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01:50:16 496 人看过

一、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的变化

变化一、整体改建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5号文规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提示:这里所称整体改建,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比如,一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就是典型的整体改建行为。实际工作中,一些非公司制企业虽然整体改建为公司制企业,其投资主体往往会同时变化,此时需要关注这一政策的执行风险。比如,一家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但往往在改制的同时引入新的股东,此时投资主体发生变化,会影响上述政策的适用。

变化二、国有房地产作价投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5号文废止了这一规定,但5号文继续明确,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对于实务中普遍争议的土地取得成本是否可以延续的问题,5号文指出,企业改制重组后再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以改制前取得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作为该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扣除。企业在重组改制过程中经省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国家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再转让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以该宗土地作价入股时省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批准的评估价格,作为该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扣除。办理纳税申报时,企业应提供该宗土地作价入股时省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批准的评估价格,不能提供批准文件和批准的评估价格的,不得扣除。举例来说,如果国有企业改制时,一宗土地的原取得成本为1亿元,但是经过省级国土局批准按照3亿元评估价作价出资入股,则允许在后续转让时按照3亿元扣除其取得成本。

提示:按照5号文规定,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政策强调的是“在改制重组时”,如果单位和个人不是“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投资,而是仅在一般场合以国有土地、房屋投资,是否可以适用暂不征税的规定,5号文并未明确,纳税人遇到类似问题时,还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

变化三、企业合并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这一规定在实务中通常被解释为针对吸收合并暂免征税,但是对于企业新设合并各地操作不一。5号文废止了该条规定并进一步明确,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都可以暂不征税。

提示:如果结合会计处理,企业合并还有一种特殊形式,就是控股合并。在控股合并中,参与合并的各方企业均不会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实际上是合并企业收购被合并企业的股权从而实现控制目的。对于这种基于股权转让、股权收购的企业合并,一般不涉及土地增值税。

变化四、企业分设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对于企业分立(分设)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原有政策并未予以明确。实务操作中,青岛、新疆、厦门等地都倾向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是北京等地倾向于需要征税。5号文统一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提示:企业分设(分立)也有两种形式,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者的区别在于在新设分立情况下,被合并企业继续存在,而在新设分立中被合并企业需要解散。无论是哪一种分立,只要分立后的主体相同,就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变化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紧关“优惠大门”

政策:5号文规定,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五条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5号文发布后,该条同样被废止,但是“暂不征收”这样一种特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依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紧关”大门。这样规定主要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避免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改制”之名,行“转让房地产”之实。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合并还是分立,只要任何一方当事主体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就不应适用5号文规定的改制重组特定政策。

二、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政策如何规定的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企业重组后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怎么缴纳?
    一、企业重组后土地使用权增值税要怎么缴纳?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本通知所称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2、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3、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4、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5、上述改
    2023-03-27
    478人看过
  • 企业重组的土地增值税处理税收政策解读(4)
    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税收政策解读四之企业重组的土地增值税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第048号)的第二条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时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基于此规定,企业合并过程中,被合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合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分立涉及的土地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并非被分立企业将土地转让给新成立企业,而是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将该资产换股,因此,企业分立涉及的土地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023-06-05
    95人看过
  • 重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一)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二)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三)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一、安置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
    2023-03-22
    50人看过
  • 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文件是什么?
    问题:目前正在执行的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文件是什么?回复: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09]126号):2009年1月1日以后改制重组的企业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此前改制重组的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京财税[2009]126号文件明确了以下几种企业改制重组的形式:企业公司制改造、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合并、企业分立、企业出售、企业注销、破产、其他。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023-06-07
    342人看过
  • 企业重组是否要交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中明确指出,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所以,企业重组不要交增值税。企业重组是否要交增值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中华人
    2022-06-24
    408人看过
  • 企业重组增值税如何缴纳
    一、企业重组的定义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企业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组合。企业的功能在于把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进行最佳组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市场需求和生产要素是不断变化的,特别是在科学技术突飞勐进、经济日益全球化、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企业生存的内外环境的变动趋于加快,企业要在这种变动的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就必须不断地及时进行竞争力要素再组合。二、企业重组增值税如何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
    2023-06-16
    452人看过
  • 企业重组中资产重组不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一、注销清算要视资产对象缴纳增值税1.处置一般存货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2.注销清算后销售货物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3.销售应抵扣
    2023-03-22
    304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是否适用于企业拆迁土地?
    根据城市实施方案,房屋拆迁补偿由政府部门负责支付时,企业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从开发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时,虽然已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政府,但开发企业弥补了企业额外发生的搬迁或拆迁费用,不属于土地增值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土地税增值税。然而,拆迁过程中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处置固定资产和存货所得属于增值税范围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依据城市实施方案,若房屋拆迁补偿由政府部门负责支付,则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同时由于企业在取得补偿前已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政府,企业从开发企业取得拆迁补偿,而不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支付补偿的开发企业,但只是因为开发企业弥补了企业额外发生的搬迁或拆迁费用,不属于土地增值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土地税增值税。但拆迁过程中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处置固定资产和存货所得属于增值税范围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企业拆迁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增
    2023-08-25
    55人看过
  • 破产重组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不用交。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外,股东将持有的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房地产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派生方、新设方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分立前原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发生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按规定计入扣除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2023-06-14
    106人看过
  • 关于台湾的土地增值税有哪些内容
    关于台湾的土地增值税,你了解多少呢?中国台湾在土地规定地价后,就其土地自然涨价总数额于土地所有权移转时征收,或于设定典权时预征的税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土地有偿移转的原土地所有权人;土地无偿移转的取得土地所有权人;设定典权的出典人。土地所有权移转,纳税人未于规定期限内纳税的,由取得所有权人代缴。土地增值税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土地涨价总数额超过原规定地价或前次移转时核计土地增值税的现值数额未达100%者,就其涨价总数额征收40%;超过100%以上未达200%者,就其超过部分征收50%;超过200%以上者,就其超过部分征收60%,土地所有权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3公亩部分,非都市土地未超过7公亩部分,按涨价数额10%计征。免税范围包括:因继承而移转的土地;各级“政府”出售或依法赠与的公有上地及受赠的私有土地;私人捐赠供社会福利事业或依法设立私立学校使用的土地;被征收的土地;
    2023-05-04
    85人看过
  •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的点评
    事件:26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点评:比以往政策更严格。在上一轮房价暴涨时,就提到土地增值税清算一说。06年底,国税总局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07年2月1日起全面清算土地增值税,其中也规定了若干清算细则。由于金融危机,这一政策暂时搁浅。此次通知是2006年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升级版,要求比此前规定更严格。
    2023-05-05
    136人看过
  • 关于服务业增值税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的服务费税率为6%。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一、开两千元的发票要交多少税按照销项税额(220元)=销售额(2000元)×税率(11%)进行计算。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二、房地产
    2023-06-25
    465人看过
  • 债务重组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债务重组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土地增值税缴纳范围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2024-04-15
    102人看过
  • “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代征都有哪些增值税
    那么,这里所说的暂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的“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究竟包括哪些项目呢?地方税务机关在具体实施征收时又该如何计征增值税呢?为你解答。一、地税机关代征范围(一)所有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暂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增值税。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可见,暂由地税机关代征的不动产,基本就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俗称“二手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开发产品(商品房)不在此列。(二)自然人个人出租住房、商业用房等不动产,应缴的增值税暂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二、出售不动产的税款征收方式(一)按照5%先预征再申报1.一般纳税人销售
    2023-12-15
    318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企业改制重组增值税应该怎么缴纳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税率:6%、11%、17%、0;征收率: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之规定 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 企业重组土地增值税标准是多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重组后,除了暂不交土地增值税外,只要从事增值税应税产品生产、交易或提供应税劳务、服务的,都要缴纳增值税。所以说,企业重组,是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你就不存在需要缴纳多少或者是这个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标准问题了。
    • 企业改制中土地增值需要交税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9
      按照5号文规定,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政策强调的是“在改制重组时”,如果单位和个人不是“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投资,而是仅在一般场合以国有土地、房屋投资,是否可以适用暂不征税的规定,5号文并未明确,纳税人遇到类似问题时,还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以上规定可以回答企业改制中土地增值需要交税吗的问题。
    • 问:改制企业是否交纳土地增值税?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改革企业转让国有土地和地面建筑获得的收入,支付改革成本的,免除土地增值税。公司、个人在改革重组时投资国有土地、住宅,转移国有土地、住宅权利,变更为投资企业,暂时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 改制企业资产重组的增值税的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企业资产重组的增值税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