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是如何产生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12:42 256 人看过

概念

集体土地入市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用于投资或者筹集各种非农建设资金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性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流转,简言之,就是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像商品一样在市场上交易,但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政策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天发布《决定》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使用控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出让、租赁、入股的方式出让、租赁、收购,允许国有土地以同等的权利和价格进入市场。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逐步建立和谐社会”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2012年,党的十八大重申要“依法保障生产要素平等使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召开全国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加快形成统一、开放、和谐、和谐的社会,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努力消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是发展要素市场,建立城乡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土地市场的必要条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项重要任务。对此,中央用“加快”两个字来表示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准入限制的门槛之一是“依法经审批取得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进入市场,集体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使用权不能进入市场。

第二个门槛是,只有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集体土地才允许入市。

第三个门槛是“禁止进入房地产市场,禁止‘小产权房’”。所谓小产权房从上世纪80年代就存在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7日 06: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中央冷观房地产变局土地市场进入调整期
    房地产企业正处于一个激荡的十字路口。下一步到底会怎样还不清楚,但有一点很明确:过去人人皆可赚钱且越胆大越赚钱的时代结束了。在经过几个月的试探之后,6月26日,呼和浩特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处正式发布文件,不再对购房人的房屋套数进行查询。呼和浩特由此成为全国首个正式发文确定放开限购的城市。7月2日,在回应取消限购的时候,济南市建委回应,有关政策正在研究。与此同时,部分限购城市也按捺不住冲动,大范围取消限购箭在弦上。虽然取消限购被视为对房地产行业的利好,但目前的核心问题并不在限购,而在房地产行业发展自身。用解决短期困境的方式来应对房地产行业面临的长期问题,只会更不利于房地产行业乃至中国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目前是从黄金时代到白银时代,仍然是贵金属。但白银毕竟不如黄金。等量的白银养不活同样多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市场仍有利可图,但从中渔利的将是非常少数的企业。从业界反馈和官方表态来看,这一趋势已经基本确
    2023-06-10
    406人看过
  • 集体用地的土地性质如何进行分类判断
    一、集体用地的土地性质如何进行分类判断集体用地的土地性质进行分类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具体如下:1.集体用地可分为耕地、林地等,个人不能买卖和租用农耕地。要征地也只能由政府来收并转换土地性质,把耕地转成工业或住宅用地,并由国土部门登记;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属于是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只有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国有土地是出让或划拨来取得收益,集体土可以使用权转让、出租,来获取效益;国有土地都是通过出让使用权来获取收益,集体土地收益既可以使用权转让、出租收益,又可以自用土地以及经营收益。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土地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3.转让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根据《土地管理法
    2023-08-16
    382人看过
  • 如何征用集体土地
    法律综合知识
    1、应当在征收过程中通过诉讼进行维权;2、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程序权利,拖延征收的脚步;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的主张要得到法院支持,需要提出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还要在开庭审理中经过对方当事人质证,法官认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裁判依据;3、征收官司一般来说,是行政诉讼,应按行政诉讼的程序来办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
    2024-04-22
    469人看过
  • 复地集团入驻成都房地产市场
    2008年10月11日,中国知名房地产开发集团之一——复地集团召开了成都复地2008专场招聘会,标志着复地集团自6月18日拿下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地块以来正式启动其在蓉的项目开发。成都复地置业有限公司是复地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位于城南高新区的25万平方米商业项目将是其成都首个开发项目。据悉,该项目位于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东临益州大道,西临盛华南路,北临德赛二街,规划定位为大型综合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复地表示拟将该地块开发为集办公楼、商业为一体的综合型商用物业。复地集团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进军成都,是看好成都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发展,也是复地全国化战略的深入推进。复地集团(http://www.forte.com.cn)是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开发集团之一,自1994年开始房地产业务以来,秉承以人为蓝图的经营理念,坚持为城市新兴中产阶层打造高性价比的生活、工作、休闲空间。于2004年在香港
    2023-06-10
    27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入股是怎么规定的?
    1、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合法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2、入股后,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由村里所有变为国有控股公司所有?这个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所有权肯定变成公司所有,入股后即成为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只是这一部分股权不得转让。《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法》删除了原《公司法》第四条第三款中“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规定。在公司法理上,国
    2023-04-01
    498人看过
  • 法院如何执行集体土地房产
    法院可以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执行集体土地房产时:一、厘清权属关系;二、征询土地管理部门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由于农村房屋是建在集体土地上,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属农村集体组织;三、对买受人范围作出一定的限制;四、查明是否存在执行豁免。一、农村户口迁出去后土地还有吗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农村户口迁出去,则丧失了对土地的使用权。根据宪法及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农民集体所有,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村农民集体,二是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三是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及使用权由村委代表集体经济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合同。二、小产权房一般有哪些形式小产权房一般有四种形式:1、开发商或单位直接在农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的房屋;2、农村或村自行在其所属区域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3、农村或村一方出土地,开发商出资联合开发建的房屋;4、二层小楼加塑料大棚
    2023-03-29
    412人看过
  • 如何补偿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集体土地房屋
    对此问题,《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为土地性质不同,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不能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由于房屋所在的土地已经城市化,如果按照农村集体土地补偿,会无法保障农民的权益。因此,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由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地价,如果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时已经对土地进行了补偿,那么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其补偿时,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2023-06-15
    362人看过
  • 集体土地入市交易规则有哪些
    集体土地入市交易规则是什么?首先,要明确集体土地入市的供方市场主体。在一级市场上,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若是土地股份合作社,则是其股东大会。只有股东们才有权决定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入市流转。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只是他们委托的代理人,无权决定某宗集体土地是否入市,以免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出于私利,肆意出租、出让集体土地。二级市场的市场主体是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宅基地使用权人,他们只能转让其合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自行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把承包经营权当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或出让。产权交易方式应当与国有土地市场相同,采用多元化的方式,租赁(即年租)、出让(即批租)、拍卖、招标、挂牌、作价入股、合伙联营均可。一般来说,需方要作长期投资的愿意采取批租方式;供方希望有长期稳定的收益,愿意出租;需方有多个竞地者,可以拍卖;公共设施用
    2023-06-15
    391人看过
  • 法院如何对集体土地进行强制执行?
    法院可以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执行集体土地房产时:一、厘清权属关系;二、征询土地管理部门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由于农村房屋是建在集体土地上,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属农村集体组织;三、对买受人范围作出一定的限制;四、查明是否存在执行豁免。法院怎么执行国企法院执行国企如下: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先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会向申请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2、法院执行立案后,即为开始强制执行程序。具体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3、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负责执行,不是由原生效判决的主审法官负责执行。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一般的国企有:中国烟草、中国邮政、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中石化等。国企其实有很多航空,铁路,交通集团也是。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2023-07-19
    164人看过
  • 如何对国家征收的村集体土地进行补偿
    一、如何对国家征收的村集体土地进行补偿对国家征收的村集体土地进行补偿的方式如下:1.征地补偿费;2.拆迁补偿费;3.征地规税费;4.退回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5.根据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赔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组成。征地补偿费的性质,是土地所有权“转权”时政府应当依法承担的费用,如有“转嫁”土地使用者行为,在补偿时应计算在补偿成本中。二、集体土地征收特征1.强制性,土地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在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中,由有权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来行使,征地方与土地被征收的集体组织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土地,无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同意。2.行政性,土地征收行为并非基于双方的自愿和一致的民事行为,而是有权行政机关行使其职权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3.公益性,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
    2023-09-21
    144人看过
  • 集体土地建养殖场是否合法
    何种情况属于非法占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可知,在集体土地上是可以进行畜牧业养殖的,但是集体土地又分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是否所有的土地都能进行畜牧业养殖,我们需要进行分别探讨。如果占有的土地为基本农田那么一律不得占用建养殖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
    2023-06-15
    448人看过
  • 集体土地的农村拆迁宅基地该如何进行赔偿
    一、集体土地的农村拆迁宅基地该如何进行赔偿集体土地宅基地征收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基础补偿,依法支付宅基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二、合规拆迁却不获得补偿时该如何合法维权未能收到拆迁补偿款按如下方式进行合法维权:1.可以发出催告敦促征收人尽快支付;2.提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3.裁决结果作出后仍未解决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三、农村拆迁补偿款发给户主吗农村征地拆迁
    2023-10-01
    65人看过
  • 农村集贸市场土地使用税如何交纳
    我国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地产、土地,暂时免除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过工商注册,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食、肉禽蛋、蔬菜、干果、水产品、调味料、棉麻、活畜、可食用林产品、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农产品。符合上述免税条件的企业必须持有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因此,农贸市场租赁的摊位在销售农产品时,办理减免税申报手续后,可以享受免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一般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1、土地使用税的征税一般都是当地政府进行收取相关的税费,收取的标准一般先根据城市的规模划分不同城市收取的土地使用税的额度,然后再根据城市内部的情况划分一级地区、二级地区、三级地区来阶梯式的收取相关的土地使用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
    2023-08-05
    8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如何影响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关系是:两证应该是统一的,可持相关资料去做变更。现实操作中,大多业主手中只有房屋产权证,但如果国土证在业主自己手里的话,应该一致,否则会影响房屋出售。只有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
    2023-07-04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土地入市标准,集体土地入市什么意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5
      集体土地入市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和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 什么是城乡集体土地入市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5
      集体土地入市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 如何进行集体土地土地的拆迁补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3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2、产权调换 (1)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 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
    • 2022年什么叫集体土地入市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4
      集体土地入市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 集体土地入市主要指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0
      集体土地入市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