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对合伙人的去世进行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5:23:10 344 人看过

1、合伙人在从事合伙经营活动中死亡的,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过错,不应负赔偿责任。2、如果死亡合伙人是为合伙人的共同利益而导致死亡,其他合伙人作为合伙经营的受益人,应当给予死者家属适当的经济补偿。3、至于具体补偿多少,要考虑各合伙人的利益分配比例、经济状况、伤亡家属的情况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原合伙人欠薪新合伙人需偿还吗

原合伙人欠薪新合伙人需偿还。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之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也就是说,债务属于例外,新入伙人入伙时,不能通过协议来免除其对入伙前企业债务的偿还责任。鉴于拖欠的工资是属于债务的一种,自然也必须从其规定。新入伙人在加入合伙企业时,如果不想承担原合伙人所承担的某些责任或不愿履行原合伙人应当履行的某些义务可以在入伙协议中作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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