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定隐名股东的担保能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33:24 169 人看过

1、什么是隐名股东?隐名股东,又称实际投资者,是指根据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人。与隐名股东相对应的股东通常被称为记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者实际认购的出资,但不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份(仅限记名股份)的一种投资方式,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证明他人为股东。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称为“隐名投资者”,“实际投资者”或“隐名投资者”,投资公司对外公告的投资者称为“记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性股东权利义务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和权利行使的便利性上。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如下:

1。隐名股东是根据法律行为产生的。

隐名股东的产生是基于双方在遵守现行法律前提下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包括借他人名义出资以逃避法律制裁的情形。例如,隐名股东不包括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同意以下岗职工名义向公司出资的股东。2。隐名股东是根据隐名投资者与知名人士之间的契约关系产生的。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的本质是一种契约,二是隐名股东的直接当事人是显着股东和隐名股东。

(1)显性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以隐名股东的出资经营企业的一方。对于知名股东的资格要求,应符合中国有关公司投资主体的法律规定。例如,对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同胞有严格的规定,作为投资者。从现有的审判案例来看,记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可以是单个自然人,也可以是多个独立的自然人。(2)隐名股东是隐名股东合同中与明显股东相对应的实际投资者。从现有案例的统计可以看出,隐名股东的资格不受限制。隐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公司、商人或非商人。隐名股东契约只能由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构成。但在隐名股东投资合同中,一方或双方可以是几个人。例如,多个隐名人士作为一方与知名企业人士共同订立隐名股东投资合同;或者多个知名企业人士作为一方与知名投资者共同订立隐名股东投资合同。隐名股东相关账簿3。隐名股东合同是一种双向的、有偿的合同。

隐名股东有出资义务,显名股东有经营和利益分配义务。双方对对方都有义务和对价。隐名股东合同是一种双向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4。隐名股东的合同分为本约合同和非合同合同。

隐名股东合同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双方有相同的意思表示,它不是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基础,而是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因此是一种允诺合同。对于隐名股东合同,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形式,因此是一种替代性合同。5隐名股东出资的主要对象是货币、实物、权利、技术等,不以登记为产权转让形式。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投资标的包括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同时还规定,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隐名股东隐名出资的目的是在不暴露其真实身份的情况下获取利润。如果隐名股东投资于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按照现行《公司法》规定,实际投资是以产权过户登记为依据的,这无疑会暴露隐名投资者的身份。或者隐名投资者与知名人士先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再进行投资。这种情况导致了产权的转移,导致了实际投资者与产权人之间的一致性,也必然导致未来经营中更为复杂的纠纷。第二,什么是保障能力?

担保能力公式:

担保能力=总资产-总负债-抵押资产,质押资产-已提供担保的资产。三种担保方式描述要点如下(无固定格式):

1。担保方式下担保能力的分析与解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范围、关联企业等的现时及历史变动情况。担保人的经营情况:一是主营业务和经营时间是否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相一致;二是经营方式:对生产企业,说明主要产品、产品用途、生产工艺、生产工艺等,产品市场供求关系、产品或销售优势、贸易优势;同时要说明企业的经营优势,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第三是上下游客户及结算方式和期限;

四是主营业务表现:主要描述担保人近三年的收入情况、主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建设情况。

3。担保人财务状况:说明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及是否存在保留意见;说明担保人主营业务收入变化趋势及原因、盈利能力变化趋势及原因;说明主营业务取得现金的能力。4。担保人担保能力的计算:根据担保计算公式,结合担保人的信用等级,计算担保能力,确定担保上限。此外,有必要解释担保人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本行非常关注避免提及集团公司内部成员单位的担保、集团公司内部成员单位之间的担保和其他担保人之间的相互担保,并避免提及相关担保,尤其是民营关联企业之间的担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隐名股东的效力如何体现
    体现在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上,隐名股东和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在公司内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这份投资协议对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不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包括在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也没有关于隐名股东的详细规定。所以,如果真的需要追究股东责任,可能挂名股东也会受到牵连。1、隐名股东和公司签订的协议在公司内部是有效力的,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2、在日常的公司运营中,由于公司章程未登记实际投资人为股东,现行法律法规也未对隐名股东的性质及其法律地位作出明确规定,致使实际投资人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困境,于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契约(在这里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
    2023-03-16
    186人看过
  •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的效力如何认定
    一、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的效力如何认定(一)若为隐名出资者对外转让股权,需首先确定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办法和依据如前述;若并不具有股东身份,则转让合同无效;如具有股东身份,则需要分情况对待:受让人继续隐名,则需要与显名股东之间建立新的契约关系;若受让人需显名,则需要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若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则需要在保护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权益和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之间做出选择。张志胜律师认为,此处重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只要第三人没有恶意而受让股权,实际出资人的损失应当由显名股东承担。1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转让股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1)作为转让方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如果自己持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中,有一部分实际上所有权属于隐名股东所有,那么,转让方实际上是无权处分这隐名股东的股权的,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
    2023-04-14
    213人看过
  • 如何保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益
    (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二)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满足与其他股东达成设立公司或继续经营公司的合意的实质要件。因此,仅有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通常不能产生确认隐名投资者享有股权的法律效果。隐名投资者应当争取同项目公司及其他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使公司内部各当事人均认可隐名投资人的实际股东地位。(三)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隐名投资者在进行出资并设立公司后,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委派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四)关注显名股东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隐
    2023-03-16
    451人看过
  • 根据规定如何做隐名股东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这是不少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一、隐名股东的风险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
    2023-02-20
    224人看过
  • 隐名股东如何认定?
    认定方式如下: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一、干股拟上市的股份认定干股股东一般是指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自身并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此种情况下,作为股东的对外公示已经完成,而且一般情况下其他股东为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引进人才而自愿为之出资,其本人也同意或者认可。因此,应当认定其股东资格。即使其他股东没有为其实际出资,也应当认定其股东资格,而该未出资部分如没有其他约定,应按违约处理。二、替人代持股份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之规定,在实际出资人不能全额履行出资义务时,
    2023-03-25
    399人看过
  • 如何认定隐名股东
    认定隐名股东的办法是:看实际缴纳出资的人、出资财产的归属人,以及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代持股协议。股东是以货币财产或非货币财产实际向公司出资的人。一、不出资占有股份合法吗不出资占有股份有合法情形。股东不出资却占有股份合法情形,最常见的是股权代持和干股。1、干股一般指没有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是股份无偿赠予的结果,而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因此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很多私企的老板们为了笼络一些有能力的人(通常是公司业务、技术骨干),或者有权力的人(通常指官员),而通过赠与的方式,无偿给予这些人一些股份出资比例,于是就有了干股。但是,一般来讲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往往是享有分红权等其他权利。干股作为一种特定条件下的股东权利,由于其自身的特性,因此常会发生一定的法律纠纷。2、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
    2023-02-25
    44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隐名股东的定义是什么隐名股东如何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0
      现阶段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立法上没有对隐名股东作出明确的定义,仅对普通股东作了相关规定,对于是否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理论界也颇有争议。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为“形式说”,认为隐名股东因未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记载,故不具备普通股东的形式特征,故不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另一观点为“实质说”,认为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实际出资;二是不存在规避
    • 显名股东能如何对抗隐名股东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9
      1、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纠纷规定是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一般情况下这两个股东之间会存在着一个投资的协议,协议合法,可以认同隐名股东隐名股东用显名股东名义担保的规定是存在着实际的担保的效力,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2、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
    • 如何保护隐名股东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3
      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4、关注显名股东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 隐名股东的股权如何保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6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享有股权,但一般不会参与实际经营。一般来讲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会签署一个协议,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
    • 如何保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益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6
      第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第三,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关注显名股东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变更的登记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