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拆迁的房屋如何确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2:32:44 95 人看过

一、民法典拆迁时如何对房屋确权

房屋征收拆迁部门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会对房屋进行调查,在调查阶段可以对房屋进行确权,向征收部门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农村房屋确权后还能改吗

农村房屋确权后还能改。农村房屋所有人名字发生变化的,农村房屋进行翻修、位置发生变化、或是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都可以进行更名。

三、如何收取房屋确权纠纷案件诉讼费用

如果是单纯的房屋权属确认之诉、不涉及给付内容的,应属于不涉及财产纠纷的非财产案件,诉讼费应按件收取,而不是按诉讼标的额(实际上也没有标的额)收取,每件收取50至100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用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确认房屋拆迁主体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确认房屋拆迁主体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
    2023-06-04
    91人看过
  • 已拆迁房屋能否提起确权之诉,房屋征拆流程是怎样的
    一、已拆迁房屋能否提起确权之诉民法典规定,房屋已经被拆迁后,利害关系人对房屋权属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房屋征拆流程是怎样的1、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
    2023-06-17
    471人看过
  • 对于已拆迁房屋是否可以确权之诉
    一、对于已拆迁房屋是否可以确权之诉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二、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怎么办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
    2023-06-17
    308人看过
  • 房屋拆迁后的确权流程
    办理房产证。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拆迁房屋的原有证件,拆迁协议,结算清单,身份证,一般情况下这些证件的所有人名字要一致的.如产生各种资料上名字不一,或拆迁面积和调产面积有找补的情况,还是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询问。房屋确权多长时间能拿到房产证及确权流程是什么1、时间上无法明确。具体农村房屋确权证的下发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2、农村房屋确权流程:(1)农村房屋所有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2)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
    2023-07-03
    444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拆迁如何提起确权之诉
    一、民法典房屋拆迁如何提起确权之诉?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确权,起诉时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没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
    2023-06-19
    317人看过
  • 如何保障房屋拆迁的权利
    房屋拆迁通常是因为土地或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被征收或征用,土地使用权被提前收回。法律明确规定,公共利益必须是前提。第二,房屋拆迁必须以补偿为前提。征收是所有权消灭的原因之一,最终是以所有权人丧失所有权为代价的;征收是以使用权丧失为代价的。因此,征收与征用实质上是通过行政权力剥夺他人的财产权利,是一种不公平、不自由的财产转移行为。因此,法律必须对此提供纠正或救济途径,法律必须事先规定“补偿”作为救济方式。第三,房屋拆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权威和程序。拆迁基于征收或征用,征收或征用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和补偿。当存在公共利益需要和补偿两个条件时,就有征收权或征用权。针对目前的房屋拆迁问题,市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市民遇到拆迁时,要熟悉相关法律,对拆迁的合法性作出初步判断,知道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他们不搬家,政府就控制不了自己。这是个错误的想法。在这里,我想明确
    2023-05-31
    218人看过
  • 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在拆迁过程中如何确定
    一、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在拆迁过程中如何确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地勘察后,根据市场价格作出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可按照评估报告的结果来确定房屋的价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房屋拆迁补偿要遵循什么原则1.决策民主的原则。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
    2023-09-15
    84人看过
  • 如何确定私房拆迁中的房屋使用人
    在通常情况下,判定住房使用者须遵守以下三项必要条件:首先是户籍条件,若户口未能登记于拆迁之房屋内,即便是确实占有该房屋,亦无法确认其为合法的住房使用者;其次是居住条件,此处所指实质上的占据乃实际居住之意,特别关注于拆迁事件发生之前该住户是否确在此处居住;当然,曾有过居于此屋的历史,即使因其困于拆迁房屋居住不便而选择他处租赁房屋居住,也同样满足成为房屋使用者的条件;最后便是他处无享有福利分房的资格。如果这三种条件都得到满足,则在私房拆迁案件进行审理时,司法机关极可能将其视为合法的住房使用者。《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4-08-14
    282人看过
  • 房屋拆迁合同如何确定收入
    一、房屋拆迁合同如何确定收入关于房屋拆迁合同所达成的收入确认方式,其核心关键在于合同内约定的各类补偿方案以及具体数额的设定。若房产遭受拆迁,被拆迁方将有权享有相应的物质补偿,这包括对于原有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指引搬迁所需支付的开支、以及短期生活周转期所需的安顿安居成本等不同部分。所有涉及到的补偿金额均将在合同条纹中予以详细阐明,以该等方式来界定被拆迁方的实际收入状况。另外,若在合同中已经预先设定了以产权置换的模式进行补偿,则应当按照新的住房价格标准将其纳入收入计算范畴之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税费处理问题。依照现行税务法律法规,针对拆迁补偿款项可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应缴税款。在签署合同时,被拆迁方应当认真查阅各项条款内容,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并且熟悉相关税收制度,以便正确评估收入总额,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若遇到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或税务方面专业人士的协助与指
    2024-03-28
    387人看过
  • 如何确定拆迁房屋评估标准
    一、如何确定拆迁房屋评估标准房屋拆迁评估标准的确定:1.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格;2.按所预估的预期收益确定;3.参照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4.按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后确定;5.按照实际区位确定价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拆迁房屋评估的程序是什么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2.房屋评估前的
    2023-06-23
    301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纠纷案由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案由分为三级,征地拆迁纠的纷案由一般可以划分为三级案由,三级案由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国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应该给予被征地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等等,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征地补偿往往得不到很好的妥善处理,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征地补偿纠纷,到法院起诉前要确定好案由。按照最高法《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的规定,一级案由为物权纠纷和债权纠纷;二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用益物权组织和合同纠纷;三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
    2023-06-17
    284人看过
  • 拆迁如何处理房屋纠纷是正确的?
    一、拆迁如何处理房屋纠纷是正确的?1、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3、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4、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二、拆迁补偿如何计算?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
    2024-01-08
    481人看过
  • 拆迁房屋是如何确定遗产继承的
    涉及拆迁房屋确定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如下:如果依法订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拆迁房屋是如何确定遗产继承的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n(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022-06-12
    222人看过
  • 如何确定房屋拆迁附加费的归属
    房屋拆迁补偿谁来负责?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被拆迁房屋是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按照规定,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应当持房屋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产证、租赁证和房屋租赁合同交代,房屋所有人负责按户(即房屋户口中的户籍人口)进行补偿安置。目前户籍有6户,按6人分配,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应当得到妥善照顾)私房拆迁后获得的补偿,是对被拆迁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补偿,应当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在两人以上的,被拆迁私房的权利按所有人分割。居住在私人住宅内的其他共有人无权要求分割赔偿。私房被拆迁后,其他共住人(私房共住人)是指自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起,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居住满一年,在其他地方无住房的人。)一般情况下,私房业主与共有人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相关内容:拆迁补偿费是多少?拆迁补偿费是指拆迁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拆迁建设
    2023-05-07
    1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确权政策的确权书如何写的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8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一:,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 被告二:,女,汉族,住址: 被告三:,女,汉族,住址: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座落在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35号2#楼单元(1层附属间)房屋八分之五份额归原告所有。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座落在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35号2#楼单元(1层附属间)房屋[榕房权证R字第1024656号
    • 拆迁房屋和商用房屋的产权如何确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2
      宅房屋与商用房的补偿的前提是对这房屋用途的认定,一般是按照房产登记证上登记的用途来进行划分的。但我国房屋产权产籍证书历来管理不规范,尤其是拆迁片区的一些列入旧城改造范围的一些房屋,多登记为住宅用途。拆迁实践中各地认定不一致,有的地方认定拆迁房为营业用房,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同期纳税证明,房产证上的坐落位置与上述位置相一致即能进行认定营业房屋。 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不管是商用还是住
    •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如何确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9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
    • 拆迁案件如何确认房屋产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5
      可以向公证机关,请求公证,应该更方便,拿上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具有其他材料你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打电话咨询。如果确实想起诉确认的话,那么也行,委托律师代理吧。
    • 民法典房屋已经被拆除要如何确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认产权。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