关服务等,这一部分经营者我们称之为“货运代理人”;而另一部分则以当事人的身份,分别与托运人和承运人签订合同,签发提单,完全介入到外贸运输的全过程,对于这一部分经营者,我们称之为“无船承运人”。本文将结合《海运条例》中关于“无船承运人”的规定和国外成熟的经验,对“无船承运人”制度进行了粗浅的分析,并对今后这一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无船承运人货运代理人远洋公共承运人托运人实际承运人

20世纪五六十年代,货物运输的集装箱化使得多式联运成为可能,在欧美物流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一些有别于传统运输方式的管理方法和工作机构纷纷涌现。而无船承运人(NVOCC)作为集装箱货运业务的专业服务机构,也在这个时候应运而生。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海运大国的中国,第一次正式引入“无船承运人”这个概念是2001年2月8日国务院拟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修改稿。2002年1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中,对无船承运经营者的准入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随后由交通部制订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中,对无船承运人的经营范围也做了明确的界定。自此,无船承运人制度在行政法规规章这个立法层次上初步地建立起来。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3年12月11日,我国已有1202家中外企业向交通部申请取得了无船承运人业务经营资格。无船承运人的出现,极大地降低了托运人的运输成本,也便利了承运人的运输过程,获得了船货双方双赢的结果。

一、无船承运人的概念

无船承运人的概念起源于美国。美国1984年航运法对无船承运人的定义是不经营提供远洋运输的船舶的公共承运人,与远洋公共承运人的关系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关系。由于无船承运人能够将远洋公共承运人不愿接收的来自中小托运人的拼箱货(LESSTHANCONTAINERLOAD,LCL)拼装成整箱货(FULLCONTAINERLOADS,FCL),就整箱货与海运承运人洽订舱位与运费或是通过其与海运承运人谈判获得协议运价,使中小托运人能够得到较为优惠的运价,其重要作用日益凸现。因此,无船承运人这一概念也得到我国立法者的认可。根据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无船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公司人格独立制度的价值分析
    人格是法律上的主体资格,法律上的人有自然人和法人,现代民商法普遍将公司作为一种法律上的人,即法人,因为公司存在的基础是独立的名称、住所、资本、组织机构等,在此基础上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因此获得了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这时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与自然人相类似,被赋予了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公司因此也就被赋予了可以对抗其创造者的法律权利。公司拥有与其成员财产相区别的、权利界限清晰的、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公司只能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清偿债务,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独立人格制度的设计使公司有仅有血有肉,而且有了灵魂,不仅可以动,而且还可以思想,所以在经营活动中游刃有余,它一经提出,就如携带了魔界的符咒,迅猛发展,又变幻无常,推动了投资的增长和资本的积累,它突破了以往合伙经济主体中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使股东的经营风险具有了确定性和稳定性,从而有利于鼓励投资,加速资本的积
    2023-02-28
    121人看过
  • 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制度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关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执行的规定有哪些在法院判决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债务是夫妻的共同债务还是某一个人的债务,如果在执行判决结果中执行债务偿还的一方没有能力进行债务的偿还,那么后续还可以将执行人追加至夫妻双方吗对于这个问题,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各个地方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也不相同。有的法
    2023-07-04
    351人看过
  • 强制拍卖船舶中法律关系分析
    中文摘要:海事法院在强制拍卖船舶中,涉及多方当事人,只有理顺其中的法律关系,方能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然而,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有些问题仍争议颇大,如究竟谁是拍卖法律关系中的出卖人,被申请人是否需要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等,本文从四方面分析了各方的法律关系。关键词:强制拍卖;船舶;法律关系强制拍卖船舶指进行海事诉讼的海事法院依海事请求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将被扣押的船舶拍卖,保存价款,用以保证将来作出的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得以执行的保全措施,或者海事法院为执行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而采取的执行措施。海事法院强制拍卖船舶程序中,涉及多方当事人,关系颇为复杂,理顺这些法律关系,对于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具有重大意义。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的强制执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诉法》)第三章
    2023-06-08
    75人看过
  • 什么是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NONVESSELOPERATERCOMMONCARRIER,NVOCC)无船承运入即以承运人身份接受贷主(托运人)的货载。同时以托运人身份委托斑轮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贷物运输,根据自己为贷主设计的方案路线开展全程运输,签发经过备案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无船承运人购买公共承运人的运输服务,再以转卖的形式将这些服务提供给包括贷主、其他运输服务需求方。什么是无船承运人无船承运人即以承运人身份接受货主(托运人)的货载。同时以托运人身份委托班轮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根据自己为货主设计的方案路线开展全程运输,签发经过备案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无船承运人购买公共承运人的运输服务,再以转卖的形式将这些服务提供给包括货主、其他运输服务需求方。其按照海运公共承运人的运价本或其与海运公共承运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支付运费,并根据自己运价本中公布的费率向托运人收取运费,从中赚取运费差价。在直达运输的情况下,无船承
    2023-06-12
    483人看过
  • 关于法定继承的规章制度
    关于法定继承主要有以下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先按照遗嘱内容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丧偶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之间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平均分配。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
    2023-07-08
    249人看过
  •  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差异分析
    承运人和托运人是指在货物运输合同中,分别具有不同概念和具体义务的当事人。承运人是指以本人名义或委托他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人,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运费。托运人则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因此,两者的区别在于身份和责任的不同。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区别在于概念和具体义务的不同。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 承 运 人 和 托 运 人 在 货 物 运 输 中 的 义 务 有 哪 些 ?承运人和托运人在货物运输中有着不同的义务。承运人负有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保证货物的安全的义务,同时也负有保证货物运输符合运输合同的义务。托运人则负有提供货物信息并按照运输合同支付运费的义务。在货物
    2023-09-11
    197人看过
  • 关于贯彻落实交通部《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和《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
    各市交通局:为认真贯彻交通部2001年第1号令《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部交水发(2001)196号《关于贯彻实施“国内船舶运输经营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情况,特作如下通知:一、坚持资质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部2001年第1号令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新设立水路运输企业、个体经营者申请从事水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经营者变更经营范围,必须达到规定的资质条件后方可办理开业手续:对经批准扩大经营范围的企业,必须达到新增加经营范围所要求的资质条件后,方可办理相应船舶种类的船舶营运证:从事液货危险品运输和旅客运输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运输资质条件进行全面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把经营资质审验关,符合资质条件的运输船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逐级申报。二、全面实施《规定》,限期达到资质条件按照交通部的统一部署,对已经依法
    2023-06-08
    295人看过
  • 无船承运人的责任问题
    无船承运人在整个外贸运输过程中,既是承运人又是托运人,其身份随不同的相对人而变化。无船承运人的出现,沟通了货主和远洋公共承运人之间的信息,活跃了外贸运输市场,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中小货主的运输成本。但是,另一方面无船承运人参与整个运输过程,阻断了货主托运人与远洋公共承运人之间的法律联系,可能增加货主托运人的风险。①因此,明确有关承运人和无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实属必要。本章将对无船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问题以及无船承运人承担责任的保障方面的法律问题作一详尽的探讨。[关键词]:无船承运人连带责任责任保险责任来源责任种类一、无船承运人的责任无船承运人是承运人,对于无船承运人责任的认定,一般是参照我国海商法第四章第二节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加以确定。我国海商法中承运人的责任制采用的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如此一来远洋公共承运人享受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无船承运人也可以享受,此外还有若干的免责事由可以使无船承运人
    2023-06-12
    179人看过
  • 无船承运人具备的条件
    一、无船承运人具备的条件(一)申请书(表格下载);(二)可行性分析报告(着重点,我司可以提供样本,免费指导,给予最有利帮助);(三)企业商业登记文件(须由企业有登记机关确认或证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文书);(四)提单格式样本(着重点,我司可以提供样本,免费指导,给予最有利帮助);(五)联络机构说明书,联络机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六)委托书副本或复印件;(七)委托人与联络机构的协议副本;(八)联络机构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九)无船承运业务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十)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须由企业登记机关确认或证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文书);(十一)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复印件;(十二)母公司确定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确认文件二、无船承运人的法律特征(一)在法律地位上为承运人。无船承运人有权订立运输合同,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收取运费,但同时也应对货物
    2023-05-03
    56人看过
  • 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可能性分析
    (一)目前是否具备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制度基础反对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者最主要理由是:实施个人破产制度的前提是国家具有比较完备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个人信用体系,在我国目前这方面制度尚不完善,个人破产法很容易成了逃债的保护之法。因此,我们来讨论两个问题:首先,个人财产登记制度的缺失是否妨碍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笔者认为,个人财产统计不能成为个人破产的障碍。从英德两国的经验来看,个人财产登记与否并不是个人破产制度建立的前提条件。英德两国防止破产逃债的有效经验主要有三条:一是要求债务人诚实申报财产,即对在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要求其如实申报实有财产;二是对于破产前若干年的逃债行为,如无偿赠与和低价处理财产等行为,法律规定都可以撤销,一旦发现有此类情形,管理人或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该行为予以撤销;三是对于财务申报中的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严厉的刑事制裁。实际上我国在遗产税的征收问题上同样面临个人财产无法精确统计的
    2023-04-24
    269人看过
  • 无船承运人提单范本
    我国《国际海运管理条例》规定,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必须将自己的提单(提单抬头为经营者公司名称)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并由后者在指定的网站公布;以期达到改变目前我国货运市场不规范提单"满天飞",促进我国货运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目前,我国实际在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的经营者数量众多,但是有自己的提单的所占比例很少。许多经营者只是简单地拿一份市场上流通的提单(通常是船公司提单),将抬头改为自己公司名称就作为自己的提单,有的甚至抬头都不改变就直接应用;既不利于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妨碍了政府部门的行业管理。提单是一份很严肃的法律文件,必须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度身定制。船公司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经营情况不同,二者的提单不能简单等同。通俗地说,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一方面向船公司订舱,与船公司签定运输合同,接受船公司签发的提单,双方法律关系受合同(主要体现在提单)约束。同时,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接受他人
    2023-06-12
    141人看过
  • 无船承运业务
    外商投资企业
    办理部门:港航局水运处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办理条件:(一)提单申请登记;(二)缴存保证金;提供材料:(一)中国境内企业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2.可行性分析报告;3.企业商业登记文件;4.提单格式样本;5.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二)中国境外企业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1.《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2.可行性分析报告;3.企业商业登记文件;4.提单格式样本;5.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6.委托联络机构有关资料([1]联络机构说明书,载明联络机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2]委托书副本;[3]委托人与联络机构的协议副本;[4]联络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联络机构为该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常驻代表机构的,不须提供上述6.[2]、6.[3]资料。)(三)中国境内分支
    2023-06-09
    259人看过
  • 无船承运人的权利及义务
    无船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无船承运人作为承运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具体而言即当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运人在这里是指契约承运人,因此无船承运人所承担的责任是契约承运人应承担的责任。无船承运人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时,负责履行或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责任。我国海商法没有规定无船承运人的责任限制,而海商法第63条有规定:“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都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在此项责任范围内负连带责任。”他所导致的后果可能扩大了无船承运人的责任。[43]例如当无船承运人仅作为拼箱人向实际承运人托运货物时,依据海商法第204条第2款的规定:“前款所称
    2023-02-28
    437人看过
  • 公立医院托管制度合法性分析
    第一,公立医院的托管制改革,不直接涉及所有权的变更。因此,也许会比较平稳和渐进式改革。但是,这种改革往往不够彻底,运行中磨合问题比较多。双方的适应性会有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双方的主人翁意识和一体化发展意识会相对比较弱,一体化发展的管理强度需求会比较高。第二,公立医院的托管制改革,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即:通过契约关系约定双方在托管期间需要完成的主要事项、主要任务、主要目标。以此来统一双方的思想和行为,并据此来评判双方合作的效果和意义与价值。这种目标管理一般来说也是有比较明确时限的。双方可进可退,定期审视合作与托管的目标。第三,公立医院的托管制改革,需要打破原有的框架约束。要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管理一体的托管活力,使得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优势与要素叠加,产生不可替代的新优势。要充分运用医院内部银行、内部人才市场的机制,更加合理的调配好内部资源,相对合理的完善内部结算关系。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2023-07-06
    182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关于分居的法律制度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9
      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分居制度是一个法律空白,法院无法裁决当事人的分居请求。即使夫妻双方自行达成分居协议,由于缺乏法律约束力,夫妻一方也可以随时后悔,不受任何制裁。根据现行法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共同生活的权利和义务,夫妻财产由双方共同使用和管理,双方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也就是说,在获准离婚之前,夫妻生活不被认可,一方要求同居或以此为由寻找对方发生的纠纷,除非违反刑法,否则很难判断为家务。
    • 无法立案的原因分析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2-08
      在案件经过补充侦查流程后,对于作出不起诉公正裁决的时机及所应遵循的程序环节的严格控制显得尤为重要。众所周知,如果未能进一步收集到充足的证据便贸然判定不符合起诉要求,充分的证据支持缺失则是导致不符合起诉标准的确切原因。此种情况意味着,仅凭现有的证据无法足以证明嫌犯的犯罪行为,倘若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向法庭提出公诉,那么经过庭审激烈辩论之后,法院极有可能宣判被告方无罪。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对此类情况的犯罪嫌
    • 关于司法分析的案例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3-21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委托天津市卫生局对该案鉴定组织复议。技术鉴定委员会再次进行了讨论,认为“……由于手术造成甲状腺缺如……没有考虑到异位甲状腺的可能性,术前未能做甲状腺扫描、吸碘试验,因此选择了不适当的方式……”。所以,****了鉴定结论,于1990年8月4日做出了“此例定为二级医疗技术事故”的复议结论,基于这一结论。参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其天津市实施细则,判决医院一次性给付李某经
    • 新民事诉讼法制度之分析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0
      (二)设立执行审查裁决机构和明确异议诉讼审理机构笔者认为,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局应设立执行实施、执行审查裁决和综合协调三个内设机构,真正实行执行实施权和执行审查裁决权分离,赋予执行审查裁决机构对执行程序中执行异议的审查和裁决权。对事实清楚,简单明了的执行异议,可由裁决法官独任并书面进行审理;对重大案件或者案情复杂的执行异议,应由裁决法官组成合议庭公开听证审查,有特殊
    • 报关时的船代和承运人是什么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6
      船代公司是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是指依照法律设立的中国企业法人,接受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经营下列业务: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代收运费,代办结算;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其他相关业务。 目前,对承运人所下的定义,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