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权利被侵犯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9:32:15 423 人看过

隐名股东首先要对外界确立其实际“股东”的地位,这种法律风险隐名股东在一开始就应该有所防范,如果没有特别书面约定的话,那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前首先要确定以下几点: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可以确定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1、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如在公司设立时一起签订内部协议并实际出资;2、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已经参加公司股东会会议、参与公司股利分配等;3、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如外商出资应按外资企业规定进行审批,否则就不能确认为内资企业的股东。只有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通过司法救济维护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隐名股东”能否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

如果当事人只是公司股份的部分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不是法律上的正式股东,与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不得就其通过正式股东的投资部分要求公司支付红利,即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

但是,隐名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就其对公司股东的债权向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并在胜诉后要求公司在自己权利范围内支付红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显名股东代表隐名股东行使权利吗?
    一、显名股东代表隐名股东行使权利吗可以代表隐名股东行使权利,隐名股东由于没有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权权登记,是不具有对外代表公司权利的。能对外代表公司的只有企业法人或者企业负责人、显名股东等。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不少人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二、如何保护隐名股东的权利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满足“与其他股东达成设立公司或继续经营公
    2024-01-15
    213人看过
  • 隐名股东能否要求股东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应当制作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和出资额。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选择隐名出资方式并代表他人持有股权的投资者,无权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隐名股东,是指为逃避法律或者其他原因,以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簿上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公司。相应地,表见股东(或注册股东)是指在工商登记资料中记载但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2023-05-07
    118人看过
  • 隐名股东退股新的隐名股东的权利要如何去体现
    一、隐名股东退股新的隐名股东的权利要如何去体现隐名股东退股,对于新的隐名股东,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股东权利指的是什么股东的权利有什么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股东的权利如下:1、股东身份权;2、参与决策权;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4、资
    2024-02-04
    95人看过
  • 显名股东死亡隐名股东怎么处理股权?
    显名股东死亡可以按照继承处理股权,与隐名股东并无关系。对于公司内部来说,显名股东属于法律上认可的股东,在公司内部及公司对外法律关系中,由显名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隐名股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所以隐名股东无权处理显名股东死亡后的股权。一、法律关系的构建规则基于保护交易安全的理念,构建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应遵循以下这些规则:1、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不得以登记不实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登记是股权的公示方法,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应赋予其公信力,即使该登记内容有瑕疵,对信赖该内容的第三人也应加以保护。因此,善意第三人因与显名股东的债权债务扣押隐名投资的股权,隐名股东不得以自己为实际股东予以对抗;隐名出资不实的,善意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隐名出资不实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显名股东不得以隐名股东为实际股东予以对抗。2、第三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晓登记的,或相信隐名股东
    2023-06-21
    104人看过
  • 隐名股东可不可以主张股东权利
    隐名股东不可以主张股东权利。具体规定是:1、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公司应当在股东名册上记录股东姓名和出资额,记录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2、选择隐名出资方式,由别人持有股权的,无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3、隐名股东是指借用别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人别名义出资,以规避法律或者其他原因,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别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的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4、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的权利。5、股利分配权。6、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7、公司发行新股时的新股认股权。8、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9、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10、对股东大会的决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
    2023-07-21
    146人看过
  • 名下有隐名股东怎么转让股权
    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如果是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那就不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对外进行股权转让,就要以显名股东的身体进行,其中还要涉及到税务的问题。《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4-30
    396人看过
  • 侵犯股东姓名权案
    据原告法庭诉称,“原告吴*馥、殷-楠均为**东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后更名为**阳旭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员(吴*馥为工程师——本报注)。被告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其转让**公司股份之后,伪造**公司印章和原告的签名,出具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对外开展业务非法获利。被告的行为侵犯原告姓名权,严重损害了原告在公司内部、行业内部以及社会上的声誉。原告作为一名室内环境检测人员,具有特定的社会责任,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带来极大的心理负担和心理阴影,造成原告极大的精神损害。原告还因被告的行为被**公司扣款人民币4000元和2000元。要求法院确认被告假冒原告签名的行为侵犯原告的姓名权,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被告张-菲辩称,被告原系**公司股东,与另一股东各持公司50%股权。因事发时公司的股东发生矛盾,张-菲确私刻了**公司检测印章。原告所有向法庭举证的检测报告上原告的签
    2023-05-02
    164人看过
  • 隐名股东退股时,显名股东能否继续行使股东权利
    一、隐名股东退股时,显名股东能否继续行使股东权利隐名股东退股的,显名股东仍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是有股东权利的。二、股东的法律地位:一、我国关于“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说明目前我国已明确显名股东的概念,并规定了其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对于“隐名股东”的概念却未做明确规定。二、我国司法实践中对“隐名股东”所持的态度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隐名股东,但是在司法界都倾向于承认隐名股东这一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已进行实际出资并且有相关的内部协议约定股权比例或者权利义
    2023-04-27
    446人看过
  • 隐名股东起诉显名股东纠纷怎么办
    可以书写起诉书到法院直接办理诉讼,隐名股东可以合法的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诉,同意进行审理,称为受理。起诉的成立,标志诉讼中审判程序开始。一、起诉的流程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
    2023-03-15
    53人看过
  • 隐名股东能否享有股权确认权利
    首先,股权代持协议是有效的,除非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特别情形。其次,显名股东违反代持协议的,隐名股东可以起诉要求行使股东权利,隐名股东可以起诉请求公司变更股东、记名于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但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怎么做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如何处理通过协商或是诉讼。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
    2023-07-06
    345人看过
  • 股份制企业法人侵犯股东权利怎么办
    一、股份制企业法人侵犯股东权利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份制企业法人侵犯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利益,撤销法人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
    2023-04-27
    281人看过
  • 隐名股东因职务侵占被判刑
    林总是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抓走。林总被警方带走时,他的皮包留在了办公室的桌子上,包内有三张银行卡,卡里一共有318万多元。林总被带走时,小叶正好也在公司,他看到后,便趁办公室无人之际悄悄潜入,拿走了林总遗留在办公桌上的皮包。事后,小叶声称,那些钱他不是偷,只是帮林总暂时保管,拿包后他还找公司股东们商议如何处理。几位股东商量后,决定先将钱转到股东颜先生妻子的卡上,以免因林总涉嫌犯罪,银行卡被冻结。没想到,小叶拿到银行卡密码后,就以联系不上颜妻为由,将卡中318.5万元资金取出,存入了自己的银行卡。找不到小叶,股东们只好报案,小叶最后被警方抓获。据了解,小叶并不是登记股东,但登记的股东均称小叶是公司的隐名股东,也就是实际投资人。■法官说法隐名股东参与经营算有职务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叶拿走的318万多元中,有250万元是担保公司的资金,小叶侵占的这部分钱为公司财产,而非林总个
    2023-06-09
    181人看过
  • 隐名股东有没有权利查账
    隐名股东无权查账。因为隐名股东未经法律程序注册登记,工商部门登记档案和公司合法股东名录上均不在册的,具备非法性,不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与义务,所以无权查询公司帐务。如果隐瞒股东确实需要查账的,可以通过挂名股东行使合法股东权限来查询公司帐务。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有哪些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有以下: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隐名股东在享受了权利的同时,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履行自身的责任。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具体如下: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股东地位不被认可;3、被显名股东恶意损害权利;4、协议针对第三人无效。无论隐名出资人与显名出资人之间如何约定,第三人都无从得知,因此只要在涉及第三人的交易中,隐名出资人将陷入被动局面。《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
    2023-07-24
    96人看过
  • 隐名股东如何行使权利的?
    隐名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形式,来履行自己的股东权力,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隐名股东一般是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生产和运营的,但可以享受分红和其它收益分成的权益,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及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选择隐名出资方式而由他人代持股权的出资人,无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公司内部纠纷中,登记股东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记载股东不一致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记载应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主要依据,但通过人民法院执行程序变更股东登记的,应以登记机关登记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一、隐名股东如何退股
    2023-06-28
    11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上司是隐名股东,关于隐名股东权利被侵犯如何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7
      隐名股东首先要对外界确立其实际“股东”的地位,这种法律风险隐名股东在一开始就应该有所防范,如果没有特别书面约定的话,那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在诉讼前首先要确定以下几点: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可以确定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 1、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如在公司设立时一起签订内部协议并实际出资; 2、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已经参加公司股东会
    • 股东告威贴现处理挂名股东侵犯隐名股东利益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0
      如果没有特殊的书面承诺,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诉讼前首先要确定以下三个条件,同时要确认实际出资者(隐名股东)对公司有所有权:1、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半以上其他股东知道实际出资者的出资。公司成立时一起签订内部协议,实际出资2、公司认可以作为实际股东行使权利。参加公司股东会议、参加公司股息分配等3、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外商出资应按外资企业规定审查,否则不能确认为内资公司的股东。只有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通
    • 显名股东受到隐名股东侵权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3
      1、显名股东侵犯隐名股东权益,隐名股东可以依据代持股协议请求显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
    • 隐名股东会侵犯显名股东的权益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5
      显名股东侵犯隐名股东权益,隐名股东应当保留持股协议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实际出资人出资,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 隐名股东侵害股东利益怎么处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1.实际出资人可以主张名义股东承担代持股协议的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其之间的代持股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2.名义股东私下处分股权的,可以向法院主张认定其处分股东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3.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